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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碑铭中bark一词看突厥人“敬鬼神”之俗
作者:陈浩 来源:《西域研究》2020年第4期 时间:2022-07-22

  摘 要:突厥人在信仰实践方面,除了萨满教、佛教和祆教之外,汉文史料中还提到突厥人"敬鬼神、信巫觋"。一般学者都把此处的"信巫觋"作为突厥人信奉萨满教的佐证,但就"敬鬼神"一俗而言,中外史家鲜有论及。本文从突厥碑铭中一个被多数语文学家误读的突厥语词bark入手,结合汉文史料的记载,重构了突厥人"敬鬼神"的这一信仰实践。实际上,bark的准确含义是"祠庙",是突厥人"敬鬼神"的场所。祠庙里供奉的既可以是值得敬畏的敌人,也可以是本民族的英烈。这揭示出突厥人信仰的丰富性。

  关键词:突厥;敬鬼神;bark;祠庙

  《隋书·突厥传》说突厥人“敬鬼神、信巫觋”,学者一般都把“巫觋”解释成萨满教的男性和女性巫师。不过,这里提到的突厥人“敬鬼神”之俗,还没有学者讨论过。

  关于6~8世纪突厥人的信仰,囿于史料,学者们讨论得还不够充分。通过对汉文、突厥文史料的爬梳,还是可以找到一些雪泥鸿爪式的记载。作为一个草原游牧民族,突厥人的主流信仰是萨满教。在突厥碑铭中的叙事中,tengri(天)是最高的神,一切都是按祂的旨意执行。除了“天”之外,突厥碑铭中还有umay(护佑女性和儿童的女神)以及“神圣水土”ıduk yer sub的说法。突厥人对天、地、水等自然对象的崇拜,都可以归入萨满教的范畴。

  突厥兴起于6世纪中叶,在与北周、北齐的交往过程中也接触到了佛教。《隋书》载北齐沙门惠琳说服突厥他钵可汗信奉佛法,后者建立了伽蓝,还派使者来北齐求《净名》《涅槃》《华严》等经,并《十诵律》。突厥第一汗国对丝绸之路贸易网络的控制高度依赖粟特人,甚至在语言文字上也都是以粟特为师,故突厥人对佛教的兴趣,可能也受到了粟特商人的影响。不过,佛教在突厥人当中的流行程度不应估计过高,尤其是到了第二突厥汗国时期,佛教应该说是比较式微了。前两代君主——骨咄禄和默啜戎马一生,似乎没有信奉佛教的任何迹象。毗伽可汗算是文治之君,他曾一度打算改变祖宗之法,建立城市、寺观,但都被暾欲谷一一否定了。暾欲谷反对建立寺观的理由是,“寺观之法,教人仁弱,本非用武争强之道。”

  除了佛教之外,突厥人似乎还有信奉祆教或拜火教的迹象。玄奘在素叶城受到叶护可汗的接待,玄奘发现“突厥事火不施床,以木含火,故敬而不居”。《酉阳杂俎》中有一条记载也提到突厥人对祆教的信奉:“突厥事祆神,无祠庙,刻毡为形,盛于皮带,行动之处,以脂酥涂之。或系之竿上,四时祀之。”近年来,有学者们从考古实物资料中发现了突厥人信仰祆教的痕迹。2004年8月北京大学中古史中心组织的“蒙古历史文化”考察队成员在存放阙特勤墓遗迹的仓库中发现一块红色花岗岩巨形石板,其表面阴刻线雕类似虞弘墓葬具上两只鸟身祭司相对护持圣火的图案。王小甫认为这个鸟身祭司就是斗战神的形象,本为拜火教神祇Verethraghna(Warahrān/Bahrām)的化身之一,从而推测突厥人是信仰拜火教的。2001年土耳其和蒙古联合考察团清理了毗伽可汗陵墓内的文物,其中一件疑似毗伽可汗的冠饰格外引人注意。陈凌研究了这件冠饰上的装饰图案,认为它杂糅了汉地的朱雀造型、祆教信仰和传统的王权神授的思想。作者还着重探讨了突厥人在拜火教方面的仪式。

  本文要指出的是,除了上述的萨满教、佛教和拜火教之外,突厥人的信仰还有更丰富的一面。突厥人敬畏的不仅是神和自然,也敬畏人,也就是《隋书》所谓的“敬鬼神”。他们甚至会为那些他们敬畏的人建祠立庙,在他们的灵位面前祝告求福。汉文史料为我们提供了实例。《旧唐书·程务挺传》:

  务挺善于绥御,威信大行,偏裨已下,无不尽力,突厥甚惮之,相率遁走,不敢近边。……突厥闻务挺死,所在宴乐相庆,仍为务挺立祠,每出师攻战,即祈祷焉。

  程务挺英勇,在与突厥交战的过程中多次树立威名,为突厥人所惮。以至于在程务挺因权斗失势、被整致死之后,突厥人竟为他立庙。突厥人对程务挺的畏惮,其实更多的是一种敬畏,所以才会每次出兵之前都要来他灵位前祷告求福。突厥人立祠庙以祈祷的习俗,在汉文史料中还有一处记载。《旧唐书·张仁愿传》:

  先,朔方军北与突厥以河为界,河北岸有拂云神祠,突厥将入寇,必先诣祠祭酹求福因牧马料兵而后渡河。

  我们暂不清楚拂云神祠里供奉的何方神圣,它究竟是佛教、祆教,还是类似程务挺的因人而立的祠庙,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推测,后者的可能更大,因为突厥第二汗国时期的佛教已经式微,而《酉阳杂俎》所谓“突厥事祆神,无祠庙”说明在突厥人的祆教实践中是不立祠庙的。如果拂云神祠确实是供奉鬼神的场所,那就说明在突厥人当中因人立祠是一个较为常见的现象,它折射出古代突厥人信仰的丰富性。当然,这种祠庙内供奉的不都是如程务挺这种值得敬畏的敌人,也可能供奉着突厥人自己的英雄。

  这种因人而立的祠庙,在突厥语被称为bark。前辈学者没有意识到突厥人有此种习俗,故对bark一词的解读并不准确。我们不妨来总结一下突厥语法书和字典中对bark一词的释义。(1)麻赫默德·喀什噶里在《突厥语大词典》中对bark的解释是“房子、家;不单独使用,只有ev barq成对使用”。(2)克劳森(G.Clauson)在《13世纪前的突厥语词源字典》中分析bark是来自名词bar“移动产、家当”的名词,很少单独使用,一般是以词组形式出现ev bark“家什”。在《阙特勤碑》和《毗伽可汗碑》中,bark解释成“随葬品”,例如aŋar adınçı:ğ bark yaratur:rtım“我让人做了许多随葬品”;而ev bark解释成“家什”,例如sıŋa:r süsi: evig barkığ yulığalı: bardı“他军中一翼去劫掠我们的帐篷和家什”。(3)拉德洛夫在《突厥语方言字典》中对bark的定义是“1.建筑物、工事;2.房子及所属(例如家什和人)”。(4)塔拉特·特肯(Talat Tekin)在《鄂尔浑突厥语语法》一书中对bark的解释是“房子、建筑、宅邸;墓、陵”。(5)冯·加班(A.von Gabain)在《古代突厥语语法》中对bark的定义是“财产、宅邸”。

  如果我们对以上五种观点进行一个归纳的话,可以发现bark有两层含义,一是“建筑物”(例如陵墓、房子),一是“家”及与家有关的财产(例如家具)。克劳森把突厥碑铭中的bark解读成“随葬品”是在任何文献或字典中都找不到依据的。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后期的文献中(11世纪以后),bark一词几乎不再单独使用,而是和ev一起,以ev bark的词组形式出现。我们认为,前辈学者对突厥碑铭中bark一词的解释,不管是“建筑物”还是“家”,都对,但可以更准确些,应该将其释成“祠庙”,它是“敬鬼神”的建筑物。

  巧合的是,俄国突厥史家克利亚什托尔内(С. Г. Кляшторный)在一篇讨论突厥语词bediz的文章中,也提到应该把bark理解成“庙”(Tempel),可惜他一笔带过,没有展开讲,更没有提供任何佐证。西方语言中Temple(德语Tempel,英语temple,俄语храм)一般是指供奉神祇的宗教场所,这里的bark则是供奉人的地方,所以,严格地说,bark应该译成shrine。史书仁(Sören Stark)接受了克利亚什托尔内把bark理解成“庙”的意见,并从汉文史料中提到突厥的葬俗有“表木为茔,立屋其中”的记载,认为bark就是这里所谓的“屋”。本文讨论的“敬鬼神”之俗与突厥“立屋其中”的葬俗不完全是一回事,尽管在实践上可能有重合的地方。

  在碑铭中既有ev bark的词组,也有bark单独使用的例子,结合碑文语境,我们认为在8世纪的突厥语中ev bark还是应该理解成“房子和祠庙”,只是到后来,该词组的含义逐渐单一化,变成了物质意义上的“家、家具”,失去了精神层面的含义。在突厥碑铭中,bark一词多次出现。下面,我们先引用几处足以说明问题的碑文,bark一词的释义先付阙如,以免有先入为主之嫌。

  《阙特勤碑》北面第12~13行:

  tabğaç kağanta işiyi likeŋ kelti. bir tümen ağı altun kümüş kergeksiz kelürti … bark étgüçi, bediz yaratığma, bitig taş étgüçi, tabğaç kağan çıkanı çaŋ seŋün kelti.

  “从唐朝皇帝那里来了舍人吕向。他带来了无数(直译:一万)丝绸、金银珠宝……建bark的人、绘壁画的人、立碑的人、皇帝的姨兄弟——张将军都来了。”

  关于唐朝派使臣前往突厥参加阙特勤葬礼的情况,汉文史料也有记载,且与突厥碑铭的内容基本吻合:

  阙特勤死,诏金吾将军张去逸、都官郎中吕向齎玺书入蕃吊祭,并为立碑,上自为碑文,仍立祠庙,刻石为像,四壁画其战阵之状。

  如果我们把突厥文和汉文的内容做一番比较的话,就不难发现突厥碑铭里提到的“建bark的人”对应的就是汉文中所谓的“仍立祠庙”,因为其他的内容在两种文献中都能找到对应,例如“立碑的人”对应“并为立碑”“绘壁画的人”对应“刻石为像,四壁画其战阵之状”。也就是说,突厥语的bark对应的是汉文中的“祠庙”。捷克—斯洛伐克考古学家吉斯尔(L.Jísl)在和硕—柴达木进行过发掘,发现阙特勤碑所在地有庙宇建筑遗迹,建在86~88厘米高的夯土地基上,边长为13米的正方形。这应该就是供人纪念阙特勤的场所。史书仁曾猜测,阙特勤碑和毗伽可汗碑所在的地方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墓葬,而是一种纪念场所,第二突厥汗国的高层人物可能都葬在于都斤山上,如同后来成吉思汗黄金家族一样,为了掩人耳目并没有留下痕迹。我们认为这种猜测是缺乏依据的,但他所指出的此类建筑物具有纪念功能,毫无疑问是正确的。

  在《阙特勤碑》南面第11~12行和毗伽可汗碑背面第14行,有一处类似的记载:

  men beŋgü taş tokıtduk üçün tab ğ aç ka ğ anta bedizçi kelürtüm, bedizet[d]im. meniŋ sabımın sımadı. tabğaç kağanıŋ içreki bedizçig ıt[d]ı. aŋar adınçığ bark yaraturtum. için taşın adınçığ bediz urturtum.

  “为了建一座陵墓,我向唐朝皇帝邀请工匠。我让他们雕饰石头。唐朝皇帝没有拒绝我的请求。他派来了内府工匠。我让他们建一座辉煌的祠庙(bark)。我让他们在祠庙(bark)内部和外部都画上精美的画。”

  这两处的bark翻译成“祠庙”,毫无违和之感。另,《阙特勤碑》东北面:taş bark étgüçig, bunça bedizçig toyğut élitber kelürti“是Toyğut Élitber 带来了这些建立石头祠庙和壁画的工匠。”在突厥碑铭中bark一词单独出现的情况还有另外一处,就是毗伽可汗碑西南面。其他的情况,bark都是跟ev一起以词组的形式出现。我们说跟后期的ev bark的含义“房子、家具”不同,在早期的碑铭中还应该直接译成“家和祠庙”,含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含义。例如,毗伽可汗碑东面第32行:sıŋar süsi evig barkığ yul[ı]galı bardı “他们军队的一部分去掳掠房子和祠庙了。”东面第34行:evin barkın buzdum “我摧毁了他们的房子和祠庙。”东面第37行:evin barkın anta buzdum“我在那里摧毁了他们的房子和祠庙”。

  在古代突厥人的观念中,供奉着敬畏之人或英雄的祠庙无疑具有神圣性,它的功能既是记忆之场,更是一种族群凝聚的符号。如果说,这种在突厥民众心目中具有崇高、神圣之意的记忆场所在战争中被敌人摧毁,无疑是一种沉重的打击。正是因为如此,在战争中的胜利方往往会选择摧毁战败方的记忆之场,从心理上彻底击垮敌人。这种摧毁祠庙的行为,在上面引用的毗伽可汗碑第32行、34行和37行就是明证。在回鹘汗国被黠戛斯击败之后,后者也大肆破坏了漠北草原上的诸多代表回鹘和突厥人记忆之场的石人(balbal)。与balbal“草原石人”一样,古突厥语bark“祠庙”也是与突厥人信仰相关的建筑物,即文章开头所引《隋书》中提到的“敬鬼神”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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