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义和团运动期间,盛京将军增祺因擅自与俄军签订丧权辱国的《奉天交地暂且章程》而备受责难。学界普遍认为这是一个性质明确、线索清晰的简单事件,但忽略了签约前后繁琐的交涉过程和各方的复杂反应,若干既有观点也值得商榷。事实上,增祺并非没有向清廷呈报,然李鸿章却迟迟不予回复,直到中俄谈判的关键期才通过外媒披露,利用列强遏制俄国独占东北的企图。增祺随即被革职,继而在俄人的施压下留任。增祺认为东三省官员均与俄军媾和,却唯独自己受罚不公平。这一辩解确有实据,但这并非增祺可以脱罪的理由。不过李鸿章始终未予指示,对增祺最终签约亦有责任。相关史实反映出义和团运动时期清廷对俄交涉的艰难与曲折,晚清官场政治的复杂性亦可见一斑。
关键词:义和团运动 增祺 《奉天交地暂且章程》 中俄关系
《奉天交地暂且章程》(以下简称《暂且章程》)是义和团运动时期盛京将军增祺与俄军擅自签订的条约,因其未经清廷许可、损害中国利权、国际影响恶劣,增祺被革职,但随即在俄人的施压下留任。这一史实散见于义和团运动史、中外关系史、东北地方史等领域的著述中,但大多为线性勾勒,而对章程的签订原委、后续博弈、各方责任、社会舆论、增祺去留、善后交涉等问题鲜有关注。就笔者目力所及,仅见李节传《有关〈奉天交地暂且章程〉史料的考证》一文,对章程相关的几个时间点作了考证,但其观点有待商榷;仅见寥寥几篇有关增祺的专题研究,且与本文关联度不高。有鉴于此,本文在爬梳一手档案的基础上,试就增祺擅签《暂且章程》的诸问题展开探讨,以期加深学界对义和团运动时期中俄关系和清廷官场政治的认识。
一、《暂且章程》及后续约章签订始末
关于《奉天交地暂且章程》的签订过程,一般公认的史实是,增祺1900年9月底在俄军兵临城下之际临阵脱逃,途中巧遇湖南候补道周冕。增祺授予周冕全权,赴旅顺与俄将谈判。周冕屈服于俄人淫威,签订《暂且章程》九条,并携章程面见增祺。增祺初时犹豫,但同样迫于压力在章程上签字。这些史实本身并无争议,但有若干问题待解:为何增祺兵败后首先想到与俄人谈判,而非继续抗争?增祺明知授予周冕全权违规,为何还如此行事?增祺在签约前是否向朝廷请示?清廷是否予以指示?增祺为何最终决定在章程上签字?签字后又采取了何种措施挽回损失,结局如何?
增祺急于与俄军媾和,其实是他对俄态度的一贯反映。增祺是公认的对俄妥协派。1900年6月中旬,俄军以保护铁路为由,从旅顺大举调兵至营口。6月21日,增祺召开紧急会议,与会者包括育字军总统晋昌、仁字军总统讷钦、户部侍郎清锐、礼部侍郎崇宽、兵部侍郎萨廉、刑部侍郎溥颋、工部侍郎钟灵等下属。增祺以奉天军力不足为由反对作战,遭到晋昌的强烈反对。晋昌称:“如不允,当会五侍郎奏参”,继而回至辽阳,鼓动拳民烧毁教堂,并誓师南下。晋昌的行为得到朝廷的肯定,6月28日他被补授盛京副都统,帮办奉天军务。7月4日,晋昌率众与入侵俄军交火,大举烧毁铁路。清锐和溥颋加入晋昌阵营,7月10日二人被任命为义和团练大臣。而此前一天的上谕,明确要求增祺对拳民安慰勉励,供给物资,令其练习。战端既开,且有朝廷支持,增祺不得不随声附和。从之后的进程看,奉天战事基本由晋昌一派主导,增祺处于随波逐流乃至被架空的状态。正如俄国驻华外交官科罗斯托维茨所言:“七、八月份,晋昌和他的一伙信徒在盛京独断专行。将军(增祺)完全失去了作用,看来只好随大流。”
随着战事的推进,奉天重要城镇隘口接连失守,9月28日俄军逼近奉天省城。次日晚11时,增祺押运饷车逃走,场面十分混乱。增祺带队冒雨一路向北,沿途屡遭乡民排斥和下属埋怨,狼狈不堪。增祺一行经新立屯到义州暂住,晋昌则带队至法库门驻扎。增祺无意抗俄,此时全军溃败且摆脱了晋昌的牵制,自然会想到对俄妥协以换取和平。增祺在途经新立屯时,巧遇从黑龙江逃来的湖南候补道周冕,后者表示愿意替增祺与俄军谈判,正中其意。此时吉林逃来的同知崇廉称,吉林派代表与俄人谈判时,冠以“全权”字样才被允议和。故增祺给周冕加上“全权委员”的头衔,并表示这只是针对铁路问题的全权处置,而和议大权仍归朝廷。为避免歧义,10月11日增祺在致阿列克谢耶夫的照会中强调:“因众商民以和议大端,自应静听朝命。而通省交涉所系与安辑商民,及地方与铁路互相调剂办法,正须会筹。”显然,这份照会意在明确周冕的谈判权限。10月12日,周冕偕候选同知瑞安、候补知县蒋文熙从新立屯起程。因土匪拦路,直到10月24日才抵达奉天省城。俄将苏鲍季奇将其护送至旅顺面见阿列克谢耶夫,抵达时间为11月3日。
此时无论俄国外交部还是陆军部,对东北战事如何善后均无明确方案。俄陆军中将库罗巴特金在奉天省城沦陷后,曾电询阿列克谢耶夫处理意见。后者认为,恢复中国将军的领导权和保持既有行政制度,符合俄国的利益;绕开北京直接与地方官谈判,有助于实现俄国在东北的既定目标。俄陆军部深以为然,遂授予他为全权代表与增祺谈判。阿列克谢耶夫在11月4日会见了周冕一行,同时指定科罗斯托维茨为谈判官。科罗斯托维茨建议在谈判前征求彼得堡或北京的意见,但遭到阿列克谢耶夫拒绝。他只好将此前拟好的《奉天交地暂且章程》译成中文,交给中方代表。周冕看后,表示章程有损中国主权,他本人和增祺均无权签署,必须请示李鸿章。就在双方僵持不下之际,阿列克谢耶夫失去了耐心。他威胁说,如不签署就将周冕等人押送回去,并将增祺软禁于新民厅。几经犹豫,周冕最终于11月9日在章程上签字。俄方签字人是科罗斯托维茨而非阿列克谢耶夫,这样一旦出问题后者无需负责。阿氏甚至不许将章程文本透露给俄国公使,以免节外生枝。
11月19日,周冕等人与俄国代表洼威洛夫携《暂且章程》抵达新民厅。增祺已于11月5日从义州迁到此地,以便为返回省城做准备。阿列克谢耶夫曾在10月27日照会增祺,称俄国出兵意在协助中国平叛、保护俄使及商民,现在目的已经达到,将奉俄皇命令撤军。增祺可速回盛京治理地方,俄方将确保增祺的人身安全。抵达新民厅后,增祺于11月6日、10日两次请苏鲍季奇转电阿列克谢耶夫,告知自己即将回省,并询问周冕赴旅谈判情形。阿列克谢耶夫两度予以回复,其中11月10日的照会,告知中俄已签订协议,不日周冕将呈交增祺,望其尽早签字。看到《暂且章程》,增祺大惊失色,第一反应是拒绝签字。
《暂且章程》的内容可归纳如下:(1)增祺回任后,应保卫地方安靖,保障俄方铁路安全;(2)奉天省城等地保留俄军驻防,中方应以礼相待,并保障其后勤;(3)悉数遣散奉天军队,收缴军械,库存军装和枪炮转交俄官;(4)拆毁俄军未经驻扎的炮台和营垒;(5)俄方官员暂时代管营口等地,俄方确定和平后再调换华官;(6)允许奉天保留少量巡捕队,以维持治安;(7)俄方在沈阳设总管一名,奉天要事必须向其汇报;(8)奉天巡捕队如遇困难,可向俄军寻求帮助;(9)以上条款若有争议,以俄文为准。从上述条款看,《暂且章程》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尤其是第3条和第7条,无异于将奉天置于殖民地地位。增祺在给阿列克谢耶夫的照会中指出,第3条“尚须详筹妥善办法”;第5条所称营口等处并未指明具体位置,且海关税收归直隶总督经管,增祺没有任免地方官的职权。以上事项须禀告朝廷,经同意方可画押。阿列克谢耶夫的照会则表示,增祺可在日后亲赴旅顺面议第3条,第5条则可电请李鸿章批复,因为营口海关税款由李鸿章管理。
事实上,在此照会之先,增祺已经发函请示李鸿章、奕劻、荣禄等中央要员。在《大清二十六年拳匪起祸李鸿章外交文件》中,有两份未标明日期的《在新民厅致庆亲王、李中堂、荣中堂函稿》,从内容可判断生成时间为增祺看过《暂且章程》之后、对俄方表示无法接受两项条款之前。函稿一扼要介绍了周冕赴旅顺谈判之来龙去脉,并表达增祺对周冕所签协议的不满:“《暂且章程》一经钤印画押,难免不为日后引证之据。且议和大局,应统归王爷、中堂主持,岂有外间纷纷搀越之理!不独于和局条议恐有不符,即于原派之意亦属歧异。”函稿附上《暂且章程》和俄方照会,请朝廷定夺。函稿二指出,就在函稿一即将封函之际,俄方代表洼威洛夫前来催促盖印画押。增祺遂以第3条和第5条难以做主相告,洼威洛夫表示将电复阿列克谢耶夫。
从上述表现看,增祺很清楚自身的责权范围,最初并无撇开朝廷擅签条约之意。但可以肯定的是,增祺并未收到李鸿章等人的反馈意见,最后不得不自行裁决。据洼威洛夫证实,增祺在新民厅每天都与下属开会,他们坚决反对签字,户部侍郎清锐和奉天府尹福裕的态度尤其坚决。周冕主张签字,但众人纷纷指责其越权、姑息俄人和收受俄人贿赂。增祺在俄方压力和下属参奏威胁之间犹豫不决。阿列克谢耶夫再次失去耐心,他让洼威洛夫转告增祺:“再一次申十一月十一日复电,所有暂且章程迟慢画押,与公事有大害。转达将军,我恳请不管什么商议,现在画押,二次所议。请将军留意,此章程是暂且的商议,可以申明改换。”据蒋文熙描述:“军帅尤有难色,不敢画押,以为仍听京内和局再作章程;惟阿提督先有言,如尔将军不肯画押,可不必回省。”面对俄方的威胁,最终增祺越权钤印签字。他后来辩解说,对方一再声称章程日后可以改换,且国际法规定越权签约无效。增祺签字时间为11月26日,11月29日经俄方允许他与崇宽和钟灵一同返回省城。
12月6日、15日,增祺两度接到奕劻和李鸿章来函,告知俄国已经允许交还东三省,令其照会阿列克谢耶夫,妥善商议接收事宜。至此增祺方知俄国交还三省并未附加条件,于是他急派奉天交涉局总理升补知府涂景涛、候补通判李席珍赴旅顺交涉,起程时间是12月19日。两位官员将增祺的面谕记录成手折,呈递阿列克谢耶夫。手折各项可概括如下:(1)增祺未被授予全权,前次和此次条章均为暂定,最终以两国皇帝合约为准;(2)增褀回任后将保卫地方和兴修铁路,但俄军应归还占领的奉天将军府;(3)奉天军队已散,无兵可再裁撤,但可收缴溃军枪支,发给奉天巡捕队,若有余则给俄军;(4)马贼与官方枪支无区别,拟制造华俄合璧火印加以区分;(5)奉天应保留巡捕队10500人,若遇大股土匪请俄军会剿;(6)中俄军队拿获的匪徒,均交华官审理;(7)令地方官派巡捕队巡逻若干交通要道;(8)营口港因封冻无法出入,当允许商贾通过铁路将货物运送至大连和旅顺;(9)前议营口等处由俄官暂管,请告知“等处”的具体位置;另恐俄员管理不暇,可派华员一名共管。这些条款的目的明显是为了削减《暂且章程》的负面影响,尽可能挽回利权。
阿列克谢耶夫对增祺的多数意见不置可否,唯独对奉天保留巡捕队10500人一项,表示将派俄员武廓米萨尔来奉天省城交涉。最终交涉结果是中俄均保留6000兵力,俄方将辽阳、海城、盖平、熊岳等城外地面及课税权交还中方。除了武廓米萨尔,俄方还将军事专员格罗姆勃契夫斯基派到增祺身边,依据是《暂且章程》第7条“沈阳应设俄总管一员”的规定。俄方指示格罗姆勃契夫斯基扮演好“坐探”的角色,严密监视增祺及其下属的一举一动,并充当增祺与俄军之间的桥梁。因涂景涛和李席珍未能促成俄方交还东三省,增祺继续照会阿列克谢耶夫,询问交收省城的日期。阿列克谢耶夫则屡约增祺赴旅顺面议,增祺不敢前往,于是俄人一再延缓交还省城,阿列克谢耶夫亦不再回复。此时逃兵土匪作乱,民众苦不堪言,传言有大股匪徒欲直攻省城,众议力促增祺赴旅顺化解危机。增祺不得不于1901年1月22日起程赴旅。
1月23日,增祺、武廓米萨尔、格罗姆勃契夫斯基一行抵达旅顺,与阿列克谢耶夫会面。双方就十六条议题展开磋商,其中8条达成共识,另外8条待定。1月28日照会阿列克谢耶夫,请他应允待定的8条议题。1月31日,阿列克谢耶夫回复增祺,就待定各款达成协议,《增阿十六条议定章程》(以下简称《议定章程》)由此确定,是为《暂且章程》的延伸和具体化。《议定章程》可以分为如下几类:(1)中俄军队数量及权限的规定:奉天巡捕队上限为6000人,暂募5500人,号衣、枪械、样式、章程等须与武廓米萨尔商议,巡捕队不得进入铁路十里以内;留守俄军数量和驻扎地视情况而定,俄军经中方邀请可助剿马贼,但若马贼攻击俄人,俄军将自行剿灭;地方官与俄军官应以礼相待、相互商量,前者应协助后者买办粮草,后者须公平交易。(2)属地交割及中俄管辖权分配:俄军交还沈阳、辽阳、海城、盖平、熊岳等地;营口等地在奉天太平后,再调换华员管理;金州重设华官,须等两国朝廷订立议和条约方可批准;增祺从旅顺返回省城后,俄方撤回驻省城巡抚官;增祺管辖地盐厘仍由其征收;省城设立俄官专管俄人诉讼,华人犯案仍归华官审理,华俄诉讼由俄官审办、华官听讼;华人可在局势稳定之后接管电报局,当前可请俄官代为发收电报。(3)释放被捕官员并归还被占府署:释放海城知县凤鸣至烟台,不许再回东三省;释放金州副都统至烟台,其他官员释放后可回奉天,但不准进入金州及俄国的势力范围;俄军交还奉天将军府署,仍归增祺居住;俄军让出占领的衙署和民房,但搬迁地须交通便利、干净整洁。(4)其他规定:增祺会同武廓米萨尔,由各集、镇、屯分段保护铁路,并责成地方官随时照料;允许中方向俄国道胜银行借款30万两白银,合同可与该银行直接订立。
比照1月28日尚未议定和31日议定的章程,可知中方的一些诉求并未实现。再将《增阿十六条议定章程》与12月19日增祺口授涂景涛和李席珍的九条约章对比,可知九条约章的大部分均未达成,甚至被完全忽略。不过,阿列克谢耶夫在《议定章程》末尾称:“前订暂且章程,曾已详明暂时照办,俟后两国朝廷可以酌改。”俄方并未否认这些约章的临时性质,这让增祺略感宽慰,遂达成协议。
二、革职留任背后的官场政治
1900年12月31日,清廷饬令李鸿章:“增祺与俄人擅立约章,荒谬已极,着即革职,饬令回京,毋任逗遛生事。盛京将军已派清锐署理矣。杨儒电废暂约、立正约一切为难情形亦所稔悉,然总须设法磋磨,不避其难,以副委任。将此电寄该大臣知之。”至此,朝廷将增祺革职,对俄交涉权交给杨儒。增祺越权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理应受此重责,但早在11月9日周冕就已签订《暂且章程》,而到了年底清廷才将增祺革职,近两个月时间清廷当真对此一无所知吗?若签约前清廷不知,增祺应承担全部责任;若签约前清廷已知,却未给增祺指示,乃至默许了增祺的行为,那么清廷自身也难辞其咎。那么清廷究竟是何时知晓此事的呢?
战事导致的通讯困难,的确影响了增祺与清廷的沟通。自开战以来,关内电杆俱毁,三省奏折只能发电报到山海关,当地副都统派人译出后,通过驿站六百里加急传递。但自8月下旬,驿路因通州战事而阻断,无法继续联络。9月10日,清廷谕令增祺调补江宁将军、寿山和晋昌开缺查办,而寿山已殁于8月28日,显然清廷并不清楚东北官员的动向。9月29日,杨儒电称俄国允还东三省,请朝廷派人接收。朝廷表示,寿山、延茂已自尽,增祺、长顺存亡未知,令李鸿章探明两人消息,命二人暂管奉、吉接收事宜。10月28日,清廷拣选绰哈布接收黑龙江,但增祺和长顺仍不知所踪,朝廷令奕劻等尽快查明二人下落。直至11月13日,李鸿章才辗转收到增祺10月23日从义州发出的奏折,方知诸要塞失陷经过和增祺此前的行踪。12月20日,上谕仍称增祺尚在义州,令其速回省城与俄交涉。而增祺在11月5日已至新民厅、11月29日已回省城,可见李鸿章接函后一个多月时间里,增祺再次处于失联状态。
从以上时间线索看,清廷得知擅签《暂且章程》似应在12月20—31日之间。12月20日清廷的上谕,虽然提出将增祺及五部侍郎交部议处,但理由是增祺未能就事变预先谋划,而非擅订《暂且章程》。且清廷仍拟派增祺与俄方交涉,可见此时清廷对增祺已经与俄谈判并签约一事浑然不知。《暂且章程》于1901年1月3日发表在《泰晤士报》上,文稿作者为澳大利亚籍记者莫理循,他在12月31日将《暂且章程》英文译稿发至报社。根据莫理循日记,《暂且章程》文本来自李鸿章的翻译曾广铨,时间为12月21日。据此判断,清廷最有可能得知增祺签订《暂且章程》的时间当为12月20日或21日。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李鸿章在1901年2月6日曾收到增祺一份来电,其中有“在义州失守奏折内,业将派员情形声明在案”等字句,并指明所派人员即为周冕一行。李鸿章收到义州奏折的时间是1900年11月13日,可见他在这个时间点之前已经知悉此事。11月15日,李鸿章又收到周冕在11月13日发出的电报,告知已经与俄方签订了《暂且章程》九条。科罗斯托维茨的回忆录则还原了当时的场景:“这里有一些在盛京当军事专员的格罗姆勃契夫斯基上校送来的有关此事的情报。这些情报部分地说明中国官员的行事方式。原来周冕早在旅顺口时,就把我们协定的一份文本秘密地通过烟台送交李鸿章。我们对此没有发觉,因为周冕在旅顺口时,我们没有特别监视他的行动。因此,北京知道协定签字比将军(增祺)本人还早。”据说增祺得知此事后,认为周冕擅自电告李鸿章的行为系越权,而李鸿章则当即饬令周冕回京受审。
英国驻华公使在1901年1月2日致英国外交部的信中,以附件形式收录了一份周冕致李鸿章的公函及《暂且章程》全文,补充了若干鲜为人知的细节。周冕函称,奉天失守后,锦州官员率先与俄人订立约章六条,而俄军四处逼迫地方官交出军械,他不得已才参照锦州模式与俄人签订约章九条。他强调自己尽力挽回了一些利权,比如约章第6条原文中有百姓不得持有枪械的规定,在其力争下删除。这份公函并未标明时间,但周冕称邮寄约文给李鸿章系奉增祺之命,可知此函并非1900年11月13日周冕派人从烟台发出的电稿,因为此时增祺尚不知此事。周冕称此约是他与俄方代表会同订立,现已将约章寄往北京,请李鸿章向俄国公使索取俄文文本核对。这里对增祺签约只字未提,似有为其撇清责任之意。英国公使从何种渠道获取这一公函不详,但大致可以判断该函件最初并非中文,而是从其他语种的文本翻译而来。理由是公函称周冕的两个随员为“朱安”和“郑云希”,从函中履历介绍看实为瑞安和蒋文熙,乃瑞、蒋二人名字的音译。
综上可以确定李鸿章在1900年11月15日就已经得知《暂且章程》的存在,亦即周冕越权签约后的第6天。不过,远在西安的清廷是否也了解此事呢?种种迹象表明,李鸿章并未公开这一重要消息。杨儒在1901年1月10日给奕劻、李鸿章的电报中,摘译了《泰晤士报》所载《暂且章程》九条,并称:“密询户部,云确有其事,惟系两国新约未定以前暂时办法。”可见至少杨儒之前对此一无所知。不仅如此,考察1900年12月20日及之前涉及增祺的上谕,似乎清廷上下对暂约也毫不知情。李节传认为,李鸿章是在收到杨儒的电报后才不得已向清廷汇报的,具体汇报时间是1901年1月15日。《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在1月16日以后才首次出现关于《暂且章程》的记录,是为最佳证明。但《西巡大事记》记载,1900年12月31日清廷就已颁布将增祺革职的上谕,与该结论相冲突。李传节认为《西巡大事记》记载的时间有误。然而,李传节的观点同样值得商榷:第一,李的判断理由是《光绪朝东华录》1900年12月31日并无这一记载、该上谕语气存在疑点以及同日收发电报不合理,然这三条理由并不足以证明此事;第二,杨儒在1901年1月10日的电报中称,户部已经确认了他提出的问题,亦即在此前清廷已经知悉《暂且章程》之事;第三,1901年1月3日李鸿章奏称,俄国驻华公使格尔思反对将增祺革职,可知1900年12月31日清廷发出上谕合情合理。
如此又回到前述结论,清廷得知《暂且章程》最有可能的时间为12月20—31日之间。然而对此下定论同样武断,因为兹事体大,李鸿章若果真知情不报,且清廷得知后毫无怪罪之意,也不合常理。由于更直接的史料缺失,李鸿章是否已经秘密报告了慈禧,以及慈禧是否同样装聋作哑,暂时只能存疑待解。那么李鸿章对此为何秘而不宣呢?同样因史料缺乏,欲厘清其真实想法颇有难度。从现有成果看,英国学者杨国伦的分析比较合理。杨国伦认为李鸿章一直在与俄方秘密谈判,故不便将《暂且章程》公之于众。但是到了12月,俄国不仅试图承认《暂且章程》,而且还迫使清廷将交涉全权授予杨儒,如此李鸿章将无法控制谈判的走向。于是李鸿章故意将《暂且章程》透露给莫理循,以便列强牵制俄国。暂约文本在《泰晤士报》上发表后,列强纷纷提出抗议,李鸿章目的达到了。而到了12月底,李鸿章下决心公开《暂且章程》秘密时,请旨惩处增祺以平民愤就顺理成章了。
俄方闻知增祺被革职后,委婉地表达不满。1901年1月3日,李鸿章电奏称,俄国驻华公使格尔思认为,增祺正在与俄方谈判,遽行撤职有损俄国颜面。李鸿章援引崇厚前例,建议应允俄使,以利于订约。清廷当日传旨:“增祺着暂准留盛京将军之任,交收事宜悉听杨儒办理,勿得谬误从事。”但是,李鸿章在1月15日转呈杨儒转译的《暂且章程》文本及意见后,清廷次日的上谕再次强调:“增祺擅派委员,妄加全权字样,实属荒谬,着交部严加议处。”不过增祺依旧无法联络,议处仅仅停留于纸面。直至1月29日,奕劻、李鸿章接增祺1月22日来电,称将赴旅顺与阿列克谢耶夫面议接收事宜。清廷闻悉立即下旨:“增祺未经奏明,擅派周冕赴旅妄立暂约,荒谬已极。业已照部议革职,现又经具奏拟径行赴旅与提督面议接收事宜,必更枝节横生。著即迅速电饬克日回京,不准擅议接收。”同时要求将该旨转告俄使,清锐将暂代增祺署理盛京将军。
俄人得知清锐将接替增祺后,态度转为强硬,声称“治增祺即以辱俄,迅速请将增留任免治”。2月3日,奕劻、李鸿章电奏:“事关东省交收大计,似不得不俯顺洋情,可否仍令增祺署理将军之处,伏候圣裁。若另易生手,诚恐决裂。”同日杨儒也通过盛宣怀禀告称:俄使对此一再施压,为防决裂只能暂时羁縻;清锐因支持拳民素为俄人厌恶,且缺乏外交经验,不可代理盛京将军。鉴于几位重臣的意见高度一致,清廷不得不于当日再次下旨:“增祺准暂留盛京将军之任,交收事宜悉听杨儒办理,勿再谬误从事。”不过清廷对增祺仍不放心,于2月7日令奕劻转达圣旨:“今增祺复在旅擅行商定约章,必致又为所藉口。著该亲王等速电饬增祺返回盛京,毋再多事干咎。”杨儒将增祺留任的消息告知俄方后,俄方很满意,表示将继续商谈正约,《暂且章程》就此废止。
增祺签订《暂且章程》一事公开后,清廷震怒异常。杨儒认为,《暂且章程》流弊无穷:“倘彼挟此成见,东省不失而失,商办之件,将何从措手,当与驳诘至再。”李鸿章表示:“增祺派周冕与立约章,未请示,铸此大错,俄人牢握不移。杨儒既难挽回,鸿章又何从措手。”张之洞指出:“增祺与俄国擅定暂约事,荒谬万状。果如所约,东三省及直、晋、陕、甘沿北边一带皆非我有矣,兵权、利权、政权全失。”袁世凯则称:“增祺妄称全权,私定条约九款,始终未奏,初七赴旅,已议革职云。果尔,东三省属俄矣,恐各国效尤,变其宗旨,请三公查明补救。协而谋我,祸烈如此,可痛!”刘坤一亦强调:“此次机括,首在各国不占土,若俄开端,各国效尤,瓜分祸成,全局危殆。”工部代递主事夏震武,也条陈请治增祺专擅订约之罪。其后民间得知此事,痛斥讥讽之声此起彼伏。《清议报》称:“俄人在盛京,与增祺交好本甚笃,增祺亦因之奉承不暇。昨闻俄官竟以奴隶待之,属下各官皆被俄人凌辱云。”《新民丛报》云:“奉天将军增祺,与俄人交接,事事降心相从,另订有永远保护其身家之私约,故一切设施,悉遵俄人之意旨。”《申报》则将增祺与寿山作对比:“舆论于增祺,咸欲寝皮食肉,而寿山犹尤恕词云。”至此,增祺声名扫地。
三、增祺的反应与对俄善后交涉
清廷上下谴责增祺的理由,归纳起来大概有四:其一,增祺妄称全权,未经请示擅定条约;其二,暂约损害中国利权、挽回不易,俄国可能据此在事实上占领东北;其三,暂约影响善后大局,列强有可能效仿瓜分中国;其四,增祺贪生怕死、甘为俄奴,为了个人利益卖国求荣。增祺对以上控诉不以为然,他在1901年2月7日经旅顺致电奕劻和李鸿章,进行自我辩护。4月16日,增祺再次上书,细述签订暂约的始末缘由及个中隐情。综合二者,增祺的辩解可概括为六个方面:第一,东北与清廷联络中断,不知清廷议和进程,亦无法得到朝廷批复;第二,俄方认定暂约为可更改的临时性质,最终以北京议和为准;第三,暂约并未在实质上损害中国主权,且之后经磋商部分权益得以挽回;第四,授予周冕全权是参照黑、吉两省的交涉方式,且在照会中限定了全权的范畴;第五,议和并非卖国求荣,而是遵循朝廷方针,并参照黑、吉两省的做法;第六,出逃并非贪生怕死,而是为了保护陵寝和圣容册宝。增祺的逻辑很简单,除强调《暂且章程》无损中国主权和临时性质外,他质疑的是:既然清廷已电谕中俄即将全面议和,为何他的交涉行为要受惩罚?既然吉林和黑龙江可以议和签约,为何他不可效仿?既然吉林将军长顺投降交城不受处罚,为何唯独他受此重责?何况增祺认为自己事事请示,但清廷之前支持晋昌抗俄,之后对其请示毫无回应,责任并不在己。黑、吉两省的实情,是否确如增祺所言呢?
先看黑龙江。1900年8月中旬,黑省北境告急。此时长顺来电告俄方已准李鸿章停战议和,寿山遂令安徽候补县令程德全设法停战。程德全两度赴俄营谈判,哀求痛哭,乃至自戕,俄方才勉强应允暂停攻城。程德全返回省城后,众人多次磋商,认为继续作战毫无胜算,均主张议和。8月28日,俄军再度逼近省城,程德全拼死斡旋,最终清军溃散,俄军顺利入城,寿山自杀殉国。俄军将库存银两、军械、火药等掠夺一空,并勒索马匹、草料等物,省城疮痍满目,惨不忍睹。9月12日,俄军向黑龙江最后一座防守城市呼兰发出最后通牒,呼兰守将放弃抵抗。俄军进城后,将军火悉数毁坏,并索要牛羊米面,以至于“商民逃避,流离转徙,不绝于道”。
再看吉林。8月9日,哈尔滨俄国铁路总监工茹格维志提出八条协议,称中方如能照办他将力保战事平息。八条协议内容为:“一、请饬华兵离铁道回省垣;二、请照旧留护兵二百名弹压地方;三、谕百姓各扫村落;四、谕百姓仍与俄文武人员敦睦和好;五、谕百姓将所有粮食工料货物公平售与俄人;六、严禁民人不许毁伤铁道房屋桥梁等项;七、择三委员来哈商办一切;八、请将原函转致吉林将军,通饬全省照行。”长顺请示清廷无果,遂决定接受协议。8月25日,长顺派黑龙江协领达桂赴哈尔滨议和。俄方表示和议停战仅限于吉林,虽停战仍要继续前进。长顺急令各路防军放弃抵抗,致使俄军顺利南下,奉天腹背受敌。俄军占领吉林城后,释放囚徒数百名,抢掠白银100余万两,并将清军枪炮弹药悉数销毁。俄军长期驻扎吉林,所需供给全部由长顺以公款维持。出于剿匪的需要,俄方允许长顺保留练兵4000人,但长顺表示军饷无处筹措。
综上,黑龙江兵临城下,无力抵抗,最终降俄以免兵燹;吉林实力尚存,但放弃抵抗,名为和谈,实与投降别无二致。三省无论是降是和,均遭俄军大范围劫掠,一片狼藉。增祺派周冕擅订暂约固然越权,但长顺以全权名义派达桂签订协议同样违规。从表面上看,长顺所签八条协议比起增祺的九条暂约危害较轻,但在实际操作中差别不大。长顺八条中虽然没有收缴武器、遣散军队的规定,但事实上枪支尽被收缴、军队几被遣散一空。即便后来俄方允许吉林保留4000余名练兵,但在数量上也少于奉天的6000人。且奉天保留军队系增祺力争而得,吉林则为俄方主动要求增加练兵以剿匪,但长顺却以兵饷不足为由消极应对。俄方固然没有要求监管吉林某一城市,但俄军长期驻扎吉林,全省在事实上为其控制。奉天的俄军军需至少在表面上“公买公卖”,而吉林的俄军则赤裸裸地要求长顺供应物资。尤其恶劣的是,长顺放任俄军穿过吉林南下,变相地出卖了奉天的抗俄将士。比较之下,清廷只惩办增祺的决定确实让他感到委屈。
既然黑、吉两省均有越权谈判的行为,那么清廷为何只问责增祺呢?前文已述,当《暂且章程》曝光后,增祺的签约行为已成国际性事件,内外舆论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对增祺有所行动。后来增祺由革职改为留任,固然是俄国施压的结果,但同时也是清廷顺水推舟之举。李鸿章等人很清楚,就当时局势而言,增祺是平衡中俄关系的最佳人选。无论对东北地区中俄事务的熟悉度,还是俄方的认可度,均非增祺莫属。至于长顺,他在12月9日关于和谈的系列奏折直到1901年2月17日才得清廷朱批,可见双方长期联络不畅。及至清廷明了吉林情形时,中俄交涉大局已定。更兼长顺所签条约的舆论影响不大,战后朝廷又亟需用人,故对长顺未加惩处。长顺能够明哲保身,也是其善于揣摩上意的结果。他在1900年7月14日批评晋昌等人的话意味深长:“彼等全不解旨意,亦不知兵力,又不许人之审慎,一味勇敢,论其公心,适足偾事,论其私心,嫁祸江东。要之,中、俄非他国比,上谕浑言中外,不提俄字,似已留出地步。我辈如顾大局,正宜体会及此,固守封圻。”此番言论表明,长顺洞悉清廷战和不定的摇摆心态,预见到清廷必然对俄妥协的最终结局,故他的种种举动符合清廷的预期。后期清廷被迫全面惩处抵抗派,同时也就失去了处罚妥协派的理由。
虽然增祺对朝廷的区别对待颇感不满,但他被革职查办非但不冤,反而有处罚过轻之嫌。无论有何种主客观理由,擅签条约都违背了清廷基本的外交准则,身为地方重臣的增祺不可能不知。从根本上讲,增祺的妥协是出于保全身家性命和财产的考量,这一点从俄方文献中可窥见端倪。科罗斯托维茨在其回忆录中指出,增祺出逃时随身携带了数量可观的家资,但途中遭士兵劫掠。于是俄人主动对增祺进行资助,以便他更加紧密地依附俄人。增祺到旅顺谈判时,也意识到只有与俄人合作才能得到保护。正是看到增祺的合作态度和可利用价值,俄方才坚决反对清廷将其革职。长顺逃脱责罚固然有失公平,但这绝非增祺可以免责的理由;增祺的辩解貌似有理,实则苍白无力。
擅签约章对增祺的前程影响甚巨,为了挽回声誉和稳固地位,增祺在善后对俄交涉方面不遗余力,他必须同时兼顾中俄双方的利益。自中俄交涉全权转归杨儒后,增祺转而负责奉天交涉。俄国在1901年2月提出解决东北问题的约稿十二条,但因列强的反对和杨儒的抵制,清廷于3月26日决定拒绝签字。直到1902年4月8日中俄才正式签订《交收东三省条约》,而换文已经到了6月29日。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俄国大体按照之前与增祺签订的协议行事。增祺对俄善后交涉,实际上是《暂且章程》及其后续约章部分条款的具体实践。
就增祺而言,首要任务是接收被占城市。《增阿十六条议定章程》首条规定,俄方将辽阳、海城、盖平、熊岳等地及其税课先行交还,旋即交接完毕。1901年3月,俄方拟交还奉天省城和福陵。此时中俄交收条款未定,增祺表示须请旨定夺。然俄方催促甚急,增祺召集下属商议,众人皆认为陵寝重地,若不接收恐生变故。于是增祺先行接收,同时电请李鸿章、奕劻代奏,3月21日朝廷颁旨批准。5月14日俄方又交还了昭陵,增祺随即派员守护。营口长期被俄军占据,经谈判于1902年10月9日交还,增祺偕海关道等官员前往接收。根据《交收东三省条约》第4条,俄方还在同年9月25日交还了山海关一线的中方铁路。1903年4月8日,清廷谕令增祺、长顺据约办理奉天和吉林二期接收事宜,相关交涉相对顺利。
对于俄方来说,联合剿杀义和团余部是重中之重。《议定章程》第15条规定,俄军可单独或与清军联合剿匪。1901年4月,武廓米萨尔照会增祺,要求他饬令地方官严查义和团踪迹。俄方发现零散案件,一般会要求增祺处理。比如1901年3月,俄方照会称新民厅以北有24人习拳,最终3人被处死。对于大股拳民余部,俄方则要求联合会剿,然在操作过程中常凌驾于清军之上,增祺只能忍辱维持。1901年春弹压刘永和、杨玉麟事件颇为典型。刘、杨二人均为义和团首领,1901年1月底归顺增祺,人马被收编。俄方知悉后,称招兵与议和规定不符,增祺只得命令投诚者垦荒。俄方继而要求投诚者缴械,并扣押了两位前来交涉的代表,致使刘永和再度揭竿而起。俄将柴尔必思克亲率大军镇压,增祺担心战区40里外永陵的安全,迅速调军护陵。最终刘部被俄军击溃,杨部也被俄军和清军联合剿杀。但俄将因俄军伤亡惨重而迁怒增祺,称奉天府尹暗中资助刘永和,增祺百口莫辩。俄大部队撤离后,要求增祺派三营军队到通化防守。然军队调动间,柴尔必思克反悔,决定继续带队清剿,可见俄人对增祺仍心存顾虑。刘、杨事件反映出中俄对义和团余部的态度差异,中方试图招抚,俄方则不将其彻底铲除不罢休。
除以上政治纷争外,奉天亦存在中俄经济利权纠葛。典型事件之一是奉天采矿权交涉。1901年春,俄铁路公司监工吉利时满致函增祺,要求由俄方独占奉天煤矿开采权。增祺表示,上谕称采矿权须日后由全权大臣会同各部根据约章确定,且采矿会破坏清廷陵寝的风脉。吉利时满坚持己见,并称为了避免影响风脉,陵寝附近30里可不开采。前有签订暂约的教训,增祺不敢专擅,立即上奏请示。1901年11月11日,朝廷命全权大臣、外务部妥议具奏。此外,增祺还曾提出向华俄道胜银行借款,《增阿十六条议定章程》将借款金额明确为30万两。2月16日获得清廷批准,但称以后不得再借。后来增祺分两批共借款28万两,年期8厘,一年本息共计30.24万两。这笔借款于1902年4月13日还清。
结论
以往学界普遍认为,增祺派员擅签《奉天交地暂且章程》一事性质明确、线索清晰,却忽略了签约前后繁琐的交涉过程以及各方的复杂反应,若干既有观点也值得商榷。本文认为,增祺兵败逃亡后,之所以首先想到与俄军谈判,是因为他自始至终反对武装抗俄。初时他迫于清廷和抵抗派的压力不敢有所动作,但随着全军溃败并摆脱了晋昌的牵制,对俄媾和成为增祺的首选。增祺派周冕谈判的初衷只是解决铁路问题,然而俄方制定的章程远远突破了铁路范畴。增祺之所以授予周冕全权,是效仿吉林与俄方的谈判模式。增祺对俄方强调,周冕的权限仅限于铁路谈判,和议大权仍归朝廷。增祺收到《暂且章程》后,立即向李鸿章等清廷大员请示,但并未得到回复。增祺最终决定签字,主要是出于保障身家性命的考虑。俄方承诺章程只是临时草约,日后可以变更,为增祺签约提供了自欺欺人的借口。增祺得知俄国已经应允无条件交还东三省后,急派下属官员与俄方交涉,试图挽回利权,但效果不佳。增祺不得不亲自赴旅顺谈判,最终被迫签订丧权更甚的《增阿十六条议定章程》。该章程是《暂且章程》的细化和延伸,实为与暂约一脉相承的后续约章。
李鸿章在周冕签订《暂且章程》的第六天就得到消息,后又陆续了解到其详情,但他却并未给增祺任何指示,因而李鸿章对增祺最终签约亦负有责任。李鸿章之所以封锁消息,是因为他一直在与俄国秘密谈判。后来谈判愈加艰难,于是他故意将《暂且章程》透露给《泰晤士报》记者莫理循。章程文本见报后,列强纷纷提出抗议,李鸿章成功实现以列强牵制俄国之目的。从目前档案呈现的信息看,清廷得知《暂且章程》最有可能的时间为1900年12月20日至31日之间,但李鸿章是否之前已经秘密汇报给慈禧,以及慈禧是否同样隐瞒了消息,目前尚难定论。
清廷将增祺革职,一是为了表明对俄态度,鼓动列强联合抵制俄国独占东北的野心;二是为了平息国内的汹汹舆论,将东北失利的责任全部加之于增祺。但增祺是平衡中俄关系的首选人物,俄人必然施压抗议,清廷则顺水推舟予以留任。增祺认为东北三省将军所犯过失相似,但只有他受到处罚不公平。增祺的辩解确有实据,不过这并非他可以脱罪的理由。增祺不仅是丧权辱国约章的签订者,而且是这些章程的执行者。增祺对俄善后交涉,本质上是《奉天交地暂且章程》和《增阿十六条议定章程》的实践过程。在1902年4月8日《交收东三省条约》签订之前,增祺主要围绕这些约章与俄国打交道,双方执行了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以上种种,反映出义和团运动期间清廷对俄交涉的艰难与曲折,晚清官场政治的复杂性亦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