中国历史研究院(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实验室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6-03-10

  中国历史研究院(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由中国历史研究院院部主管、考古研究所协同管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支持保障的科研机构。实验室下设13个科技考古子实验室、5个文化遗产保护子实验室和5个科技考古联合实验室,旨在综合运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化学、地学、物理学等学科的先进技术,组织开展跨学科、跨单位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 热爱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7.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10日前,下载并填写《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实验室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将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kjkgywhycbhzdsys@cass.org.cn,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应聘报名:姓名+应聘岗位”。
  2. 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通知。
  3. 笔试、面试。对通过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确定拟聘人选。经研究审议,确定岗位拟聘人选。拟聘人选需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评。
  5. 签订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聘用待遇
  工资按考古研究所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工作地点位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
  五、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请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1. 《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实验室招聘报名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专业证书及所获奖项证明复印件等。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10-87421858
  中国历史研究院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