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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尼翁兄弟会与中世纪晚期法国基层互助
作者:吕昭 来源:《历史研究》2021年第6期 时间:2022-02-25

  摘要:14—15世纪,基层民间组织兄弟会在法国城市中普遍兴起,标志着法国市民社会的形成。彼时法国市民社会形成的基础是,城市基层社会秩序被中世纪晚期危机打破之后,非精英群体有自发、自主凝合基层社会以应对危机的需求。兄弟会的自治体系是市民社会运转的基本方式,它激发了社会活力并确保社会有效运转。兄弟会对外的慈善救济和内部的互帮互助,构成了市民社会最重要的职能,弥补了政治和社会制度的缺位,增强了基层社会应对危机的能力。

  关键词:基层民间组织 市民社会 中世纪晚期危机 兄弟会 法国

  基层民间组织在中世纪晚期的法国城市中非常活跃,最显著的表现是兄弟会数量的大幅增长和城市居民参与热情的空前高涨。20世纪40年代,兄弟会真正进入西方史学研究视野。迄今为止,大部分研究侧重从教会史和宗教社会史视角揭示兄弟会在平信徒宗教情感表达中的作用。但是,宗教虔诚既不能全面解释城市居民自发组建兄弟会、构建管理体系并持续履行社会职能的动力,也不能完全概括其对中世纪晚期城市社会的意义。政治思想史学者安东尼·布莱克提出,中世纪兄弟会等社会团体的价值观孕育了近代市民社会思想。其后,随着对市民社会内涵和本质研究的深化,社会学和历史学学者都认识到,市民社会的核心要素是以自愿和自治为特点的民间组织。因此,兄弟会开始被认为是在中世纪,或至少在中世纪晚期西欧城市中就已形成市民社会的证据。以此为前提,对兄弟会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揭示中世纪晚期市民社会的基本形态。但有关探讨大多将兄弟会作为民间结社组织看待,未能进入组织内部具体论述其如何塑造了彼时的市民社会。

  本文以阿维尼翁兄弟会为典型案例,从兄弟会会规、账簿及公证人档案等原始材料出发,通过分析该城兄弟会在14、15世纪的兴起原因、组织形式和社会职能,试图揭示中世纪晚期法国市民社会的形成基础、运转方式和社会作用。首先,分析兄弟会在14、15世纪法国城市中兴起的原因,阐明中世纪晚期市民社会形成的基础。其次,解读兄弟会会规和选举记录,复原兄弟会的自治体系,论述市民社会运转方式及其与市政和国家政治体制之间的联系。再次,阐述中世纪晚期兄弟会慈善救济和互助体系的特点,揭示法国市民社会在城市中发挥的主要作用。最后,反思市民社会的经典研究范式,以期加深和拓展对历史上市民社会的理解。

  一、兄弟会与中世纪晚期的城市社会

  中世纪晚期法国城市的兄弟会在何种背景下发展起来,受到哪些因素的推动?兄弟会在14世纪前的发展史以及法国城市社会在14、15世纪的变化,是解答这两个问题的线索。

  “兄弟会”在现代法语中写作“confrérie”,源自拉丁语“confraternitas”,在中世纪拉丁语文献中常简写为“confratria”或“confraria”。在中世纪晚期的法语文献中,兄弟会被称为“confrarie”或“confrairie”,如阿维尼翁的圣乔治兄弟会(la confrarie de Saint George 或la confrairie de monseigneur Saint George);在普罗旺斯语文献中,兄弟会被称为“confrayria”,如圣灵兄弟会(la confrayria de Sanct Sperit)。“兄弟会”一词的词根为拉丁语“frater”,意为“兄弟”。在中世纪的人们看来,兄弟会是实践“基督徒要像兄弟一样友爱”教义的团体。兄弟会一般不要求会员来自特定阶层或具有特定身份,会员之间是平等关系,以兄弟姐妹相称,个人可自愿加入一个或多个兄弟会。

  法国最早关于兄弟会的文字记载出现于9世纪。兰斯大主教因克马尔(Hincmar)提到,兄弟会为会员举办葬礼、为死者祈祷、做慈善、供奉长明灯等。直到11世纪末,有关兄弟会的记载才开始增多。1096年,图卢兹出现第一个被文献证实的兄弟会;1110年,阿维尼翁第一次出现关于兄弟会的记录;1130年,诺曼底的文献首次提及兄弟会。从兄弟会的起源看,它是中世纪西欧日益基督教化的结果,是平信徒自主表达宗教情感的体现。此外,兄弟会的出现和发展,还显示出民众通过结社实践自己主张的需求和能力。这是兄弟会成为中世纪晚期城市基层民间组织主体和市民社会构成要素的前提。

  13世纪初,随着城市经济日益繁荣,以商人和手工业者为主的市民阶层要求获得更多自治权,从而引发城市共同体运动。许多市民以兄弟会为组织与领主斗争。这一运动在主教权力占优势的法国南部尤为激烈,最具代表性的是发生在马赛、阿尔勒和阿维尼翁以改革市政组织为目的的斗争。1212年,马赛的圣灵兄弟会取代该市下城的市政官接管城市,并开始谋求与上城的统一;1235年,阿尔勒市政府被兄弟会取代,后者反对教会对城市司法权的干预;1215年至1224年,阿维尼翁的圣母兄弟会多次反对骑士阶层的特权。在兄弟会的领导下,这三个城市分别从意大利引进波德斯塔(Podestat,源于拉丁语“Podestas”,意为“权力”)制度,扩张市民阶层在市政组织中的权力。

  13世纪初的城市共同体运动,总体上削弱了教会和贵族阶层在城市政治中的影响力。但是,由于兄弟会表现出了强大的动员力和对既有政治秩序的破坏力,特别是引发了暴力反对教权的行为,教会开始禁止和解散兄弟会,尤其对城市里的兄弟会予以重击。在13世纪召开的多次主教会议上,兄弟会被冠上“谋反”(conjurationes)和“阴谋组织”(conspirationes)的罪名,受到沉重打击。仅从当时留下的文献看,许多地区兄弟会的历史,在13世纪下半叶至14世纪初出现中断。尽管“兄弟会”一词从13世纪下半叶开始很少在文献中出现,但城市居民自发组建团体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传统并未中断,以“慈善会”等名目出现的平信徒组织,在某种程度上延续了兄弟会的职能。

  14世纪初,教会开始对兄弟会采取一分为二、区别对待的政策,多次召开主教会议加以确认:一方面,严令禁止具有“反叛”性的“坏”兄弟会;另一方面,不再禁止不以“谋反”为目的,崇敬上帝、圣母和圣徒,救助穷人的“好”兄弟会。教会区分“好”兄弟会与“坏”兄弟会的根本标准,在于其是否服从教会的政治和宗教权威,是否遵守既有社会秩序。

  在法国北方,兄弟会面临相同境遇。1307年,巴黎市民暴动导致国王菲利普四世宣布禁止和解散所有兄弟会。但是,两年后,菲利普四世又放松了禁令,允许成立和恢复不具有“反叛”性的兄弟会。总之,由于无法在基层社会中完全禁绝兄弟会,中世纪晚期的法国南北方教俗权力都采取务实态度,即允许不具有“反叛”性的兄弟会存在,并对其进行监督。

  为获得合法地位,中世纪晚期的兄弟会不再以改造既有政治秩序为目标。许多兄弟会将服从教俗权威和社会秩序明确写入会规,阿维尼翁兄弟会即是典型代表。圣乔治兄弟会和炼狱之魂兄弟会都规定,所有会员必须宣誓“决不会联合起来反叛领主和社会秩序”。此外,兄弟会还接受教俗权力的监督:圣米歇尔兄弟会要将账本提交市政府审查;圣昂布瓦斯兄弟会的选举必须有教士出席。可以说,中世纪晚期法国的兄弟会,是在剥离了反叛性的前提下发展起来的,其不再是社会不满分子的聚集地,也不再作为政治团体直接参与城市政治。相反,它们在保留对内自治的同时,融入既有社会秩序,甚至成为秩序的维护者。这是兄弟会得以在14、15世纪复兴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中世纪晚期法国市民社会的重要特点之一。

  此外,法国城市基层社会在中世纪晚期危机下发生的剧烈变化,也是兄弟会蓬勃发展的重要原因。由于瘟疫、饥荒、百年战争和政治动荡等造成的破坏,法国城市人口的数量、结构和生活条件都不同于13世纪。第一,人口死亡率大幅升高,城市人口从14世纪中期开始迅速减少,15世纪上半叶降至最低谷,1450年之后才普遍增长;第二,人口的高死亡率和外来移民的持续涌入,使得城市人口频繁流动,外来移民长期占大多数;第三,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下降,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不稳定性增加,贫穷化问题日益加剧。

  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居民积极组建兄弟会的根本动因何在?意大利史研究者认为,黑死病导致死亡人口增加,组建兄弟会是为了给死者举办葬礼,表达宗教虔诚。但是,每个人都可能在与他人的接触中感染疾病,瘟疫必然使人人自危,导致集体活动减少且个人主义盛行,不可能推动结社热潮。黑死病造成人口减少,反而可能导致兄弟会数量减少。中世纪晚期诺曼底兄弟会的数量就因黑死病而周期性减少。可见,举行葬礼是中世纪晚期兄弟会的重要职能之一,并非其蓬勃发展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应对中世纪晚期危机的需要,推动了兄弟会的勃兴。兄弟会会员之间是一种虚拟的家庭关系,这弥补了因死亡和迁徙而断裂的、依附于乡土的家庭纽带和社会关系。这是兄弟会在死亡率高、外来人口多的城市中空前发展的原因之一。以下历史现象为这一结论提供了注脚。一方面,城市里兄弟会的数量随外来移民数量的增加而增加;另一方面,兄弟会在城市中的繁荣程度远远大于乡村。此外,兄弟会会员虽然在来源地、法律身份、社会阶层和职业方面表现出多元性,但在中世纪晚期危机中受冲击尤为严重的城市中下层才是会员主体。因此,兄弟会在中世纪晚期蓬勃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其满足了基层居民在危机冲击下重建和整合社会关系的普遍需求。进一步而言,城市基层社会秩序被中世纪晚期危机打破后,非精英群体自发、自主重新凝合基层社会以应对危机,这是彼时法国市民社会形成的基础。

  下文将以中世纪晚期的阿维尼翁兄弟会为例,具体阐释市民社会的运转方式和社会作用。阿维尼翁位于法国东南部,是地中海与罗讷河商路的枢纽,13世纪到中世纪晚期一直是重要的商贸中心。14、15世纪,阿维2尼翁的基层社会既经历了和其他城市相同的变化,又表现出一定的独特性。一方面,由于中世纪晚期城市人口的高死亡率和对外来移民的吸引力,阿维尼翁人口频繁变动,外来移民成为多数,原本的基层社会被打破。这是阿维尼翁基层社会和其他城市的共性。另一方面,阿维尼翁曾在1309—1378年短暂成为教廷驻地,它一度拥有天主教世界首都的盛名,而后作为教皇领地孔塔地区的首府,继续保持重要商贸中心的地位。因此,它在整个中世纪晚期一直是最受欢迎的移民城市之一。这导致阿维尼翁基层社会受到更加严重的冲击,同时造就了其独特性。据统计,14世纪时,阿维尼翁的外来人口占城市总人口的75%;15世纪时,这一比例仍在62%以上。由于基层社会受到的冲击更大,阿维尼翁城市居民通过民间组织重新凝合基层社会的愿望也更强烈,至少37%的居民直接参加了兄弟会,这一比例在15世纪末更是达到50%。此外,阿维尼翁在中世纪晚期至少出现97个兄弟会,是目前已知同时段兄弟会数量最多的法国城市。阿尔勒在15世纪仅有25—30个兄弟会;埃克斯在1350—1450年有28个兄弟会;图卢兹在1330—1450年出现的兄弟会数量是89个。由此可见,阿维尼翁基层社会的特殊性,实际上是法国城市基层社会共性的一种更强烈的表现,特殊性与共性在阿维尼翁基层社会表现出了统一性。因此,对阿维尼翁兄弟会的研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中世纪晚期法国基层民间组织的自治实践及市民社会相关情形。

  二、兄弟会的自治体系与组织原则

  中世纪晚期的法国市民社会如何运转?鉴于市民社会以基层民间组织的自治为基础,回答该问题离不开对兄弟会自治体系的探究。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分工及管理人员的更替方式,是该体系最重要的三个方面,也是市民社会运转的核心所在。

  阿维尼翁兄弟会管理机构通常由五个部分组成:2—4名会长组成的会长团、4—8位参事组成的委员会、司库、公证人和传信人。一般而言,会长、参事和司库都由兄弟会会员担任,公证人和传信人由兄弟会付钱雇用。圣乔治兄弟会的机构设置是阿维尼翁兄弟会的典型代表,包括2位会长、4位参事、2位司库、1位公证人、1位传信人。兄弟会根据会员数量和事务需要作动态调整,一个机构兼任多项职能的情况经常出现。大圣母兄弟会设立了4位会长、24位参事、4位司库、1位公证人和若干传信人。数量众多的管理人员反映了大圣母兄弟会的庞大规模,14世纪时,该兄弟会有300多名会员。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圣昂布瓦斯兄弟会,其管理机构由2位会长和1位公证人组成,会长兼任司库,参事由10位会员充任。这是因为该兄弟会将会员人数限制在12人以内,不需要设置复杂的管理机构。

  完善的机构设置反映了兄弟会细致的管理分工,也是市民社会发挥职能的保障。司库是兄弟会的财务部门,负责保存和管理财物、采购物品及记录收支;公证人负责文书工作,包括记录选举过程和结果,整理核对兄弟会的账簿等;传信人负责传达会长团的指令,召集会员开会或参加宗教活动。这三个机构负责兄弟会的日常事务,为会长团和参事委员会的助手。

  会长团是兄弟会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大小事务都由其决定。会长团实行集体负责制(collégialité),每位会长的权力和地位相同,共同决定所有事务。所以,兄弟会会规论及会长权力和职责时,必然采用复数形式的“会长”,如炼狱之魂兄弟会会规第18章标题为“关于会长们的权力”。会长团代表兄弟会的最高权威,会长们拥有完全“根据他们自己的意志”作出判断的权力。卡尔莫修道院教堂的圣灵兄弟会规定:“会长们可以根据他们的意志决定是否开除犯错的会员”;圣方济各修道院教堂的圣灵兄弟会规定:“如果会长们根据他们的意志将兄弟会迁往另一个教堂,任何人不得反对。”遵守会长团的命令是会员的义务,会员若三次违背会长团的决定将被开除。

  参事委员会的职责是为会长提供建议,平衡和制约会长团的权力。尽管会长团一般可以不征求参事的意见,但在涉及重大事务时,其决定必须经过参事委员会同意。大圣母兄弟会规定,“在没有获得参事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会长团不得派遣代表前往外地超过15天。此外,当会长团无法达成共识时,参事的意见举足轻重。如上所述,圣昂布瓦斯兄弟会的会员实际上履行了参事委员会的职责:在两位会长意见相左,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在其他10位会员中得到多数支持意见就成为最终的决定。由此可见,阿维尼翁兄弟会参事委员会内部实行多数决定原则,这也是中世纪城市市民大会和市政委员会所采用的决议原则。

  会员大会也是兄弟会自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作出涉及全体会员的重要决定前,会长要通过传信人召集全体或部分会员举行大会。在会员大会上,会长提出议案,每位会员可根据自己的判断发表意见。为了保证会员的发言权,发言者须起立发言,其他人不得说话,否则将被罚款。此外,候选人入会必须经过会员大会的讨论。会员们对候选人的品行发表看法,被判定品行不端、没有“好名声”者不能成为正式会员。圣乔治兄弟会的一份决议书显示,每年11月2日为死去会员举行弥撒这一决定,是在会长团、参事委员会和兄弟会会员“一致同意下”作出的。虽然中世纪各种组织(包括市政府和教会)留存文书中的“一致同意”并不一定意味着真实的“一致同意”,但就兄弟会的决议看,会员大会在管理体系中有着重要作用。这说明,13世纪以来的重要政治原则——“关涉全体之事,须得全体同意”,到中世纪晚期已被运用到基层民间组织的自治实践中。

  概言之,中世纪晚期的阿维尼翁兄弟会确立了以会长团、参事委员会和会员大会为核心的自治体系,构成了市民社会基本的组织框架。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组织框架与市政官制度(régime de consulat)有极大相似性。市政官制度是12世纪起法国南部城市普遍采用的市政体制。1129年,阿维尼翁成为最早确立该制度的城市之一。在13世纪短暂采用波德斯塔制度平息城市内部斗争后,阿维尼翁仍以市政官制度为主。市政官制度有三个核心机构:8—10位市政官组成的市政官团、数量不等的参事组成的市政委员会和市民大会。这三个机构的职能和行事原则,与兄弟会的会长团、参事委员会和会员大会对应。

  这种相似性不仅体现在法国南部,北部兄弟会的组织形式与北部城市普遍采用的市长制也有相同之处。诺曼底的兄弟会,其自治体系包含以下几部分:1位会长(prévôt)和1位副会长(échevin);一个由12人或24人组成的参事委员会;负责传递信息和召集会员大会的传信人。以最典型的市长制城市巴黎为例,市政府核心机构由1位“prévôt”(一般译为“市长”)、4位“échevins”(一般译为“副市长”)和24位市政委员组成。

  除法国外,中世纪晚期威尼斯政府与该城兄弟会的管理体系也存在相似性。为什么兄弟会管理机构即市民社会的组织框架,与其所在地区的市政机构存在一致性?有学者认为,这是因为兄弟会的自治体系模仿了市政体制。但如果将中世纪城市自治的历史和兄弟会的历史作对比,就会发现后者往往早于市政组织的出现。以阿维尼翁为例,第一个兄弟会至少在1110年前就已存在,而市政组织的确立却在1129年。不仅如此,在某些城市,兄弟会的自治体系直接影响了市政府的形成。巴黎市政府起源于水运商人兄弟会(la confrérie des marchands de l’eau ),巴黎市长头衔的全称“le prévôt des marchands”来自水运商人兄弟会会长。在意大利北部,兄弟会对13世纪城市法律的确立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兄弟会自治体系与市政体制的相似性,并非其模仿了市政组织的形式,恰恰相反,兄弟会是中世纪城市自治体制的源头之一。

  除机构设置和管理分工的相似性,兄弟会管理人员与市政官员的更替也有相似性,两者都实行任期制。任期制是兄弟会自治体系的普遍特点。除公证人和传信人采用雇用制外,阿维尼翁兄弟会会长、参事和司库的任期都为一年。不过,卡尔莫修道院教堂的圣灵兄弟会和圣昂布瓦斯兄弟会规定,每年有一半会长留任一年。在诺曼底,兄弟会参事任期2年,会长和副会长任期1年,副会长在第二年直接接任会长。兄弟会每年举行一次换届选举,会长的更替是重中之重。阿维尼翁兄弟会会长换届的方式有两种:直接选举制和自行遴选制(cooptation)。这两种方式也是市政官员更替的方式,但采用自行遴选制的兄弟会和城市更普遍。

  通过查阅15世纪阿维尼翁圣昂布瓦斯兄弟会14年的会长选举记录,以及大圣母兄弟会16年的同类记录,我们得以了解这两种制度的基本程序。圣昂布瓦斯兄弟会实行直接选举制,所有会员都应出席会长换届选举大会,并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证人给出席的所有会员(包括两位现任会长)每人两张选票,会员将选票交给他想选为会长的人(如前所述,其中有一位必须是现任会长)。最后,由公证人计票,获得选票最多的两人成为新会长。选举采用相对多数制,但并不是现代普遍采用的无记名秘密投票。大圣母兄弟会采用自行遴选制,出席者包括现任会长、参事和部分会员。自行遴选制坚持“贤者多数决定”(maior et sanior pars)原则,能够出席选举大会的会员都具有重要影响力,很可能担任过兄弟会职务。首先,会长团介绍已经选定的新会长候选人;接着,就候选人征求参事委员会和其他会员的意见;商讨之后,获得所有人“一致同意”的四位候选人当选为新会长。兄弟会的参事和司库也以同样方式选出。虽然没有关于选举过程的详细描述,但很可能存在投票环节,获得相对多数支持的人当选。因为征询意见、商议、投票是中世纪城市中所有团体的选举程序,记录中的“一致同意”很可能只是对团结精神的一种赞颂。

  兄弟会采用直接选举制和自行遴选制是否会导致少数人垄断管理机构,将市民社会变得和市政机构一样充满寡头制色彩?从1480年至1493年的会长选举记录看,圣昂布瓦斯兄弟会共有14位会员(会员人数每年不超过12人),其中8人即超过一半的会员担任过会长职务。根据每年留任一位会长的规定,这8人中有7人连续两年担任会长,只有1人连续三年担任会长。此外,有2人非连续地担任6次会长。因此,在实行直接选举制的圣昂布瓦斯兄弟会中,不存在垄断管理职位的寡头群体。根据大圣母兄弟会15世纪的选举记录,16年中共有52位会员担任会长(现实中并非每年都有4位会长),其中1位非连续担任会长3次,2位非连续担任会长2次,其他49位都只担任会长1次。就记录在册的名单看,至少有110位会员参加了16年的会长选举大会(公证人并不会将每次出席的名单全部记录下来)。可见,实行自行遴选制的大圣母兄弟会也没有完全垄断管理职位的寡头群体。

  事实上,阿维尼翁兄弟会建立了专门制度避免少数人垄断管理权力。圣方济各修道院教堂的圣灵兄弟会规定,任何人不得连续四年担任会内职务。此外,兄弟会还鼓励会员参与管理:一方面,免除会长、参事和司库任期内的会费;另一方面,被选定担任管理职务的会员不得拒绝,否则要缴纳数量庞大的罚金。1390年,大圣母兄弟会的两位会员因拒绝担任会长之职被罚1弗罗林。不仅如此,兄弟会会员大会比市民大会召开得更加频繁,对“关涉全体之事,须得全体同意”原则执行得更加彻底,这是基层民间组织比市政体制相对开放的原因之一。此外,中世纪晚期城市基层人口流动频繁,这也使得兄弟会内部没有形成寡头群体,从而避免了权力被少数人所把持。

  综上所述,兄弟会自治体系塑造了中世纪晚期法国市民社会的基本运转方式。它将尽可能多的会员纳入管理体系中,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确保市民社会有序运转并长期保持活力。兄弟会的自治体系和原则,如任期制、多数同意制、自行遴选制、直接选举制、“关涉全体之事,须得全体同意”等,也是市政自治和国家管理的基本原则。因此,中世纪晚期法国市民社会和官方的政治原则趋向统一,通过自治实践,普通民众可以学习和掌握基本管理技能。在某些城市,部分居民甚至借助在民间组织中积累的政治经验和社会声誉进入市政机构,对市政自治产生直接影响。不过,这样的情况非常少见,市民社会既未撼动城市精英阶层的主导地位,也未淡化市政体制的寡头色彩。市民社会对城市更为重要的影响,在于弥补了基层社会应对时代动荡和灾难的手段,兄弟会的社会职能证明了这一点。

  三、兄弟会的互助体系

  传统研究论及中世纪兄弟会的社会职能时,往往强调其创建和管理救济院的慈善之举。事实上,到中世纪晚期,兄弟会在救济院中的作用开始减弱。在诺曼底,以管理救济院为主要职能的兄弟会基本消失。在整个下罗讷河地区,由兄弟会创建的救济院只占总数的7.5%。在阿维尼翁,只有大圣母兄弟会创建并维持了两个救济院,主要为朝圣者和过路的穷人提供住宿,不以救助和治疗病人为目的。阿维尼翁兄弟会更倾向于向救济院捐款。1433年,13个兄弟会的名字出现在一份给圣贝内泽桥救济院捐款的名单中。这是因为,整个西欧普遍开始了将救济院管理世俗化的过程。世俗权力尤其是市政府、领主和国王,逐步成为救济院的主要管理者。

  兄弟会的另一个慈善职能是救助穷人。在重要的宗教节日向穷人发放食物,是兄弟会最普遍和最重要的慈善活动。根据圣方济各修道院1360年到1430年的账簿记录,11个在修道院教堂设置祭坛或礼拜堂的兄弟会,都会在它们主保圣人节日当天给穷人发放粮食。不仅如此,许多兄弟会还将救助穷人写入会规,成为每个会员的义务。大圣母兄弟会规定,所有会员都要在圣母升天节这天给一位穷人一顿饭或6第纳尔。兄弟会的救助往往吸引大量穷人。罗德兹的圣母兄弟会在圣灵降临节发放的面包数量可达6000个,日内瓦的三位一体兄弟会每年施舍可达2000—2950人次。兄弟会还向穷人施舍衣服、钱财等,阿维尼翁的大圣母兄弟会留下了施舍衣服的记录;1429年圣母升天节(8月15日),该会给8位穷人一共8苏(sous,中世纪货币单位)。虽然这些救助既不能减少贫穷人口的数量,也无法降低个人或群体的贫困程度,但由于兄弟会为数众多,而且救助总在每年固定的日期举行,所以对穷人而言仍是一种必要的帮助。这是中世纪晚期危机背景下法国市民社会发挥的重要作用之一。

  除对外慈善救济,兄弟会的重要社会职能还包括为内部会员提供帮助。如前所述,14、15世纪,外来移民构成城市人口的大多数,他们过着背井离乡的生活。即使对本地人而言,死亡和人口流动也打破了传统的互助体系。显然,城市居民更需要建立互助机制。从精神层面说,反复暴发的瘟疫和饥荒导致死亡率攀升,引发人们对死亡的普遍焦虑和恐惧。从物质层面说,动荡不安的时局造成城市居民生活长期不稳定,“新穷人”(即因遭遇意外如疾病、失业、事故等,并无法获得足够帮助而陷入贫穷的人)问题非常普遍。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兄弟会以“兄弟之情”(fraternité)将没有血缘关系、社会身份多样和来源地不同的人联合在一起,建立虚拟家庭关系,明确在精神和物质上相互帮助的义务,实际上为会员构建起替代和补充家庭互助体系的社会网络。

  城市居民通过兄弟会建立的社会关系网络,能够帮助他们克服对疾病和死亡的恐惧。如果会员遭遇疾病,会长团会通过传信人召集大家一起探望;如果生病的会员无法参加弥撒,会长团会将圣餐从教堂送到病人家中,帮他实现领受圣餐的愿望。会员去世前,会长们和其他会员要陪伴他,见证其立下遗嘱;会员去世后,其他会员有义务为其送葬。葬礼这天,所有会员先在死者的住所前集合,接着每个人必须手持蜡烛跟随在灵床之后,护送死者的遗体走到其在遗嘱中指定的教堂举行葬礼并祈祷。不仅如此,由于阿维尼翁的外来移民数量庞大,死后常常无法按传统与父母安葬在一起,许多兄弟会设立专门墓穴安葬会员。圣方济各修道院教堂圣灵兄弟会的墓穴位于该会的祭坛前,圣乔治兄弟会的墓穴位于圣洛朗墓地。1453年,一位阿维尼翁居民按惯例在遗嘱中为自己选择了墓地,公证人这样记录:“他要埋葬在奥斯定休会教堂的圣雷欧纳德祭坛前,因为他是圣雷欧纳德兄弟会的会员。”一位女性遗嘱人在选择墓地时提出,要葬在圣多米尼克休会教堂圣墓兄弟会的祭坛前,因为她哥哥是该会会员并葬在这里。这样的例子在阿维尼翁的公证人档案中不胜枚举。实际上,兄弟会的墓穴可以被视作该组织作为虚拟家庭在空间上的具体化。与同会会员埋葬在一起的临终选择说明,中世纪晚期的兄弟会为城市居民提供了精神归属,缓解了个人面对死亡的孤独和恐惧。

  在精神帮助之外,阿维尼翁兄弟会还为贫困会员提供物质帮助。但是,并不是任何原因造成的贫困都可以获得帮助,因违法和不道德行为而贫困的会员无法获助。圣方济各修道院圣灵兄弟会规定,会员因“谋杀、偷盗或赌博”而导致的贫困不在帮助范围内。事实上,阿维尼翁兄弟会都是道德共同体,有违法行为或道德品行不端者会被驱逐出会,也就丧失了获得帮助的资格。

  总体而言,兄弟会在三种情况下为会员提供物质帮助。第一,当会员没有财产支付葬礼费用时,会长团必须用共有财产为其支付。即使会员客死他乡,兄弟会也有义务将其接回安葬。第二,会员远行时,如果没有能力支付旅费,可以向会长团请求资助,这对中世纪晚期危机下频繁流动的城市人口非常重要。第三,当会员因疾病或意外陷入贫困,无法获得医治和维持生活时,兄弟会必须提供资助。兄弟会的资助款项有两种来源:一是从共有财产中拨款,共有财产由会员的会费、捐赠、遗赠及本会财产获得的收益等组成。大圣母兄弟会每月专门拨款30苏资助贫困会员。二是当会员陷入贫穷时,会长团召开会员大会,详细介绍贫困会员的情况,并命令每位会员捐赠一定金额,如果有会员拒绝则被罚款。

  除为会员支付葬礼费用,兄弟会提供的物质帮助并非完全慈善性质的。圣乔治兄弟会规定:“如果他不能支付费用,会长团必须从兄弟会的财产中出借一笔钱给这位生病的会员,金额由会长们根据自己的意见定夺。生病的会员痊愈后,必须每个星期按会长团和参事委员会要求的金额归还这笔钱,直到将所借款项还完。”这样的做法并非特例,当圣米歇尔兄弟会的会员因生病无法支付生活费时,会长团也必须借给他一笔钱,痊愈后,“他必须每个星期向兄弟会支付12第纳尔”,直到付完所有借款。不仅如此,圣方济各修道院教堂圣灵兄弟会还规定,如果接受资助的会员走出困境后拒绝还钱,将受到会长和参事的处罚。

  综上,阿维尼翁兄弟会提供的物质帮助实际上是一种贷款。兄弟会出借、受助会员归还的模式,使互助体系可以长期稳定地为需要者提供帮助。而且,鉴于受助会员须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归还款项,兄弟会出借的金额肯定不小,可以有效缓解其贫困状态。因此,通过兄弟会,阿维尼翁的城市居民自发构建了一种稳定且有效的互助体系。事实上,这种互助体系普遍存在于中世纪晚期西欧的城市社会中。例如,斯特拉斯堡的许多兄弟会,为刚刚到达城市的新移民提供资助,受助者找到稳定工作之后必须归还这笔钱;中世纪晚期英格兰城市中的基尔特,也以无息或低息贷款向内部会员提供物质帮助。更为重要的是,兄弟会数量在中世纪晚期普遍增长,而且一个人可以加入多个兄弟会,这实际上为城市居民在家庭之外构建了一个互助网络。

  兄弟会对外的慈善救济和内部的互帮互助说明,市民社会在中世纪晚期危机中发挥了社会保障作用。兄弟会自发、自主克服城市生活不稳定性和时代灾难的实践活动,反映了市民社会应对挑战尤其是在遭遇突发危机的情况下,作出快速、准确反应的能力与特点。互助和救济穷人是前现代市民社会最核心的职能,以践行这两项职能为目的的民间组织的出现,甚至被一些学者视为市民社会形成的最重要标志。事实上,虽然以公共税制为基础的近代国家体制在中世纪晚期的法国快速发展,推动了市政机构和中央政府职能范围的扩大,但是,直到近代早期,除个人、家庭和教会外,市民社会依然是贫困救助等社会保障的主要承担者。尽管兄弟会在中世纪晚期扮演了类似社会保障的角色,但并不能直接推断现代互助保险和社会保险制度起源于中世纪兄弟会。一方面,兄弟会的历史从中世纪早期一直延续至今,但没有证据表明现代保险公司与中世纪兄弟会存在直接联系;另一方面,国家主导的社会保险制度,与兄弟会互助体系存在巨大差异,前者是19世纪工业化之后国家权力增强、社会财富增加和社会阶层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工人阶级兴起的产物,它所调动的资源、保障的人口范围以及实践的方式和原则,都不是中世纪兄弟会互助体系可以相提并论的。不能因为中世纪西欧有通过兄弟会构建互助体系的传统,就断定互助保险和社会保险制度源于兄弟会。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市民社会提供的救助往往以社会关系的构建为前提,所以,它不仅可以精准辨识救助对象的情况与需求,还能在物质互助之外提供精神层面的慰藉,这是近代社会保险制度无法替代的。总之,在中世纪晚期危机的背景下,以兄弟会为标志的市民社会通过承担类似“社会保障”的职能,增强了城市基层社会应对危机的能力,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治和社会制度的缺位,维护了城市的稳定与发展。

  结 论

  兄弟会不同于中世纪晚期其他基层民间组织,后者或因反抗既有秩序而遭到打压,如反对天主教会的“异端”派别;或因缺乏有效的管理体系而影响力微弱,如许多昙花一现的民间慈善组织。兄弟会不仅通过服从和维护既有社会秩序获得合法地位,保留了自治性,进而在基层社会实现勃兴,还凭借完善的自治体系长久保持活力,发挥了重要社会职能。可以说,兄弟会作为14、15世纪法国城市社会最重要的基层民间组织,塑造了中世纪晚期市民社会的基本形态。

  以阿维尼翁兄弟会为典型案例的研究表明,中世纪晚期的法国市民社会是城市基层社会自愿、自发组建民间组织,自主应对危机的产物,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第一,在应对危机和社会变化等需求的驱动下,社会各阶层都参与了民间组织的自治实践,但受冲击更为严重的城市中下层非精英群体,构成了市民社会的主体。第二,市民社会与官方机构并非相互对立,而是保持了相对和谐的关系。官方机构允许市民社会存在,并对其监督;市民社会服从监督,并通过自治体系促进基层社会对市政管理的了解与实践,推动统一的政治原则在国家、城市和基层社会的确立,为近代法国实现政治统一和中央集权打下了社会基础。第三,市民社会在基层构建起民间互助网络,并通过完善的自治体系,持续有效地发挥了类似“社会保障”的职能,补充了公共权力的不足,尤其弥补了公共权力在应对危机和社会快速变化方面的滞后性和不灵活性,增强了个人和基层社会抵御危机的能力。总之,市民社会激发了民间的活力,充分调动了物力和人力,是法国社会克服中世纪晚期危机、从15世纪下半叶走向复兴的重要基础。

  对中世纪晚期法国市民社会形态的探讨,促使我们反思市民社会研究的经典范式。所谓经典范式主要受哈贝马斯有关“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理论的影响,表现出两个倾向:一方面,认为市民社会与近代启蒙思想中的个人主义、世俗化、理性化和资本主义存在必然联系;另一方面,强调市民社会对国家权力的反叛,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必然相互对立。然而,中世纪晚期法国的市民社会表明,市民社会的形成与启蒙思想的价值取向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而与人们构建社会关系的需求以及互助精神密切相关,它们共同推动了以自愿和自治为特点的民间组织的诞生,形成了介于个人、家庭和官方之间的市民社会。受启蒙思想影响而诞生的近代西欧市民社会,只是市民社会的一种形态。不仅如此,中世纪晚期法国的市民社会不但没有反叛国家权力,反而伴随法国从封建王国向近代国家转型的进程,推进了国家政治原则的统一,补充了国家权力体系在基层社会的不足。这说明,市民社会并非必然以反抗国家权力为目的,二元对立的范式不能全面概括两者的关系,其关系是变化的,应因时因地作出具体分析。市民社会从中世纪晚期服从和补充国家权力,到大革命前反对国家权力的转变,很大程度上与王权不断强化及其挤压市民社会自治权力存在重要联系。此外,以近代沙龙、剧院等“公共领域”为切入点的市民社会研究,往往具有精英群体特别是文化精英群体主导市民社会形态的倾向。但是,兄弟会在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法国市民社会中的角色表明,普通民众可以通过基层民间组织塑造市民社会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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