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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源共流:晋察冀边币统一于人民币的缘起与实践
作者:刘荣琴 何家伟 来源:《民国档案》2023年第3期 时间:2023-09-13

  全面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所创建的敌后根据地,处于条块分割的状态。为解决根据地内部生存发展问题,各根据地不得不创建银行,发行货币。到解放战争时期,各根据地逐渐连成一片,货币统一遂提上日程。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和人民币的诞生,对于中国共产党的货币统一实践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人民币的出现,并非“从天而降”,其发展衍变有其特殊的历史源流,各根据地的边币便是人民币的前身。那么,作为“敌后模范根据地”的晋察冀边区,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银行的筹备与人民币的发行过程中,发挥了何种作用?该区发行的晋察冀边币经历了何种艰辛才最终统一于人民币?学界对之关注并不多。

  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间接研究:一是考察晋察冀边区与其他友邻区货币贸易关系调整情况;二是考察全国财经统一而略有涉及晋察冀边区在推动货币统一中的历史作用。较少有专题文章系统论述晋察冀边币的发展与人民币诞生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及晋察冀边区在促进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和人民币发行中所承担的重要角色。故本文不揣陋见,拟从“跨根据地”视野出发,来考察晋察冀边币统一于人民币的缘起与实践,以期抛砖引玉,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晋察冀边币统一于人民币的缘起

  1935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规定法币为全国唯一合法的流通货币。全面抗战开始后,由于富商大户相继逃亡,法币亦多随之流向后方;加之日方大量吸收法币,窃取外汇,掠夺物资,导致晋察冀三省内流通的法币大为减少,市面上货币流通量不足。1938年初开始,国民政府逐渐放开对地方银行发行货币的限制,1939年3月6日要求各省银行得酌量发行一元券及辅币券,以应战区需要。晋察冀边区银行是当时唯一经过国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家银行,这就为发行晋察冀边币提供了合法支撑。另外,八路军军费的筹集与财政供给的紧张状况是促使中国共产党急于发行晋察冀边币的根本原因。1937年7月至1940年10月,国民政府向八路军拨发军饷共计法币16 405 340元,其中八成多支付于陕甘宁边区,华北前线的八路军剩下不到两成,这显然不敷使用。“不靠国民党发饷,而自己筹集供给”便成为边区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基于以上缘由,1938年3月20日晋察冀边区银行成立后,即开始发行晋察冀边币。

  晋察冀边区地跨三省,金融情况十分复杂。全面抗战之前及之初,晋察冀地区便有察哈尔票、河北省票和山西各种晋票流通。抗战结束后,1945年11月19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制定《关于货币问题的指示》,指出边区货币市场上除边币外,还有法币、关金、伪联银券、伪蒙疆币、伪满钞、冀钞、西农币、北海币等货币流通。为整顿货币金融,晋察冀边区采取系列举措,打击伪钞,与友邻区协商货币兑换比率,限制法币、关金在市面流通,以巩固边币一元化地位。

  解放战争时期,随着军事发展,各根据地日益连成一片,晋察冀边区全区辖冀中、冀晋、冀热辽、察哈尔、张家口市等23个专区。全面抗战时期,军队分散各专区,边区级直接开支不大,因此,各专区上解边区之款亦甚少。随着战争形势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反攻,战争规模迅速扩大,大规模、跨地区的大兵团运动战不断展开,致使各种军需物资需求量急剧增加。解放战争期间,晋察冀边区不仅要担负前线野战军武器弹药、粮食、衣服、通讯器材、医药等战略物资的开支,还需供给干部、兵员、夫役物资,组织输送机关,保障后方机关、学校、医院、工厂的需求等。但晋察冀边区与地方各区财政的关系,还没有根据此情况进行调整,地方各区支持边区的精神准备亦不足。边区负担野战军以及党、政、民、学的全部开支等,本应付40%,但却付了不足全边区总收入的10%。

  由于战事,边区生产亦遭到一定程度破坏。晋冀鲁豫与晋察冀两边区脱离生产人员达63万人,其中晋察冀边区为30.5万人。同时两区内农民负担约占其全部收入的20%左右,且此时边区还须支援外区作战部队。可见,晋察冀边区生产不足、农民负担较重,短期内不足以支撑起巨额的军费开支。

  战争环境下,发行货币是增加财政收入、减轻人民负担、保障物资供给的最直接方式。晋察冀边区银行对于财政的支持作用较为显著,如从1945到1947年三年间,边区级的财政支出,90%以上靠发行弥补,而边区银行总发行的80%以上均作了财政透支。随着革命形势推进,1948年5月晋察冀边区并入华北解放区,各区虽已相连,然货币不统一,严重影响了货币支持财政作用的发挥。

  因此,战争形势带来的军费需求,加速了边区银行合并、货币统一的步伐,客观上促进了晋察冀边币向人民币转换的进程。

  此外,从地理因素考量,晋察冀边区居于经济枢纽地带,与友邻区贸易互动较多,其更能深切感受到各友邻区货币不统一带来的诸多不便。晋察冀边区和晋冀鲁豫边区南北相连,两区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经济体量相对巨大,银行网点甚多,经济活动十分繁密。该两大边区贯通了东西南北,其西面,是陕甘宁解放区和晋绥解放区,东面是山东解放区和华中解放区。全面抗战期间,冀中区与北岳、晋绥、冀南、渤海等兄弟地区有较频繁的群众性物资交流,如粮、棉、布、盐、花生、牲畜等交易颇为活跃。当时因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根据地条块分割,相互间的货币贸易关系相对简单,货币统一需求尚不强烈。

  解放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与友邻区贸易逐步扩大。冀中区靠近天津,市场活跃,物资丰富,不仅晋冀鲁豫地区去人采购,北方各解放区也都派人采购,致使冀中物价多次波动。1946年1月,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劭文指出,要实行解放区的自由贸易政策,边区与晋绥、冀南等地的贸易应该畅通起来。对友邻区贸易,以互惠为原则,晋绥钞票由商店按市价兑换,不准在市面流通,需有计划地与晋绥搞业务流通贸易,特别是布棉。1947年春,晋察冀边区用土特产换渤海食盐1 000万斤。1947年秋,冀中区贸易公司代渤海区工商局买了800头牲畜,用渤海盐偿还冀中区贸易公司。1948年春,为供给军粮和平稳市场粮价,边区贸易总公司用黄金买了渤海区小米1 200万斤。由此可见,此时货币、贸易、物资交流等经济活动往往涉及两省甚至数省。

  各区货币互不流通的局面,容易成为物资交流和发展生产的障碍。各区虽有努力,采取相互支持、组织兑换、划定混合流通地带的办法来补救货币流通困局,但这仅是部分改善,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方面,就晋察冀与晋冀鲁豫两区的经济交往来说,两区货币不统一,兑换不能完全满足民商需要,使得商业流通存在人为障碍。为此,1948年4月4日,晋察冀边区财经办事处颁布了关于冀钞、边币互相流通问题的指示,要求公私民商来往交易,都要通过当地本位币折算。但两种货币实际价值不同,冀钞高,边币低;且比值常因供求关系不断波动,这就给投机商人有机可乘。另一方面,各解放区货币虽可依规定的兑换率相互流通,但由于各区经济水平、货币发行情况不同,各区通货膨胀程度亦不同,有些区物价上涨快一些,有的慢一些,在这种情况下,各区货币按照规定的兑换率流通,汇兑上势必产生许多矛盾。

  同时,山东和西北的货币不统一,也会波及晋察冀边币与冀钞的币值稳定。1948年5月《华北金融贸易会议综合报告》指出,山东所产海盐可供给邻区,西北所缺布棉要靠邻区供给,这两项交易有一个共同的困难,即缺乏回货。这种贸易上的差额,导致了货币比价的不正常现象,即提高了北海币对边币、冀钞的比价,也提高了边币、冀钞对西农币的比价。比价的提高会阻碍海盐和布棉的运销,或提高销售地区的价格,致使消费者多受一重损失。同样,边币与东北币的比值也不固定,1元东北币当5元边币花,甚至当几十元边币花,此种现象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商民到银行兑边币到冀中内地购货就会吃大亏。这对于活跃金融,畅通物资交流,极其不利。

  然而,晋察冀边币不仅在跨区交流时招致阻碍,在区内流通也时常遇到困难。由于在区内流通极不平衡,导致交易成本较高。就边币流通量来说,1946年8月冀晋区的边币流通量占发行总额16.6%,冀中占38.5%,冀东区占14.4%,察哈尔占27.7%,热河占2.8%。就流通状况来说,热河的边币向冀东、冀察流,察哈尔的边币向冀晋、冀中流,冀中成为边币汇集之区。如何使冀中边币回流,边区想了很多办法,如组织回货、调剂外汇等,但成效都不显著。由于流通不平衡,导致有些地区票子多,有些地方票子少,形成货币过度膨胀。1946年5月间,大小公家向冀晋洪子店投放30亿边币争购土布,于是该地布价1月间上涨1倍多,影响所及,波动了冀晋、冀察各地的布价。

  总之,晋察冀边区在财政、贸易及金融等方面遭遇诸多困境,这些问题仅靠边区自身力量难以解决,还需寻求中央层面的统一筹划,以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薛暮桥曾指出,当时中央想用控制各解放区货币发行数量的办法来解决金融上的矛盾,但实际上难以做到这一点,其根本解决办法是需要发行新的统一货币。

  二、晋察冀边币统一于人民币的演进历程

  晋察冀边币统一于人民币的过程,便是晋察冀边区向中央寻求协调货币贸易关系的过程。此过程,亦充分体现了地方与中央的互动、中央与地方的相互成就。

  第一阶段,晋察冀边区率先向中央建议召开华北财经会议,随后被中央采纳,并推及各大解放区。华北财经会议形成了筹备中国人民银行的动议,人民币开始着手酝酿。

  如前文所述,晋察冀边区地理位置极其重要,晋察冀边区与晋绥、晋冀鲁豫、山东等区的商贸物资出产不同,为了调剂有无、相互贯通,此三大友邻区均需从冀中区采购大批物资。区与区之间需相互征税,但各区货币不统一,影响了区际经济往来。所以早在1946年12月30日,晋察冀边区就向中央建议召开华北财经会议,以处理该区与友邻区货币关系问题。

  中央积极回应,1947年1月3日发布了《关于召开华北财经会议的指示》,肯定了晋察冀中央局的提议,并将其转告各区,指出召开华北财经会议“甚为必要”。会议将讨论各区货物交流和货币、税收、资源互助等情况。

  召开华北财经会议的提议虽为晋察冀边区首倡,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中央却决定由晋冀鲁豫中央局负责筹备和召集。中央考虑到,晋冀鲁豫边区地理位置适中,且战争干扰较少,处于相对和平状态,所以,指示华北财经会议在晋冀鲁豫边区的邯郸市冶陶镇召开。此次会议开了将近3个月,晋察冀、晋冀鲁豫、山东、晋绥、陕甘宁五大战略区的财经要员均齐集于此,共商财经统一。

  为了统一各大区的思想,中央派董必武前去指导。董必武在赴邯郸参会途中,发现晋察冀边区的店家只认晋察冀边币,不收陕甘宁边币,便只好以物易物,用新布换烧饼。董必武在晋察冀边区吃了“闭门羹”,亦让他切身体会到货币调整的紧迫性。

  1947年6月5日,华北财经会议决议指出,各解放区货币贸易关系应适当调整,以互相支持,便利兑换。据此精神,1947年8月晋察冀边区银行和冀南银行拟定边沿区货币混合市场及建立兑换所,在混合市场和混合地带,允许群众有携带、保存、行使、兑换边币和冀钞的自由。

  会议精神的传达与落实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去执行。为统一华北各解放区的财经政策,指导华北各区财经工作,1947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华北财经办事处,任命董必武为办事处主任。华北财经办事处是在中央工委领导下统一华北各解放区经济的领导机关。在其组织和领导下,华北区内金融统一工作进展有序。

  起初,中共中央决定在太行成立华北财经办事处,但由于中央工委最终决定留在晋察冀边区开展一段时期工作,朱德、刘少奇、董必武等人讨论,华北财经办事处作为中央工委下设机构,也应“以设五台为宜”。后经中央讨论,办事处的最终地点便设在晋察冀边区建屏县峡峪村。

  华北财办任务之一便是“筹建中央财政及银行”。华北财经办事处的设立,从短期目标来看,是为结束华北各区财经分散状态,建立一个集中统一的财经领导部门,以便为发展生产和军事斗争服务。从长远考虑,中央则寄予了“先统一领导华北进而扩及其他解放区” 的期许。这于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和人民币发行而言,具有标志性意义。

  第二阶段,从董必武向中央正式提出建立统一银行的具体方案开始,到华北银行成立为止,此阶段晋察冀边区银行纳入华北银行,晋察冀边币停止发行,为人民币发行的筹备阶段。

  1947年10月2日,董必武向中央报告组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统一货币的具体方案。10月8日,中央认为建立统一银行为时过早,但对董必武提出的金融统一后银行名称定为“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可用”,并指示筹备工作要抓紧进行。同月,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成立,南汉宸为筹备处主任,负责筹建中国人民银行。

  此后,中央即开始筹备人民币票版的设计与印刷工作。董必武指示,要做好印制发行统一货币的准备工作,待请示中央后即开印,以应战争急需。其实早在1947年9月,董必武即在南汉宸陪同下,从西柏坡来到河北省阜平县南峪村,视察、了解了晋察冀边区印刷局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南峪村北面有大沙河相隔,东、南、西群山环抱,地势比较隐蔽、安全。从1946年底至1947年底,晋察冀边区即在这里逐渐建立起了设备比较完善、管理比较健全的印钞生产基地。南汉宸和董必武同时调集相关人员准备人民币的票版设计、印刷、发行基金筹集等事宜,还商定了人民币需要的几个版面、金额,设计图案,版样及选用纸张等问题。

  当时,晋察冀边区印刷局配备大量胶印机,且生产规模相对较大,其印钞设施在整个华北解放区内是最好的。南汉宸因此建议由晋察冀边区来设计和印制人民币。1947年10月,晋察冀边区最先担负起了设计、印制首批人民币的艰巨任务。在晋察冀边区印刷局局长王文焕的组织下,具有丰富设计雕刻经验的王益久和沈乃镛担负了人民币的正、背面设计任务。11月左右,票样画稿交至南汉宸处,并呈董必武审定。不久,南汉宸派人到印刷局传达董必武及中央的指示,指出票券需重新设计,要反映解放区工农业生产情景,正面和背面,除必要的阿拉伯字码外,一律用中文,不用英文。根据中央及董必武指示精神,王文焕立即组织设计人员重新设计修改人民币票券。此外,边区政府财政处还派人准备印钞用纸及油墨等材料,先后在冀中、山东调运了大批造模纸和道林纸。这些都是人民币诞生所需具备的前提基础。

  为进一步推动筹备工作,194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指出,要做好华北解放区各地物价指数、发行指数及变化规律的资料收集,密切关注各地货币比值的变化及规律,以及审查和研究新票币的印刷事宜,并准备和筹划关于票币发行的一切事宜等。

  货币统一进程的推动,中央始终是以晋察冀与晋冀鲁豫两区为抓手。1948年2月16日,刘少奇就指出,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边区之间存在的分界线,严重妨害了解放区经济、政治、军事及文化的发展。为此,他建议两边区完全合并,两区统一后,可发动5 000万人民的统一力量,去支援西北、中原和华东,力量是无限的。3月3日,董必武在中共中央工委会议上提出,晋冀鲁豫与晋察冀两中央局合并,应成为统一全国的开始。3月9日中央工委致电中共中央:拟以冀南银行为基础,合并晋察冀边区银行,成立华北银行,发行华北银行新钞(人民银行新钞这一颗子弹暂时保留,到必要时才发出),统一两区货币。

  1948年3月22日,华北金融贸易会议在石家庄正式召开。该会讨论了支援战争、恢复生产与稳定物价三大问题,三者的核心是货币发行问题。在货币方面主要讨论了各区货币间的固定比价、自由兑换和统一发行问题。此外,该会正式提出“计划创设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统一货币,整理地方货币”,加快了人民币筹备工作的步伐。

  3月29日,董必武向中央工委和中央报告指出,大家要求货币统一的意愿很迫切,五台、邯郸两地货币统一流通,准备不待会议完毕就立即进行。4月8日,董必武向中央报送《关于华北金融贸易会议的报告》,指出:太行、五台两区货币,决定4月15日起互相流通,两区银行及贸易亦定于本月底向石家庄集中,准备合并。4月12日,根据华北财经办事处的决定,冀南银行于当日迁往石家庄,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实行联合办公。4月15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和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联合发出布告,规定冀钞和晋察冀边币按1:10的固定比价,在两边区的一切地方相互自由流通,以后永不变动。同月,晋察冀边区印刷局便停止了晋察冀边币的印刷,转而印制冀钞和中州币。

  5月9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晋冀鲁豫、晋察冀两解放区合并为华北解放区,晋冀鲁豫及晋察冀两中央局合并为华北中央局,在华北中央局统一领导下,两区集中力量,齐一步伐。这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环境。7月22日,冀南银行和晋察冀边区银行合并,改称“华北银行”。7月22日至9月30日,冀南银行和晋察冀边区银行以“华北银行”名义联合办公,8月8日以华北银行名义对内发出有关组织机构和编制的通令,但仍称“至华北银行名义,俟总行正式通知后,再行宣布”。10月1日,华北银行正式成立,总行设在石家庄。华北银行未发行新钞,而是沿用冀钞为华北解放区的本位币。至此,华北两区的货币金融得到了完全统一。晋察冀、晋冀鲁豫两区的金融统一,便是中央工委谋划全国金融统一步骤的开端。

  此后,晋察冀边币便按照华北财经会议上商定的货币兑换比率,与各友邻区货币混合流通,边币、北海币固定比价为10:1(1948年10月5日开始执行);边币、西农币固定比价为1:2(1948年11月20日开始执行)。

  华北银行成立后,晋察冀边区印刷局更名为华北银行第一印刷局。不久,第一印刷局各厂都先后转产人民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华北银行第一印刷局改称为中国人民银行第一印刷局。

  “中国人民银行直接脱胎于华北银行,华北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直接母体。”华北银行是晋察冀边区银行和冀南银行衍变为中国人民银行过程中的过渡性银行,晋察冀边区银行和冀南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创建过程中,其实均起着间接的奠基作用,该“间接”作用不容忽视。

  就晋察冀边区而言,晋察冀边区并入华北解放区,由华北解放区代为执行后续工作。华北解放区沿用冀钞为本位币。此阶段内,晋察冀边币虽停止发行,但并未退出流通领域,边币仍与其他友邻区货币按固定比价,相互通用。就华北解放区而言,其设置早已显示出“超华北”性质。中国人民银行的筹备工作以及人民币的印制工作在华北解放区内积极酝酿,呼之欲出。

  第三阶段,中央把华北解放区货币统一经验推广到华东、西北等其他解放区,货币统一条件成熟,中国人民银行和人民币“应运而生”,晋察冀边币慢慢回收,逐步退出流通领域。

  货币统一工作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绝不可一蹴而就。中共中央的谋划布局都是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铺陈开来的。接下来,中央的主要任务便是把在华北解放区摸索的一系列经验,渐次推向华东、西北等其他解放区,以达到更大范围内的货币统一。即以华北银行货币统一西北货币,再以华北银行货币统一渤海与山东的货币。

  1948年10月6日,中共中央在华北财经办事处的基础上成立“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华北财委”),来统一华北、华东、西北的财经工作。在华北财委领导下,各区货币流通问题得到解决。华北人民政府与山东人民政府宣布,自1948年10月15日起,冀钞与北海币比价固定为1:1,北海币与晋察冀边币比价固定为1:10。华北人民政府与晋绥人民政府宣布,自10月20日起,冀钞与西农币固定比价为1:20,晋察冀边币与西农币比价为1:2。这样,华北、华东、西北三大解放区货币按照共同商定的比价即可相互流通,即:冀钞1=北海币1=晋察冀边币10=西农币20。这是货币统一的前置工作,为货币完全统一铺平了道路。

  经过上述多方筹划,货币统一的准备条件日渐成熟。战争形势的快速发展,促使了中国人民银行提前诞生。为建设新中国准备“必要的条件”,1948年11月18日,董必武主持华北人民政府第三次政务会议,重点研讨了中国人民银行成立问题。会议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日期从原拟的1949年10月提前至1948年12月1日。1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宣告把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按照规定比价,逐步收兑华北、华东、西北三个大区原来发行的货币。人民币便成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币。

  1948年12月以后,按照中央规定,冀钞、晋察冀边币、北海币、西农币(以下称旧币)逐渐收回;旧币未收回之前,旧币与新币规定比价,照旧流通,不得拒用。但因各地旧币币值太低,计算不便,故决定把新币的币值适当提高,以减少贸易上的困难。人民币对冀钞、北海币和华中币均为1:100,对晋察冀边币为1:1 000,对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和西农币为1:2 000,以后人民币逐步推行到其他解放区。

  人民币发行之后,面临的重大任务即是如何回收流通于市面上的旧币。据统计,截至1947年12月31日,晋察冀边币的发行额约5 546 亿元;1939—1949年10年间,北海币的发行额约7 892 亿元;1948年全年西农币即发行10 453亿元。1948年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关于发行统一新货币意见书》指出,1949年中央在能统一各解放区财政经济及掌握比较全面的发行时,则可制定统一发行计划,交由中国人民银行执行,并根据群众对新货币接受程度,逐渐增发新币,同时根据具体情况收回旧币,预计收回西农币全部,晋察冀边币5000元券以下的破烂票币,冀钞印制较劣的票币及北海币的小票破票,计划在1949年中逐渐以新币流通为主,并收回旧币的四分之一至二分之一。1950年实现新币流通为主,或完全流通新币。

  发行初期,考虑到人民币印制力量不足,地方货币与新币固定比价、照旧流通,且在老解放区,地方货币可暂时代替小票。1949年5月,人民币印制力量跟上后,则宣布收兑各解放区货币,直到最后一张为止。5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收兑旧币通令》,通令决定首先收回晋察冀边币、鲁西银行残留的定额本票及流通券和冀南银行发行的定额本票及500元以下小额钞票。截至1949年底,晋察冀边币及其他友邻区旧币收兑工作基本完成,除了东北、西藏、新疆等地区外,人民币已基本占领全国市场。

  综上,通过中央的层层部署,晋察冀边币实现了由区域性货币到全国统一货币的“华丽蜕变”。而该币统一于人民币的过程,则是从个别到一般,从局部到整体的尝试,为人民币统一推行积累了经验。

  三、晋察冀边币统一于人民币的重要影响

  随着全国战争形势的发展,晋察冀边币最终统一于人民币。在这一过程中,晋察冀边区和晋察冀边币皆已完成自身历史使命。边币如“流星划过天际”,却留下了绚烂的一笔,所产生的影响绝不仅限于边区内部,于全国而言,也是深远的。

  第一,晋察冀边币统一于人民币,结束了边区货币杂乱局面,根绝了边区金融矛盾。

  首先,货币发行权得到统一。人民币发行后,各地方旧币停止发行,旧币按固定比价逐步收回。此时,虽然各地公粮、税收等财政收支仍由地方掌握,但中央政府拥有货币发行权,各大解放区的财政发生赤字需要货币弥补时,就必须向中央说清楚所需货币数量及根据,说明财政赤字状况及原因,报请中央审查批准。这样中央财政经济部实际上就把各解放区地方财政掌握住了,还可以利用货币发行直接取得财政收入,增强中央财权、财力和政权全局调控能力。其次,于货币流通方面而言,票币由繁到简,便于群众识别使用。晋察冀边币演变为人民币后,极具地域性的边币被逐步回收,避免了各地币值不一,互相折算之苦。就新币本身特点来说,新币便于交易、携带、保存,用新币代替各地种类繁多、票版复杂而印刷不精、易于造假的旧币,减少了货币携运之繁,易于防假,改变了对金圆券比价的不利形势。再次,在汇兑上也更为便利,此前由于晋察冀边币币值太低,计算不便,而新币价值高,购买力强,有效减少了贸易上的困难。

  第二,晋察冀边币统一于人民币,促进了解放区经济恢复和发展,为取得全国胜利提供了强大的财政保障。

  人民币所到之地,首要工作是恢复与发展生产。这是确立币值的基本工作。人民币的统一,促进了华北解放区商贸的发展。正如当时根据地商人的评价,人民币是“我们民族工商业的救命汤,人民银行是发出救命汤的总机关”。1949年7月21日,华北财经工作报告指出,华北解放区物资交流不仅在本区城乡间进行,而且也在各地区间进行,天津纱布大量流入东北,东北粮食大量进入关内,天津纱布供不应求,华北土布流入西北,西北粮食亦流来华北。同时,为沟通南北贸易,1949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华北各分行发出指示,国家银行应大力开展平、津、沪、宁、汉、西安的汇兑。6月22日,南汉宸指出,银行工作应做出调整,要大力扶持工业生产、组织与促进城乡交换,建立保护生产、内外互惠的对外贸易等等。据统计,华北区1949年4月上旬对外贸易出超计人民币7 200余万元。商贸的恢复,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保证了解放区的财政收入。

  由于战时环境需要,人民币发行之初,还要准备在有利时,担负直接支持战时财政的任务,即货币发行直接作用于财政上。1949年关内各解放区财政收入折合人民币25 802.4亿元。1949年货币发行的57%用于财政透支,43%用于经济建设。在戎马倥偬的战争环境下,人民币是支援人民解放军进行大规模战争的主要财政来源之一。货币扩大发行迫不得已,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也难以避免。只有用短期的阵痛换来长期的安稳,解放全国,才能为消灭财政赤字、稳定物价奠定牢固的基础。这亦凸显了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货币统一、财政统一与支援战争三者形成了“联动”关系。正如董必武所言,统一发行票币是财政统一中的重要环节。人民币的统一发行为财政统一开辟了道路。更进一步,只有实现货币统一,才能进行财政统一,才能把经济力量统一起来。无论是货币统一还是财政统一,都是为了更好地支援解放战争。此外,由于根据地长期处在被封锁状态,本位主义、山头主义思想非常严重。本位主义和山头主义是保障战争供给、确保战争胜利的大敌。货币统一后可以从经济根源上克服山头主义、本位主义,这在思想层面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财经统一打下基础。

  第三,晋察冀边币统一于人民币之后,溢出效应显著,提高了解放区群众对新政权的信任及认同,增强了人民迎接全国胜利的信心。

  列宁指出:“劳动群众拥护我们,我们的力量就在这里。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不可战胜的根源就在这里。” 在发行之初,群众对人民币并不信任,有些人认为,新币发行后,旧币就不顶钱了;新币发行是大票,物价肯定上涨;亦有人认为新币与旧币一样是会贬值的。这些观念,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推行。

  一方面,为了巩固人民币信用,中共加大了宣传力度。中国人民银行曾指示:货币统一关系到每一个解放区的人民,因此在货币问题上的重大措施就是必须组织广泛有效宣传,做到家喻户晓。1948年12月17日,华北银行北岳分行指示,公营企业要统一步调,有计划地掌握与调节,认真组织宣传与解释,把发行人民币的意义,深入到每个乡村、集镇中去,结合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进行解释,同时要免除群众对旧币的误会心理,防止旧币信用低落,影响物价。除力加解释外,在兑换调剂上还提供便利,群众愿要哪种票子,就兑换哪种(在可能条件下)。1948年12月,太岳全区物价曾一度波动,经过各地政治和贸易机关加大对人民币发行意义的宣传,并配合抛售实物,紧缩通货等手段,到1949年1月10日,太岳区物价比1948年12月底回跌了15.13%。1949年1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统一推行新币还要爱护旧币 太行确定稳定物价办法》指出:“咱这票是给老蒋作斗争的,新票越顶钱,敌票越垮台。”

  另一方面,华北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手段来稳定物价,让人民群众吃下“定心丸”。在人民币发行之初,华北解放区市场物价波动较大,1948年全年,石家庄物价上涨447%,邯郸上涨222%。1949年,关内货币发行额为29 951亿元(旧币),比1948年发行上升了167.3倍。物价波动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票子过多和物资缺少。中共中央通过各种努力,做到了调节发行量与物资之间的平衡。1948年4月17日《华北金融贸易会议关于银行工作的决议案》指出,发行工作要有一定计划性,要灵活掌握分散的经常的发行方针,且发行工作需配合着贸易、财政征收和开支等方法。1949年1月26日,中央指出,应适当抛售物资特别是国营工厂的物资,严禁投机抢购,并在物价波动尚未平息时少发大面额票、多发小面额票,少发100元券,不发200元券,多发10元券及20元券等方法来有效平抑物价。此外,为消化市面上过多的人民币,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还通令各级分行,要大量吸收存款,停止工商业放款,紧缩筹码。

  通过大力宣传,加上物价逐步趋稳,人民币在群众中的威信逐渐提高。

  另外,人民币发行之后,各解放区物价一度趋涨,这在当时经济形势下,属于货币调整中的正常现象。当一切为着前线的时候,人民政府手中握着的商品或实物并不充裕,必定影响到人民币的购买力,这是物价一时不易达到绝对稳定的基本原因,只有等到生产力恢复到战前形态,人民币币值才能获得可靠、稳定的保证。这些已经被历史所证明。

  结 论

  解放战争期间的人民币统一实践,是中共在货币斗争中的一次创举。

  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和人民币的发行,虽是中央的整体布局和谋划,但其中亦体现了地方与中央之间的互动。晋察冀边区便是这个互动过程中的关键角色。作为“敌后模范根据地”的晋察冀边区,在筹备人民币发行过程中,亦发挥了“先驱”与“模范”作用。

  其一,由于晋察冀边区所处地理位置的极端重要,处于经济枢纽地带,其更能直观深刻感受到货币不统一带来的诸多不便,所以早在1946年12月30日,晋察冀边区就向中央首倡召开华北财经会议,以处理与友邻区之间的货币贸易关系。该提议被中央肯定与采纳,并推及其他解放区。此首倡精神,应予以重视。

  其二,晋察冀边区最先担负起设计、印制首批人民币的任务,为人民币的生产提供了人才支撑和物质基础。晋察冀边区产生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财经人才,如南汉宸、王文焕、王益久、沈乃镛等人,这些财经骨干在新中国成立后的财经工作中继续发光发热,贡献力量。

  其三,华北银行是晋察冀边区银行和冀南银行衍变为中国人民银行过程中的“过渡性银行”。晋察冀边区银行和冀南银行在人民银行的成立过程中,其实均起着“间接”的奠基作用。在解放战争形势快速发展下,晋察冀边区银行与冀南银行合并为华北银行,晋察冀边币停止发行。以冀南银行为基础,华北解放区沿用冀钞作为本位币,冀南银行及冀钞所发挥的作用,值得肯定。但同样,晋察冀边区银行以及晋察冀边币,于华北银行的建立而言,甚至于中国人民银行的筹备而言,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华北解放区内部金融的统一,是全国货币金融统一的试点。此后,人民币统一全国发行的实践,便从华北出发,再铺开到全国。

  综而观之,从历史发展脉络看,晋察冀边币和人民币属于“同源共流”之关系。人民币是晋察冀边币乃至全国解放区货币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人民币制度是在继承了解放区货币制度优点基础之上的创新。人民币从风雨中走来,却是中国人面向未来的信心和象征。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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