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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为中心”:区域社会史研究的一个路径
作者:​行龙 来源:《史林》2023年第6期 时间:2024-05-13

  唯物史观认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土地和水都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生活资料,“能够生活”,“为了生活”,土地和水都是不可或缺的。

  人们为生存和发展所进行的物质生产活动中,又必然发生两种关系:一是同自然的关系,即社会生产力;一是人与人的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构成生产方式。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社会存在的主要内容。社会生产力的要素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从唯物史观这一基本原理出发,可以说,与土地一样,水既是重要的劳动对象,也是主要的自然资源,同样属于生产力的范畴。

  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在生产关系的三个要素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最基本的,也是起决定作用的要素。长期以来,中国史学界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将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最主要的要素,对土地所有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并以此为线索进一步讨论中国封建社会何以漫长乃至中国历史分期等重大问题。尽管土地是传统农业社会最主要的生产资料,但在农业生产与人们生活中,水的不可或缺性,使其某种程度上有着更重要的地位(尤其在相对干旱的地区),人们也围绕着水的占有、使用、管理形成了一套所有制体系。然而,相对于对土地广泛热烈的讨论而言,对同样重要的水的讨论却显得有点冷清。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水和土不仅相连,而且水在土之前。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地理环境,人们有不同的生存方式,甚至会有思想观念和文化性格的差异。水土不服,“不习水土,必生疾病”,对某个地域的气候条件或饮食习惯不能适应,或许会得什么莫名其妙的疾病甚至不得不迁徙他乡;“农田水利,关系民生”,土地离开水长不出好庄稼,这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水土流失,地表的肥沃土壤受到水力的侵蚀,使良田变瘠田,因而需要水土保持,如此等等。从这些朴素的道理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水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性。“以水为中心”就是从这些朴素的道理中得到的启发,也是以社会史“自下而上”的学科特征为出发点,并不是什么高深玄妙的理论。

  “以水为中心”难免使人联想到魏特夫的“治水社会”和日本学界的“水利共同体”理论。魏特夫的核心观点是:东方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与治水是分不开的,由于大规模修建水利工程和有效管理这些工程的需要,必须建立一个遍及全国人口中心的组织,“控制这一组织的人总是巧妙地准备行使最高统治权力”,于是便产生了专制君主和东方专制主义。此观点认为,东方社会是“治水社会”,“治水社会”必然产生专制主义,这种专制社会在西方是不会存在的。很明显,在魏特夫看来,东方和西方与其说是一个地理概念,不如说是一个政治概念。日本有关中国水利史的研究,最早即围绕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而展开,围绕水利组织与水权、村落和国家的关系,水利设施的管理和运营等问题,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水利组织是否就是水利共同体”的争论。

  国内水利史的研究从档案资料的整理开始,中国科学院水利史研究室对清代故宫档案中的水旱、防洪、航运、灌溉等资料都进行过系统整理,具体研究则侧重于水利工程的兴废,依然没有跳脱出以水利工程和技术为主的治水框架,主要成果或主流话语也仅限于少数水利史专家。水利史前辈专家姚汉源曾不无遗憾地说,将水利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部分,这样的研究还“远远不够”。

  近年来,以历史学为主导,从社会史角度出发的“水利社会史”研究,将研究视角从“治水社会”转换到“水利社会”,为水利史研究开拓了更加广阔的学术空间。所谓“水利社会”,用王铭铭的话来说,就是“以水利为中心延伸出来的区域性社会关系体系”。笔者认为:“水利是农业社会的核心资源,也是地方社会构成的重要渠道,水到渠成,水到之处也会形成不同利益的不同群体,不同群体都在‘以水为中心’上演一幕幕历史活剧。‘以水为中心’可以作为一条线索探讨区域社会全面的历史及其复杂的社会关系体系,也可以勾连国家与地方社会的关系,实在也是一种形式上属‘区域’而实质上为整体的‘全面的历史’。”

  21世纪初,笔者即倡导从社会史角度开展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史研究,意在破除研究中三者“各自为战”的局面,具体的研究则从山西各地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水案展开,先后出版了《以水为中心的晋水流域》和《以水为中心的山西社会》两部作品。这些研究虽然不免缺失乃至错误,但“以水为中心”的初衷却是显而易见的。

  值得说明的是,围绕“以水为中心”的山西社会,20年来,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的诸位同仁发表了不少有益的成果,国内外学界也有相关成果问世,这些都对该领域的研究起到了推动作用,也是促使笔者深入思考“以水为中心”的区域社会史研究,进而思考如何避免区域史研究的所谓“碎片化”,实现整体社会史研究目标的原动力。本文将重点以山西水利社会史作为研究案例,进一步反思“以水为中心”的可能性和方法论意义。

  一、以水为中心的山西社会

  (一)水与山西的自然条件

  自然条件大致分为条件和资源两大类,某一地区的自然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水资源的盈缺,这是一个很长的自然演变过程,很大程度上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山西是一个夹峙在黄河中游峡谷和太行山之间的高原,大部分地区海拔在1 000米以上,以其地处太行山以西得名。境内地形地貌十分复杂,山峰连绵,沟壑纵横,山地、丘陵、高原、盆地等地貌形态在南北各地均有分布。

  “左手一指太行山,右手一指是吕梁”,太行山、吕梁山是山西境内最有名的两座大山。东部与东南部,以晋冀、晋豫交界的太行山为主干,自北而南主要有恒山、五台山、系舟山、太行山、太岳山和中条山,海拔大都在1 500米以上。西部以黄河干流为界与陕北高原遥遥相对,其东部有一系列山地突起于中部断陷盆地中,七峰山、云中山、吕梁山分别是各大盆地的界山。吕梁山是构成高原山地的骨干,由北而南为黑茶山、管涔山、芦芽山、云中山、真武山、紫荆山及龙门山,平均海拔一般在1 500米以上。吕梁山以西是以吕梁山为主干的山地和高原,通称为“晋西高原”。吕梁山东坡较陡,向晋中低地带降落,西坡则较缓,覆盖着深厚的黄土层,由东向西的小河将黄土层切割成无数沟壑,是严重的水土流失区。

  太行山、吕梁山中间,是山西境内的中部地带,自北而南分布着彼此相隔的五大断陷盆地,即大同盆地、忻定盆地、太原盆地、临汾盆地和运城盆地。五大盆地海拔高度由北部的1 000米逐渐降至南部的250米,较周围山地约低500—1 000米不等。盆地地势平坦,有桑干河、滹沱河、汾河、涑水河流灌其中,并有丰富的地下水和山麓泉水。晋东南地区有许多山岭环绕的高原,汾河、沁河、漳河的主要支流从周围切割进入高原,造成许多陡峭的沟谷。晋西高原河流短小,坡陡流急,向西直接注入黄河的较大河流有朱家川河、岚漪河、湫水河、三川河、昕水河等。整体来看,山西河流分属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黄河流域位于境内的西部和南部,海河流域位于境内的北部和东部。

  山西高原地处内陆,表现为显著的大陆性季风气候,来自大西洋和印度洋的海洋性气流受四面大山的影响大为减少。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夏季盛行东南风,降水集中;秋季降水减少,气温骤减;冬季雨雪稀少,气温干冷。与同纬度的华北平原相比较,因地势高而气温偏低,降水量也明显偏低,气候寒冷而干燥。“十年九旱”、旱涝交错是历史时期山西气候水文的主要特点。干旱指数在境内的分布由东南向西北递增,由盆地向山区递减。受地形和气候的影响,境内河流具有明显的夏雨型和山地型特征,即汛期洪水不仅流量大,而且含沙量也增大,干支流区域性的局部暴雨、洪水时有发生,往往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

  土壤状况不仅是重要的自然条件,而且与水有密切的关系。水土流失、灌溉排涝、盐碱地改造、抗旱改水都与土壤条件联系在一起。山西土壤类型很多,现代土壤分类计分其为九大类,九大类中又有二次分类,形态十分复杂,但也表现为明显的纬度地带性。大致而言,中南部为半干旱半湿润森林草原的褐土地带;吕梁山以西是由森林草原向干旱草原过渡的半干旱灌丛草原栗褐土地带;北部为半干旱草原栗钙土地带。褐土是山西高原主要的地带土壤,占境内土壤总面积的近半数。土壤有机质随着山体下降而减少,土壤脱盐程度则从高到低逐渐减弱,土体碱性增强。

  受地形、气候、土壤等因素影响,山西的植被从东南向西北依次更替为落叶阔叶林—林灌草原—干草原三种形态。原始森林在山西几乎消失,平原和黄土丘陵区多被开发为农田,自然植被较少,山区有重新恢复的天然灌木林和次生林,几个林区的规模和覆盖率都比较小,且地域分布极不平衡。森林对于暴雨转化为洪水的作用十分明显,森林植被条件较好的地带,洪水发生的频次和洪峰流量大为降低;反之则洪水频发,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境内各河谷盆地中,分布着新老冲积土,河流冲积物的分布不均和不合理的灌溉,致使盆地内部分地方排水不良,大量土壤盐碱化。

  多山、干旱、黄土三大自然条件,决定了山西是一个水资源相对贫乏的地区,也是一个水旱灾害频发的地区。

  (二)水与山西历史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也不可替代的物质资源,也是人类生存环境的基本要素。山西的文明史由中南部地区而起,水与山西历史的发展密切相连,水也是贯穿山西历史的一条线索。

  考古发现,黄河的第二大支流——汾河的中下游地区是三晋文明重要的发祥地。石器时代距今16万—20万年的丁村文化,有大量动物,尤其是鱼类动物被发现,丁村就坐落在襄汾县的汾河左岸。传说时代轩辕修德振兵,“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阪泉一说就在运城的解池附近。炎黄之后,有一个重要治水人物名叫台骀,台骀及其所在部落善于治水,其本人是一位疏导汾水、治理水患的英雄,也是三晋大地最早的统治者,人们称其为汾水之神。至今太原、汾阳、侯马、忻州等地仍有为数众多的台骀庙,各地也有许多有关台骀的传说。

  之后是三位递相禅让的圣王尧、舜、禹,尧都平阳(今临汾)、舜都蒲坂(今永济)、禹都安邑(今夏县)。其活动的范围以山西为中心,他们最大的功绩就是对洪水,包括对汾水的治理。传说中的尧号陶唐氏,其发祥地和主要活动区域在汾河流域。考古学家认为,襄汾县陶寺村发现的面积达300万平方米的遗址可能就是尧的都城。

  夏商周三代,山西都是重要的人类活动区域。山西南部与河南安阳殷墟相对的“夏墟”,曾经是夏人活动的中心区域。春秋战国时期,屯留、长子、蔺(今吕梁市离石区)、安邑也曾分别作为韩、赵、魏的都城。公元前435年,晋国世卿智伯引汾水、晋水灌晋阳城,韩、赵、魏“三家分晋”,七雄兼并的战国时代从此拉开新的一幕。

  秦汉时期,与首都长安一河之隔的河东郡成为经济文化发达之地。公元前113年,汉武帝率群臣到河东郡汾阴县(今万荣)祭祀后土,从渭河溯汾河而上,“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留下了千古绝调《秋风辞》。

  隋唐时期,晋阳是仅次于长安、洛阳的第三大政治军事中心。隋大业四年(608),隋炀帝杨广北游,在汾河源头天池边修建了宏伟华丽的汾阳宫。晋阳是唐朝的发祥地,武则天在位时,建筑跨越汾河东西两岸的连堞中城,东、中、西三城连为一体,又降诏以晋阳为北都。唐玄宗时期,为解决首都长安粮食转运问题,汾河沿岸“沿河设仓”,“自太原仓浮于渭,以实关中,谓之北运”。西京长安、东京洛阳、北京晋阳是为“三京”。这个时期,晋阳不仅是山西政治军事的中心,而且在全国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之后的五代三个由沙陀人建立的朝廷(后唐、后晋、后汉)均以晋阳为根据地,进而夺取黄河流域的大部地区。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也是山西水资源丰沛、汾河水量很大的时期。

  宋王朝在完成统一的过程中,十国之中唯一的北方政权——北汉,是占据晋阳的最后一个割据势力。太平兴国五年(980),宋太宗亲率大军进攻北汉,火烧水淹晋阳城,再一次引汾、晋二水灌晋阳,北汉主刘继元出城投降,昔日的唐北都晋阳城由此毁灭。这是春秋战国时期智伯水灌晋阳城后,时隔一千五百年后的再灌晋阳城。从此,旧晋阳城失而新太原城出。

  宋代以后,中国政治经济的中心南移,山西不再是割据中心,它在全国的地位显然不能与之前同日而语。巧合的是,山西的中心首府旧晋阳城也在宋初统一的过程中彻底毁坏。另一个巧合的是,之前能够航行楼船和运送粮食船只的汾河水量开始明显减少,而且每况愈下。这是一个千年之变,也是山西历史的一个转折!

  明清时期山西历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明朝北部边患主要是蒙元的入侵,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民屯、军屯、商屯遍地开花,土地的开发由平川向山地进发,山西的森林植被遭到严重的破坏,甚至汾河源头的管涔山也出现了严重的乱砍滥伐。汾河水量减少,水土流失加剧,用水需求增多,自南而北为争取灌溉用水权而发生的水案不但明显增多,斗争的激烈程度也在不断升级。流经赵城、洪洞、临汾三县十八村,引汾水灌溉的通利渠,自明清直到民国时期,争水案件连年不断,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民国7年《洪洞县水利志补》谓:“小者关乎数村,大且联于异县。使灌溉稍有不均,或有背其习惯以自利者,则千百之众群起以相争。同渠者,村与村争;异渠者,渠与渠争。

  率皆掷金钱轻生命而不惜。一变其涣散怯懦之习,为合力御外之图。联袂攘臂,数十百人相率叫嚣于公庭者,踵相接焉。”“罗刀矛,执器械,俨然如临大敌,必死伤相当而后已。”古代历史上的疏水导水演变成为近现代历史上的争水。

  (三)旱灾与水灾

  十年九旱、旱涝交错是山西灾害的主要特征。

  山西气候干燥,旱灾一直是威胁人们生产生活的主要灾害。历史时期史书就不乏对各种自然灾害的记载,但大多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从现有的历史记载来看,山西是旱涝交错,以旱为主。据王建华统计,先秦时期山西境内旱灾记录35次,水灾记录17次;魏晋南北朝时期旱灾63次,水灾37次;隋唐五代时期旱灾42次,水灾28次;宋元时期旱灾152次,水灾79次;明代旱灾248次,水灾157次;清代旱灾229次,水灾350次;民国时期旱灾32次,水灾34次。数据多取材于现存的正史、方志等文献,存在一定略古详今的问题,不过,从中仍可以清楚发现山西灾害的这一特征。

  从旱情的类别来看,历史时期山西境内的旱情有春旱、夏旱、秋旱、春夏连旱、夏秋连旱、春夏秋冬连旱,甚至全年旱等各种类型,也出现过一些特大旱灾。《史记·周本纪》有“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的记载,旱灾与王朝的灭亡联系在一起。明代最严重的一次旱情出现在崇祯年间,此次旱灾持续16年之久,记有“人相食”的州县达到13个,山西境内的漳水、汾水、浍水、伍姓湖或“竭”或“干涸”。史载此次旱灾为近五百年来最大的旱灾。清代最严重的旱灾是光绪初年的“丁戊奇荒”,此次旱灾自光绪元年(1875)开始,持续到光绪四年(1878),101个州县中有97个州县不同程度受灾, “大旱”“大饥”“寸草不收”“人食树皮”“人相食”“卖妻鬻子”“人死或食其肉”等触目惊心的字句遍布各地方志记载。此次旱灾是崇祯年间旱灾后二百多年来又一次严重的灾害。

  山西洪涝灾害的记载也不少。由于山西夏季暴雨集中,秋季阴雨连绵,因而夏秋季暴雨、山洪在境内各地时有发生。明清以来,各地方志记录的洪涝灾害不绝于缕。较大的灾害有明成化十八年(1482)晋东南地区的暴雨洪水。此次洪灾汛期降雨时间长达数月,沁河、丹河流域受灾严重,数万人丧生。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中南部地区及黄河三门峡至花园口区间的大洪水,乾隆五十九年(1794)海河流域的滹沱河和漳河流域的大暴雨,光绪元年黄河晋陕峡谷中段东侧、晋西一带的大洪水,光绪十八年(1892)北部地区夏季的暴雨洪水,光绪二十一年(1895)南部的集中降雨洪水等,都给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暴涨”“异涨”“泛溢”“冲决堤坝”“淹没田庐”“损屋毁家”“漂没甚多”等字眼同样触目惊心。

  除旱灾和水灾以外,地震、冰雹、霜冻、大风等自然灾害在山西境内也时有发生,这些灾害与山西的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同样与水也有相当的关联。

  (四)灌溉与防洪

  为了抵御旱灾和水灾,就产生了灌溉和防洪两大措施,也可以说是两大水事工程。

  灌溉是战胜旱灾的主要方式。在“十年九旱”的山西高原,面对缺雨多旱的自然气候,为了生存和发展,自古以来陆续出现了众多引泉灌溉和引河灌溉工程。郑肇经论“山西灌溉”谓:“山西省山岭蟠郁,土燥水枯,以言灌溉,惟沿汾各县为最著。”战国时代引晋祠泉水而成的智伯渠,汉代汾河下游入黄口大规模的引汾、引黄灌溉工程,隋唐时期引瀵水(今临猗县吴王泉)灌溉,曲沃引“绛水可以溉平阳”,新绛鼓堆泉、榆次潇河、临汾霍泉、河津龙门三峪、芮城龙泉,虞乡、临汾、闻喜、文水、高平、绛州等河渠灌溉工程,北宋时期南部汾河下游、涑水河及黄河下游大规模的放淤引洪淤灌,晋西南地区的“筑堰分格”淤灌,唐代洪洞霍泉、宋代介休洪山泉、金代临汾龙祠泉的开发等,境内泉水河渠渐次得以开发利用。明清时期,引泉引河灌溉在山西境内平川和山区全面展开,《嘉庆一统志》记录,清代中期之前,仅太原府汾河中游干流就有引河灌溉渠道69条。又据光绪《山西通志》统计,到同治年间,全省有引泉灌溉之利的多达52个州县,超过全省总州县的一半。

  除引泉灌溉和引河灌溉外,引洪灌溉也是灌溉的一种主要形式,且有引泉灌溉和引洪灌溉同处一个较小区域中的例子,很难严格区分开来。唐宋以后,晋南山麓平原地带龙祠泉水和山沟洪水一起排入汾河,引河灌溉成为主流,“一清一浊”合二为一成为此地一个共同的水利共存系统,这样的例子在山麓平川地带亦当不少。

  据张荷统计,自春秋战国时代到清末,山西共兴修水利工程389项,在全国列第10位。其中汉代4项,隋唐35项,北宋25项,元代29项,明清两代253项。他进一步概括道,山西的灌溉工程有规模小、数量多和布局分散的特点。北宋以后,农田灌溉普遍进行引洪淤灌,亦即“放淤肥田”,兴办水利工程的主体逐渐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转变为以地方私人独立或联合筹办,尤其到明清时期,农村小型灌溉工程绝大多数为私人经办。冀朝鼎判断:“纵观中国本土18个省的全部地方志,山西似乎是私人水利工程繁多的一个省。这也许是因为该省在最近五六百年中商业高度发展的结果。”

  旱灾需要灌溉,水灾又需要防洪,灌溉和防洪都是为了生存和发展。山西古代的防洪最早可以追溯到大禹治水,魏晋时期出现了蒲州石堤护城与解州的盐池防洪工程,宋代以来太原城就有了各种形式的防洪工程。尤其是明清以来,随着洪水灾害的日趋加剧,临近河道和山峪的较大城镇普遍受到河水和山水的威胁,因此普遍兴建了防洪堤堰及排水工程。李嘎在广泛搜集多种史料的基础上,统计1368—1979年山西境内有明确记载的城市水患事件为395次,覆盖城市79座。他将水患城市分为极重、重度、中度、轻度四等,曾发生过9次以上水患的极重城市即有8座。

  山峪在夏秋季也容易引起洪水爆发,其灾难并不比城市为轻。明清太原县城多“峪水为灾”,西山九峪的风峪在明洪武、嘉靖年间,乾隆元年(1736)、十七年(1752)、三十三年(1768)、四十年(1775)都曾发生过较大的山洪,明仙峪、马房峪等峪也有山洪暴发。明清太原县城地势低洼,且处西山风峪口之下,每逢夏秋汛期,风峪山洪暴发,便有被淹之虞,至今相传农历五月二十七的城隍庙会俗称“漂铁锅会”,意即每遇洪水,县城百姓家户锅碗瓢盆到处漂起。县城西门外“乱石滩”,也以风峪山洪冲刷河卵石而得名。

  为了抵御洪水,保护县城及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山西城镇普遍设有防洪设施,最常见的有修筑护城防堤、修建城墙和开挖护城河三种形式。张荷据光绪《山西通志》统计,防洪堤堰工程分布在全省16个府州的40个县城,大约近50条,这些防洪堤堰长度大都在百丈以上,最长的有4里,大部分堤堰兴筑于明清两代,尤以明万历和清乾隆年间最多。

  需要指出的是,灌溉和防洪是水事活动中抵御旱灾和洪灾的两个方面,但灌溉和防洪往往又是不可分的,水库就既有蓄水灌溉的功能,又有防洪泄洪的功能。就灌溉而言,在山西这样干旱半干旱的省区,既有“靠天吃饭”的一面,又有引泉灌溉、引河灌溉及引洪灌溉的一面,并没有魏特夫所谓的“雨水灌溉”和“人工灌溉”的截然区分,更与什么“东方专制主义”没有关联。干旱半干旱的地区,同样存在“靠天吃饭”的缺水区和引水灌溉的丰水区。

  (五)丰水区与缺水区

  丰水区与缺水区只是相对的概念,南方水资源丰富但也不乏缺水的地方,北方普遍缺水却也有着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方。“十年九旱”的山西,也有相对的丰水区和缺水区。具有河水和泉水灌溉之利的平川地区是丰水区,山区和丘陵地带则是相对的缺水区,甚至有人畜饮水都相当困难的严重缺水区。但无论丰水区或缺水区,水都是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在一个水资源相对贫乏的地区,人们对其的争夺也会日趋激烈,此背后既有人口增长和环境破坏等因素的作用,又有逐渐细密和严密的规则和制度,这是以水为中心的山西社会的重要特征。

  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不同模式出发,张俊峰主张将河流、泉水、洪水、湖水分为四种类型进行研究,分别称为泉域社会、流域社会、洪灌社会、湖域社会,这些地方是山西境内的丰水区。山区和丘陵地带则是山西的缺水区或严重缺水区。位于洪洞、赵城与霍县交界地带的霍山脚下的“四社五村”即为典型。在董晓萍、蓝克利等人看来,四社五村属于放弃了灌溉农业,耕而不灌的不灌溉水利,即“不灌而治”,“灌溉水利地区以供水为主,在这里节水却被大加强调。农民以节水为主导水利观念,视节水为供水的基本条件,形成了自己的民俗传统和历史基础”。事实上,这种“不灌溉水利”是山西境内缺水区普遍的用水方式。人们首先需要生存,而后才谈得上生产;首先需要满足人畜饮水,而后才能灌溉种田。也就是说,首先是生活用水,其次是生产用水。 在山西一些严重缺水的地方,民间逐渐形成了凿井饮水、挖池蓄水、修渠引水等多种节水制度和习惯。饮食用水循环利用,四社五村甚至有借水还水的惯习。

  值得重视的是,无论是丰水区还是缺水区,官府和民间以水为中心都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使用水、管理水的制度和惯习。官府既多“率由旧章”,又有治理断定的制度,民间则有用水节水的惯习。“水利管理成为支配性的制度因素,直接影响了当地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也影响了当地的社会关系,包括人际关系、婚姻关系、贸易关系、宗教关系和行政关系等。”分水均水、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挨次浇灌、轮流使水、上足下用、借水卖水等,形式多样,不一而足。官府、民众、宗族、士绅、教士、教民、僧道各种集团和势力都参与到用水的博弈中来。

  当然,丰水区和缺水区只是就水资源多寡程度而言的一般概念。河谷和泉水地带既是人类首先生存和生活的地带,同时也是地势较低,容易发生水灾的地带。滨河地带和低洼地带又往往是土地盐碱化严重的地带,土盐的生产区往往与传统的水利灌溉区相重合,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历史时期,山西中北部地区土地盐碱化的问题直到1949年后才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六)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

  水和土都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一定程度上水土是不可分的。水土流失是山西山区和丘陵地带的自然现象,水土保持则是人类改善这一现象所做的努力。山西地处黄土高原东翼,大部分地区为黄土覆盖,沟壑纵横,山丘连绵,地形支离破碎,是黄河中游严重的水土流失地区。

  除了地形地貌、气候与黄土易受侵蚀等自然因素外,数千年来,人类干预和破坏自然生态的因素加速了水土流失的发展,过度拓垦、开荒毁草毁林,甚至滥伐森林是主要因素。山西“山多地少,本非五谷蕃衍之区。如雁门迤北,则地多斥卤,岁仅一收。太行迤东,则冈峦带土,颇鲜平原”。随着人地关系的日趋紧张,必然导致大面积的垦荒,道理就在“民以食为天”。唐宋以前,北方少数民族不断向内地侵入,汉族政权则持续在边塞屯田,而流民四野开荒。晋西北黄河两岸在明代已到了“即山之悬崖峭壁,无尺寸不耕”的地步。

  明清两代毁草毁林的山地开发有增无减,甚至出现焚山开荒,造成森林的大量消失,同时带来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明人阎绳芳在《重修镇河楼记》中,记述了从正德年间到嘉靖初年因太岳山区森林大量砍伐,导致当地发生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造成“祁人之丰富,减于前之什七矣”的现象。历代王朝建都造城,滥伐森林,也是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因素之一。明初首都北迁后,所需木材大多取自山西繁峙、代县、五台、原平一带。明中后期以后,京城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土著富户,“百家成群,千夫为邻”,到山西采伐木材,数里如扫,林区一望成灰。民国时期,阎锡山修筑同蒲铁路,日本入侵后的乱砍滥伐,都是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恶性事件。据翟旺估计,明代山西森林覆盖率在30%左右,明中叶以后下降到15%,清末10%,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已不足5%。

  面对严重的水土流失,古人也有“平治水土”“尽力乎沟洫”“沟洫治黄”“汰沙澄源”等水土保持的论说。山西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也有过川田、沟洫、区田、代田、梯田、沟头防护、打坝淤地、引黄灌溉等多种实践,但终未“作为一项公益事业应用于社会实践”。清末民初,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问题引起一些有识之士和科技工作者的关注,时在金陵大学任教的山西忻州人士任承统,就曾两次回山西考察土壤侵蚀,对水土流失进行过实地观测和研究,其所著《黄河问题及治理纲要》至今仍然“具有极高的实用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加大了对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的治理,水土保持成为国家和地方的长期实践,在1950年代全国范围的“农田水利建设运动”中,山西就有过打井防旱、修渠筑堰、兴修水库、开山引水等多种实践,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水土流失是一个长期的自然演变过程,水土保持的任务仍然任重道远。

  (七)水产业与水文化

  水产业是以水域为基地,以水产品生产为对象的产业,它同种植业、林业、牧业一样,属于广义的农业范畴;水文化则是人们在从事水事活动中创造的,以水为载体的各种文化现象。如果说水产业属于物质生产,那么水文化可以说是精神生产,物质和精神是有联系的。

  以水为中心,以水域为基地,山西境内的水产业主要集中在水资源较为丰富的河谷地带,其中引泉灌溉、引河灌溉的地方水产业更为发达。受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的限制,山西的水产业主要是水稻种植、水磨加工和草纸生产。

  至迟在隋代,山西晋水流域已出现水稻的种植,《元和郡县图志》谓:“隋开皇六年,引晋水溉稻田,周回四十一里。”按此说法,晋祠大米已有1 400年以上的历史。虽然北方的水稻种植并不像南方那样普遍,但明清以来,山西许多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州县都有种植水稻的尝试和实践。明代成化《山西通志》中可见忻、汾、蒲、绛四州都有水稻种植,若以县为单位,则阳曲、太原、清源、交城、文水、太谷、定襄、洪洞、赵城、临汾、稷山、夏县、闻喜、介休等地都有产稻的记录。在各种作物中,水稻的用水量最大。尽管如此,一些丰水区水稻的种植面积还是相当可观,刘大鹏说:“晋水所溉稻畦甚多,无虑数千百亩。”直到1936年,晋祠大米种植面积共有4 319亩,平均亩产125公斤,总产量达100万斤以上。

  利用水流的重力势能带动石磨加工粮食的水磨业也成为山西一些丰水区的水产业。清光绪年间,晋水流域四河计有水磨65盘,以每盘水磨每日加工两担面,碾三担米,以大磨可磨面四到五百斤计算,65盘水磨每年加工面粉当在500万斤以上。又,水磨业利润丰厚且有很大的市场需求,故“富者以有水磨为美产,商人以守水磨为良业”,晋祠成为当地粮食和米面重要的交易市场,与水磨业的繁盛不无关系。晋水流域以外,20世纪50年代以前,水磨业在山西境内的许多泉水灌区也相当普遍。介休洪山有水磨30多盘;洪洞、赵城二县境内的霍泉,仅广胜寺镇就有水磨82轮(盘);临汾龙祠各河渠共有93盘。泉域而外,汾河、桑干河、滹沱河及其支流,沿河都有为数不少的水磨。水磨业在山西的衰落大概就是近几十年的事情。

  草纸业也是山西水资源较为丰富地区的一个产业。草纸的生产需要充足的水量,原料是因地取材的稻秸和麦秸。晋水流域总河的赤桥村和纸房村就是造纸户占到“十之八九”的造纸专业村,纸房村更是因此而得名。据1935年的一份调查,当时纸房村造纸户21家,占全村户数的47.73%;赤桥村78家,占全村户数的61.4%,年收入也都相当可观。除晋水流域外,介休的洪水泉流域、晋东南的沁水流域都有传统的草纸业长期存在,其衰落大概也是在近几十年。

  除了以上三种外,其他以水而兴的产业还有陶瓷、琉璃、围席、草绳等手工业,以此而兴起的商业中心也有不少。另外,不同的丰水区也有一些因水的特质和其他条件而流行的特产。譬如,晋祠难老泉泉水“冷于夏温于冬”,并含有丰富的钾、矾等矿物质,加之晋水流域土壤肥沃而略带碱性,其产出的莲藕就有皮洁白、节硕长、清脆可口的特点;王郭村的韭菜也因晋水的灌溉而厚实饱满;洌石泉灌溉的汾河西岸呼延村“府西米”,有性软柔韧、耐于咀嚼的特点。因水的富有而富有的特产遍及南北。

  水产业是水文化产生的基础。以水为载体的水文化包罗丰富,在山西境内同样丰富。女娲“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水以止淫水”、黄帝战蚩尤而带来水旱、台骀“宣汾洮,障大泽”、大禹治水,甚至民间的“三七分水”“水母娘娘”“跳油锅捞铜钱”等传说和故事在山西多处流传。水神与水神庙、龙王与龙王庙、娘娘与娘娘庙等这样的水神信仰在南北各地都有多种版本,甚至“闹抬阁”“拉鼓车”这样的民间习俗也与水资源的分配和组织相关。以水为题材的诗词歌赋、戏剧绘画、文学作品、科学著述等在山西也不乏精品;一些丰水区被文人和民众称为“米粮川”和“小江南”,“千家溉禾稻,满目江南乡”,这样的水景观在干旱的山西境内也是一种文化景观。因着很是宽泛的“文化”概念,水文化的各种形态在山西触目可及,俯拾皆是,兹不赘述。

  二、“以水为中心”的可行性

  笔者基本同意王铭铭关于水利社会就是“以水利为中心延伸出来的地域性社会关系体系”这一定义。需要进一步补充的是,这个定义提及“水利”而未及“水害”,提及“社会”而未及“自然”,似乎不甚全面。我们是否可以下这样一个定义:水利社会就是以水为中心延伸出来的地域性自然和社会关系体系。当然,“水利”和“社会”是两个关键词,这是不容置疑的。

  以上述“以水为中心”的山西社会论述为基础,笔者愿就此展开一点讨论,期望对水利社会史的研究有所裨益。

  “以水为中心”并不否认长期以来中国史学界对土地制度乃至中国封建社会诸多重大问题的研究,其旨意在于加强开展以水为中心的相关研究,因为土和水都是自然界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的基本资源,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土和水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从最早的人类开始,要生存就需要基本的水量,如果不能摄入最低限度的水量,生命就无法维持。”黄河中下游地区孕育的中华文明,之后又扩散到长江流域,足够的水量是一个基本的因素。

  水资源的丰沛或短缺,一定程度上是由一定区域的自然条件所决定的,一定程度上又与人类在不同时期的社会活动相关联。地形、气候和土壤三大因素决定了山西是一个地处黄土高原的干旱区,但历史时期水资源由相对丰沛演变而为相对短缺,却与长期以来人类一些不合理开发利用不无关系。自然因素活动的过程中有水利也有水害,人类在开发利用水的过程中也会有水利和水害。水既是自然生态的,也是人类社会的。以水为中心的研究可以兼顾自然和社会两个方面,学术层面上,则可以将环境史和社会史结合起来。

  “以水为中心”可以作为认识和理解山西区域社会历史的一个路径,也可以作为认识和理解中国历史和社会的一条线索,进而探索“整体的”历史。位于黄河中下游的山西中南部不仅是中华文明重要的发源地,也是山西古代水事的起源地。汾河下游的入黄口和涑水河流域,是先秦、两汉毗邻首都的腹地,也是山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同时又是大禹治水、“尽力乎沟洫”等传说和水事的主要活动区。唐宋以来,随着中北部的进一步发展,水事也出现了自南而北的发展趋势,隋唐时期的水事已主要集中在汾河中下游的太原和临汾两大盆地之间,宋代忻定盆地的滹沱河流域水事兴起,并在金元时代延伸发展。到明清时期,境内南北主要河流及泉水普遍得到开发利用,这是一个自南而北的水事和历史的线索。

  再有,从山西水事活动的兴衰起落的趋势来看,每当统一局面出现,社会承平之时,就是水事活跃、水利事业的兴盛期;反之,民族冲突激烈,社会动乱之时,即为水事衰落甚至消停的时期。大致而言,两汉、隋唐、明清为兴盛期,三国两晋和五代十国则为衰落期,这也是一个水事和社会变迁的历史线索。“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春秋战国时代的水灌晋阳城开启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宋初的水灌晋阳城则灭亡了一个割据王朝。唐宋以前,山西社会经济较为发达,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唐宋以后,全国经济文化的中心南移,之前朝野注目的北部边患狼烟让位于东南沿海的“坚船利炮”,山西逐渐失去重要地位。除此而外,与山西水资源的相对短缺及其相关因素是否也有关联?

  “以水为中心”不仅可以作为一条路径纵观山西区域历史的发展变迁,而且可以横向贯通区域内各种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山峦起伏、地势高峻的地形条件,自然形成山西中部的五大盆地,盆地又是大小河流、泉水和湖泊的集中地带,也是发展农业的主要地带。大陆性的气候条件是山西干旱的主要自然因素,而降水集中在夏秋季,又易受洪涝灾害的侵袭。沟壑纵横的黄土地的土壤条件,在雨水长期的侵蚀下带来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和森林植被的破坏,土地的盐碱化和排涝都是因水而产生的直接结果。泉水衰竭和河道断流又与水土流失和森林破坏有着直接的联系。

  从社会关系方面来看,人们在利用水、治理水的过程中,自然会形成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个人与国家、群体与群体、地方与国家等各种社会关系。因水发生的社会关系,又会体现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风俗、宗教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互相制约。”笔者曾经写道:“中国幅员辽阔,既有干旱困扰的缺水区,又有洪涝肆虐的丰水区。大江南北,朝野上下,古往今来,纵横千年,如何合理配置和利用水资源;如何治水,如何抗旱;如何泄洪,如何节水;都是挥之不去难以解决的持续性问题。在努力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国家层面上,朝廷中有过争论,封建时代与当今社会有所不同;社会层面上,从地方官府宗族士绅恶霸的仗势攫夺,到普通民众的所谓‘滴水如油’‘洪水猛兽’,甚至为争水防洪械斗惨死;技术层面上,从手摇罐提到机械抽取,从堵堰截流到水库大坝;中国人为水可谓励精图治竭尽全力。如果我们把以水利为中心的区域性社会关系再扩展开来,它与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法律、宗教、社会生活、社会习俗、社会惯习等等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固化的土地和流动的水,都是农业社会最为重要的自然资源,人畜生存需要水,生活生产需要水,水滋养着土地,也滋养着人类,水甚至可以将固化的土地变为“流动的土地”。

  “以水为中心”是一个自然关系与社会关系组成的体系,也是一个两者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整体。自然因素决定着一定区域内水资源的丰缺,水资源的丰缺与区域内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及其社会的变迁都有着密切的关联。水旱相乘,旱灾和水灾交替发生,就有人类应对的灌溉与防洪的各种工程和举措,正所谓“水旱从人”,人类具有抵抗水旱灾害的能动性。“陆人居陆,水人居水”,南方缺土,北方缺水,南方围田圩田与水争地,北方则引泉引渠因地争水。大而言之,南北是有丰缺之别的,但具体到一定范围的区域,丰缺又是相对的。水有丰缺之别,土有黄土、红土、紫色土之别,但水土流失在南北方却是普遍的现象,此与地貌、气候等自然条件相关,也与人类的过度垦殖导致植被森林退化有关,这就产生了人类应对水土流失保持水土的种种努力。水产业、水文化,各地条件不一,形态不一,但都是“以水为中心”。水土不分,水土亦可分,以土为中心是一个体系,“以水为中心”同样也是一个体系。

  “以水为中心”需要从区域的角度出发,这是因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气候、水系、水资源、水旱灾害、水利工程乃至治水、用水等等与水相关的水事在中国南北既有相同的一面,又有更多不同的一面。正如区域本身没有大小之分一样,不同的区域研究可以有不同的出发点和切入点。近些年来,学界活跃的“华南学派”,注重共时性结构和历时性过程的结合,在把握历史脉络的基础上,从过去如何造成现在,过去的建构如何诠释现在的问题意识出发,从宗族、族群、士绅、信仰、仪式等方面入手,研究地方社会如何纳入国家的过程及其中的复杂关系,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果。应该重视的是,区域本身也是一个社会历史的过程,作为社会史研究对象的空间结构是很长时间历史积淀的结果,将共时性的空间结构还原成为历时性的历史过程,一个区域就会自然而然地呈现自己的脉络。每个区域都有其不同于“大历史”的区域历史发展脉络,每个区域都有自己的历史和现实,区域社会史研究也会有不同的路径,“因地制宜”应该是区域社会史研究路径选择的一个重要原则。

  近百年前,山西乡贤冀朝鼎先生提出这样一个重要的观点:“虽然,中国有着许多不同的地理划分,而且各有其自身的特点,但几乎所有主要的地区,都有这样或那样形式的水利工程作为农业发展的基础。在西北黄土地区,主要是用渠道进行灌溉的问题;在长江和珠江流域,主要是解决在肥沃的沼泽与冲积地带上进行排水,并对复杂的排灌系统进行维修的问题;而在黄河下游与淮河流域,实质上就是一个防洪问题”,“找到了并且了解到了水利事业发展的总趋向,搞清水利事业发展的过程,就能用基本经济区这一概念,说明中国历史上整个半封建时期历史进程中最主要的特点了”。从不同区域的历史发展实际出发,从问题意识出发,我们认为,“以水为中心”可以贯通自然和社会两个方面,也可以作为一条路径探讨区域社会全面的历史及其复杂的社会关系体系,进而实现从区域到整体的社会史研究目标。用通俗的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水流千里汇大海。区域社会史研究在不同的区域会有不同的路径,但殊途同归,目标都是整体史。

  “山西之长在于煤,山西之短在于水”,煤和水在山西历史和现实中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地位,以经济学上的“木桶原理”来审视,“水”这个短板在山西显得更加举足轻重。“通过过去理解现在”,“通过现在理解过去”,以社会史这一“谨慎的追溯方法”为基本出发点,深入开展“以水为中心”的区域社会史研究应当引起我们更多的关注。

  最后,我愿援引十多年前王铭铭在论及“水利社会”时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中国是一个具有极丰富资源和文化多样性的国度。研究这样一个‘多元一体’的国度,学者如何处理不同区域的差异,是关键问题的其中一个。中国历史上,既有洪水,又有干旱,中国大地上,既有丰水区,也有缺水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区域,水利具有的意义,可能因此有所不同。这些不同导致什么样的社会和文化地区性差异?这些社会和文化的地区性差异,与中国历史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地区性差异之间,又有什么联系?若说中国传统社会围绕着‘水’而形成这些复杂关系,那么,这些关系是否对于我们今日的水利和社会起着同样重要的影响?问题等待研究。”

  “问题等待研究”,问题也值得研究。

  (作者行龙,系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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