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第五批)申报公告

作者: 时间:2026-05-06

  现将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2026年度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贺信精神为根本遵循,在全国范围内遴选、资助优秀青年史学人才,造就一批符合新时代中国史学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学养扎实的青年史学人才,为建设新时代中国史学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 
  2.具备较强的历史学专业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基础扎实,已在历史学相关领域崭露头角,具有一定的创新发展潜力,有较强科研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申报当年1月1日;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或其他相应职称;
  5.对从事历史学领域冷门“绝学”、新兴交叉学科、跨学科融合研究的优秀青年学者,职称申报条件可视情况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须按照《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内容。寄送的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寄送实体代表作,成果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寄送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所在单位对须对申请人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学术品德、科研诚信等方面严格把关、严格审核,须提供明确推荐意见,并在《立项申请书》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承担信誉责任。所在单位(高校、科研机构)至多推荐两名申请人。
  5.寄送经所在单位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人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材料一经报送,概不返还,敬请谅解。
  四、申报受理
  1.申请人请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中国历史研究院成果评价处,逾期恕不受理。
  2.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1号楼中国历史研究院成果评价处收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010-87421822
  3.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工作人员。
  联系人:成果评价处 王老师
  电子邮箱:wangyuqi@cass.org.cn
  五、其他事项
  1.有关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具体事宜,详见《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及《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细则(修订版)》。
  2.该公告有关事项由中国历史研究院负责解释。
  中国历史研究院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