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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制度与西欧中世纪战争
作者:倪世光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2021-03-30

  在西欧中世纪社会史研究中,骑士被视为相对独立的社会群体,一般的研究重点在于骑士的起源、身份地位、社会职责、生活状态等方面,关于骑士与社会制度构建以及与军事和战争关系等问题的研究则较为薄弱。专门研究骑士制度的著作侧重阐释骑士群体内部的各种现象,如骑士的生活、骑士行为规则、骑士爱情、骑士精神等,其中也有学者关注到骑士与战争和暴力的关系,但主要考察了骑士群体的内部现象,未能将骑士制度与西欧中世纪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等方面进行广泛联系。总体而言,在西方学界关于骑士制度与战争关系问题的研究中,虽有丰硕的成果问世,但由于侧重点不同,各研究领域缺乏广泛深入的联系。在军事史领域,这种状况更为显著,许多战争史学者仅仅关注战争个案或只考察某一具体军事问题,忽略了对宏观性与综合性问题的研究。 

  一、西欧中世纪战争频发并呈现对外扩张趋势 

  从骑士产生的8世纪初到骑士开始衰亡的14世纪初,西欧封建社会特征表现得较为明显,也是西欧中世纪战争发生的主要阶段。西欧中世纪战争频发可从多方面得到印证。首先,加洛林王朝前几代统治者的戎马生涯可反映出当时战争的频发程度。查理·马特从起家之初的默兹河(Meuse)战役到他死去的前一年,26年间几乎每年都在与各路敌人作战。他的儿子矮子丕平(PépinleBref)即位后仍保持较高的战争频率,曾先后与穆斯林、阿拉曼尼人、巴伐利亚人、萨克森人、阿奎丹人等反复战斗,有时一年之内连续发动两场战争。 

  其次,查理曼死后,加洛林家族内部纷争断断续续地持续到843年,他的三个孙子签订了凡尔登条约。然而,加洛林帝国瓦解后,中、东、西法兰克王国之间,地方贵族与王室之间以及贵族彼此之间的战争仍没有停息。而且,9世纪中期到10世纪初,西欧内陆再度遭遇北方诺曼人的侵袭和劫掠。9世纪末到10世纪中期,东部的马扎尔人也大举入侵。因此,该地区更加战乱不已。 

  再次,11世纪以后,西欧各封建国家间以及各国家内部的战争此起彼伏。法国卡佩王朝在加强王权的过程中,不但与国内地方封建主不断较量,而且与英国王室展开斗争。此外,法国与德国的冲突时有发生,英国在诺曼征服后对内对外的战争也屡发不止,从历届国王执政经历中即可见证战争的频发程度。在德国,皇帝与诸侯、诸侯与诸侯之间的权利之争常以兵戎相见。而且,皇帝与诸侯还经常入侵周边地区和意大利。正如奥尔曼德所指出的:“战争在中世纪的书写文化中占据着中心地位。” 

  最后,中世纪战争频发程度可通过数据统计反映出来,西方学者对加洛林家族获得法兰克王国控制权的特垂(Tertry)战役到“百年战争”前夕的重大战争数量(战争的发生次数)做过统计,在约600年的时间里,各种重大战争达111次,平均每5年多爆发一次。对中世纪战争的频发现象,A·吕谢尔(Luchaire)曾总结道:“封建社会的历史大多是各类战争的编年史,这个社会从来没有停止过战争的蹂躏。”战争几乎成了社会常态,中世纪西欧地区难以看到较长时段的“天下太平”局面。 

  西欧中世纪战争高频率发生并长期保持向外扩张的态势,主要原因在于此时组建了骑士军队且战斗力较强。骑士军队从整体上提升了封建国家的综合战争能力,对西欧中世纪的战争局势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骑士军队的组建 

  骑士军队的组建是西欧军事发展史的里程碑,此后骑士成为军队的精锐力量并在战场上发挥主导作用。首先,骑士军队改变了西欧以步兵为主力的传统作战方式,能够冲入密集排列的步兵阵地,居高临下地快速冲击和刺杀敌人;其次,骑士军队可有效应对穆斯林、伦巴德人等骑兵军队的挑战;再次,骑士军队具有较强的机动性,便于征服和控制边疆地区;最后,骑士军队的组建还从制度层面改变了法兰克人临时征召自由民从军的原始方式,使军事服役专门化,形成终身服役的职业军人群体。 

  骑士军队不仅具备冲毁传统步兵阵型并打败步兵的能力,也具备了应对并战胜其他民族骑兵的能力。这为加洛林王朝扩张版图、建立帝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为帝国瓦解后该地区免遭灭顶之灾提供了一定的保障。9世纪,诺曼人大举入侵,尽管政治分裂已经使西欧难以组织起大规模抵抗力量,但是,由于各地骑士军队具备冲毁诺曼人盾墙的能力,能对敌人的流动作战予以一定程度的阻拦和追击,从而使诺曼人的某些军事行动“严重受阻”。883年和885年,美因兹大主教曾率领一支规模不大的军队,对入侵该地的诺曼人展开攻击,不仅杀掉了许多诺曼人,获得大量战利品,还收复了曾被占领的城市。 

  西欧骑士军队的建立明显提高了西欧封建国家军队的战争能力,这也是统治者敢于经常发动战争的信心所在。在冷兵器时代,战争不仅取决于军队规模、经济实力、战略战术、指挥决策等,主力和精锐部队建设保持在高水平也是能否长期持续打赢战争的重要条件。当然,长时间的战争局势并非仅靠军队的战斗力就能够左右的,国家的军事决策、部署和执行力也同样重要。 

  三、与骑士结合的政权体系 

  骑士制度奠定了建立骑士军队的政治和社会组织基础,以采邑分封为基础的骑士军事组织关系与封建政权组织关系、领主附庸关系紧密交织在一起。采邑渐次分封形成的领主与附庸层层隶属关系,对军事和战争决策的制定起到积极作用,也连接起从国王到地方领主的军令传导系统。军事附庸最重要的义务是为领主提供包括其本人在内的相应军事服役,也要帮助领主制定和执行政令,还要负责维护自己所辖领地的秩序并保证税收等。各级政权主要由具有骑士身份的人执掌,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自然有利于军事建设和发动战争。从加洛林帝国政权结构可见,领主与军事附庸关系在权力运作和执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为军事行动提供了有力支持。 

  国王既是西欧封建政权的最高统治者,也是骑士群体的最高首领,国王的骑士身份对国家军事和战争有着重要作用。西欧封建社会的国王们不仅以骑士头衔标榜,还以骑士规则约束自己的行为。他们推崇骑士精神,热衷于战争,并且经常披挂上阵,身先士卒。个人武功和军事统帅才能是衡量他们政绩优劣的重要指标,也是他们能否赢得附庸敬佩和拥戴的重要条件。骑士制度的存在使西欧封建政权中从国王到各级领主的每个层级都具备发动战争的能力,甚至基层骑士也可凭借自己的装备和实力向对手开战。这造成西欧中世纪各级领主间“私战”频繁发生。此外,领主与军事附庸关系中蕴藏着战争动力,各级领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尽力笼络已有的附庸并招纳新附庸,而不断通过战争占领土地和掠夺财富并分给附庸们,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最佳办法。因此有学者认为,查理曼不停地发动战争的目的之一就是守住祖辈传下来的领地并征服新领土以奖励附庸。 

  除此之外,与封建政权体系相适应的法律规则也为战争提供支持。西欧封建法对骑士的利益获取与义务承担做了规定,从而使附庸军事义务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并约束执行。“臣服仪式”中领主与附庸双手相握和亲吻的动作,以及面对圣经或圣徒遗物所发的誓言,使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了承认,具有法律效力。基于采邑的领主与附庸间的责任和义务是封建法的核心内容,军事义务成为附庸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则,即便义务形式发生变化,如附庸可以缴纳货币代替服役等,都必须有法规依据,领主法庭也会专门审理这方面的案件和纠纷。因此,来自封建法律的约束有助于保证骑士服役规模,维持战争能力。 

  四、以骑士采邑为主的军费支撑 

  采邑分封使世俗统治者形成有经济利益联系的共同体,他们还亲自投身战争以维护这种利益。而建立和发展装备精良的骑士军队又将绝大多数世俗统治者都纳入了军事精英行列。采邑与所承担的军事义务挂钩,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军事行动的责任落实。提供兵役是获得采邑的条件,811年普洛尼亚法令规定,任何从国王处获得采邑者如果不率领其手下军事附庸参加战争,将没收其采邑。在军事义务执行过程中,除了对服役人数和时间有明确规定外,领主对附庸的军需用度等都有具体要求。806年前后,查理曼给修道院长福瑞德去信,不仅指定了福氏率部集结的地点和时间,还对他手下骑士的盔甲装备、军事工具、食物、衣物,以及拉载这些物品所需的大车数量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采邑分封还存在着围绕利益纠纷而引发战争的可能与罗马法中个人财产的绝对“所有权”不同,中世纪的土地采邑所有权在法律纠纷中并非唯一重要的考量因素。甚至,在司法裁判中所有权可能会退居次要位置。某片土地的权利在当时的法律上可分为所有权和占有权(持有权),封建等级的从属性和领主与附庸关系的多重性,导致采邑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从而留下权利纷争的隐患。领主与附庸之间围绕采邑的所有、占有、义务、监护、继承等权利而发动的战争不胜枚举。其中,既有法、英君主之间的大规模战争,也有地方中小领主之间的冲突。领主间的“私战”之所以成为中世纪社会普遍现象,与土地分封制度息息相关。西欧的“采邑”并非单指土地,其种类繁多,而且支付方式广泛灵活,几乎一切可以获得经济收益或能够转化为经济利益的物资、货币、建筑、职权等都可成为“采邑”,如城堡、道路、桥梁、矿山、市场、修道院、教堂、各种职权、货币等。有学者对封建社会盛期的采邑研究后,列举出88种采邑名目,即便如此,仍有研究者认为,这个数字不足实际数目的四分之一。采邑支付的多样化和灵活程度可以从其中的“货币采邑”情况得到反映。“货币采邑”等类型的采邑能够弥补土地不足对军队发展的限制,使报酬支付方式更为便捷。这类采邑顺应了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趋势,对改变组建军队的观念、促进军事制度转型起到了“润物细无声”的作用。 

  除了广泛灵活的经济支付手段以外,有些经济政策和分配规则也激励骑士们积极投身战争。通过战争分得战利品对每一位战士都具有诱惑力,打赢战争便有机会获得财富。较公平地分配战利品是日耳曼人的规则,这一传统在中世纪得到部分保留并形成较为详细的法规。其中,对战场上表现优异者的奖赏,不同兵种分得战利品的比例,战前对战马和武器装备的价格评估,甚至在战场上被打掉四颗门牙应该获得的补偿金额,都被列入其中。 

  五、骑士的思想文化塑造及行为规范 

  西欧中世纪社会思想文化中对骑士的崇敬与人们对军事和战争重视程度相一致。西欧中世纪社会流行“三个等级”理论。该理论把世上的所有人分为三个等级,即“祈祷者”、“保卫者”和“劳动者”,其中“保卫者”通常指贵族或骑士,在观念上把骑士与贵族结合在一起,从而凸显出骑士的高贵地位。 

  骑士与贵族相等同的观念,也表现在拉丁文miles(骑士)一词的语义表达上。11世纪以后,一些贵族在颁发命令或签署特许状时,往往在名字前面冠上miles一词,以示身份的高贵。骑士与贵族身份在观念上的重叠,反映了社会对骑士的崇敬程度。骑士的荣誉标准适用于包括国王在内的各级贵族。雷蒙·勒尔论述道:“如果一位国王或贵族没有置身于骑士群体,不遵守骑士规则,不充分履行职责,缺少骑士美德和荣誉,便不配成为国王,也不具备成为诸侯和各级领主的资格。因为,骑士精神能够使他们荣耀。” 

  中世纪骑士的荣誉观有多重内容,但主要是围绕战争行为设立的。勇敢好战既是骑士行为规则,也是骑士群体风气。战斗过程中每个骑士的表现如何,事后会被同伴们追忆,胆怯和懦弱者在军中和社会上会遭到耻笑和排挤。编年史家会记录下战役中表现特别优秀和特别差的骑士名字,《佛洛伊萨特编年史》第一章第一节,首先列出当时最勇敢骑士们的名字,其中既有英国贵族,也有法国贵族,并申明他们是该时代最受尊敬、声望极高的英雄。勇敢也是骑士文学中所有英雄人物的共同特征。中世纪传奇文学所表达的重要主题之一是:贵族为战争而生,为战争而训练,在战争中结束生命。 

  骑士在战场上的勇敢表现还是赢得爱情和婚姻的重要条件,这也是骑士爱情观的主要内容。杰弗里·德·查尼总结道:“骑士通过军事行动赢得极大荣誉的同时,还能获得另一种荣誉,即贵妇人的芳心。他们如此幸运,这些贵妇人能带给他们极大的荣誉和高尚的品格,她们随时敦促骑士通过战斗获得荣誉,并劝导他们全身心地投入战斗,以勇敢赢得崇高的声望。” 

  基督教是西欧中世纪思想文化的主导,骑士的观念和行为受到基督教强烈影响,信仰上帝、遵守教义、保护教会是骑士的重要行为规则。那么,对于基督教理论是否有鼓励骑士投身战争的内容进行解读,可进一步认识骑士宗教信仰中的战争态度。早期基督教理论对战争明确持否定态度,反对任何形式的战争。即便到了中世纪时期,教会仍大力提倡“上帝的和平”、“上帝的休战”等主张,阻止基督教徒之间的战争。尽管教会的主张在中世纪产生较大影响,但无法真正制止战争。而且,战争频繁发生也促使神学家不断修正战争理论,对战争的功能和性质做新的诠释。基督教基本原理中存在着战争合法性的解释空间,以教皇为首的教会也有利用战争谋取利益的需要,这都为理论家们修正基督教早期战争理论提供了条件。 

  然而,这种观念逐渐发生变化。853年,教皇利奥四世在呼吁西方基督教国家抵御意大利南部伊斯兰教徒的信函中声称,凡在这场战争中牺牲者都会升入天堂,因为全能的上帝会知道他们的死是为了信仰、守卫家乡、保护教会。教皇亚历山大二世不仅赞成战争,还认为教皇能够免除杀死伊斯兰教徒战士的罪过。他声称:“实际上,杀戮可以被理解为是亲近上帝的一种方式,由此可获得永久性的救赎。”基督教理论观念的变化能够为投身战争的骑士们减轻罪恶感,只要是“正义”的战争即可以理直气壮地发动和参战。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基督教对骑士战争行为的约束力究竟有多大,在学界尚有很多争议。 

  当战争成为获取财富、提高社会地位、争得荣誉、赢得爱情的机会,又被解释成顺应上帝旨意的“正义”行为,战争便成了诱人的事业。骑士思想文化中激发和鼓励战争的内容是社会制度和社会状况的反映,而这些思想文化内容又会进一步影响人们的行为。 

  结语 

  西欧中世纪战争频发并持续向外扩张的总体特征,由骑士军队建设及其战争能力、具有骑士制度特征的封建政权体系、以采邑分封为主的各项对骑士军队支持的经济制度和政策等核心因素所支撑。这不仅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西欧封建社会特征,更好地理解其制度构建、军队建设、政策制定、思想文化塑造等方面对战争的作用,也可引发对中西古代历史中相关问题的比较观察。 

  战争频发并持续向外扩张的特征,归根结底是西欧封建社会的战争能力问题,这两种战争表现实际上是相互关联且基于同样社会条件的结果。西欧以加洛林家族起家之地为基点向外一路扩张形成疆域辽阔的帝国,并且该地区挺过了9-10世纪的内部纷争和外族入侵,11世纪后又开始持续向外扩张。在这一过程中,打赢战争的天平为何总是向加洛林帝国故地以及这一地区的封建国家倾斜?要解释这一历史现象,如果忽略骑士军队和骑士制度的作用,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以往我们在考察西方政治和军事现象的历史根源时,更习惯到古希腊和罗马寻找答案。虽然古希腊和罗马思想文化对西方历史的影响毋庸置疑,然而近代以来,西方各主要国家的军事和政治制度主要肇端于中世纪。正如英国军事及骑士制度史家莫里斯·肯恩所说:“在政治版图中,西方文明的核心区域所承载的古希腊和罗马世界的相关内容很少,这个区域的轮廓不是古典时期形成的,而是在中世纪,主要是在战争过程中形成的。”中世纪以后,西欧各国在相互不断争斗的同时,向外扩张的战争势头随新航路开辟蔓延到世界各地。近代以来,以西班牙与葡萄牙、西班牙与英国、英国与荷兰、英国与法国等争霸为阶段性特征的殖民扩张,以及欧洲地区各国间的战争,一浪高过一浪,一直延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这一现象的历史根脉与西欧中世纪战争也是分不开的。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9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李想/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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