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人类学家泰勒和摩尔根,都将“文明”安排在“蒙昧”和“野蛮”两个阶段之后,构成了人类社会进化序列。柴尔德在写作《历史发生了什么》(1942年)一书时,把文明引入到考古学叙事之中。他汲取深受达尔文影响的卢伯克的观点,把“蒙昧”等同于旧石器时代的狩猎采集者,把“野蛮”等同于新石器时代的食物生产者,把“文明”等同于青铜时代及其之后的社会,这个观点在他1950年的论文中得到了强化——从“蒙昧”到“野蛮”是“新石器革命”,从“野蛮”到“文明”则是“城市革命”。这种语境中的“文明”具有动词(to civilize)的意思,即“使之摆脱野蛮状态,在生活艺术方面进行指导,给予启迪和完善”(译自《牛津英语词典》)。
考古学者面对的材料是物质遗存,只能直接感知物质遗存展示出的特征,再根据这些特征,追溯遗存的演变及其文化背景。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有些特征也被用来规定古代文明。柴尔德在1950年的论文《城市革命》中,从考古学的角度,设立了识别最早城市的十条标准:较大的规模与高密度的人口、人口构成与功能的分化、赋税、纪念性的公共建筑、庙宇与神职人员、记录系统与实用科学、文字的发明、艺术表达、长距离贸易,以及专职工匠的存在。1958年,芝加哥大学东方研究所举办关于近东文明起源的研讨会。人类学家克拉克洪提出,一个社会若称为文明,必须满足以下“三要素”中的两个:城镇人口达到5000人、存在书面语言和拥有纪念性的仪式中心。盖尔布则认为,书写是文明的必备要素,加上城镇人口和纪念性仪式中心二者之一,就可以称作文明。
夏鼐先生在《中国文明的起源》(1985年)一书中提出,文明指的是社会进入到有国家组织的阶级社会的发展阶段,有城市作为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活动的中心;发明文字和能够利用文字作记载,知道冶炼金属作为文明的判别标准,并格外指出这些标志中以文字最为重要。他明确提出了城市、文字和金属这三个认定国家的标志,即文明的“三要素”。夏鼐先生书中,提到英国考古学家丹尼尔的《最早的文明》(1968年)这本书。正如李学勤先生讲过的,对文明要素的归纳,应是受到曾经风行一时的该书的影响。
文明要素的研究方法本质上是带有功能论色彩的文化历史学研究方法,通过由考古材料的文化特征凝炼出的“要素”制定社会变化的标准。此方法的缺陷,是各地文化发展和文明演进百花齐放,难以用若干要素概括。与之相对,文化过程研究法,侧重要素(特征)背后的系统或结构,弥补了这一缺陷。不论秉持过程考古学对系统的研究,还是秉持马克思主义考古学对结构的研究均是如此。前者如弗兰纳利和马库斯对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的研究,后者如柴尔德的后继者对人类历史革命性事件的研究。例如亚当斯就在1958年会议上提出了文明起源的三条标准:阶级分层,以对主要生产资源的所有权或有差异的控制程度不同为特征;在管理有领土组织的国家方面,政治和宗教等级制度相辅相成;复杂的劳动分工,既有全职工匠、仆人、士兵和官员,还有大量的初级农耕生产者。这三条标准具有很强的社会人类学色彩。这些观点在特里格的《理解早期文明》(2003年)一书中得到了发展。
在谈论人类起源、农业起源和文明起源这“三大起源”问题时,应注意到起源的本质是从一种系统状态向另一种系统状态的变迁,行为和文化系统之变革是本质,当然必会表现出一些可识别的特征(如前文提到的文明起源的要素),但这些都是本质变革的产品或副产品。系统状态的变迁可能由微小变化导致的反馈系统的改变引起,也可能是不同子系统之间的冲突从量变到质变所引发的。对应变化进程,可以有渐变论和革命论这两种理论解释,各自针对不同的时间尺度,有不同的侧重点——前者侧重长期的、进化的和无意识的变迁,后者侧重短期的、社会的和有意识的变革;前者侧重环境与物质遗存的互动,后者侧重社会与物质遗存的互动;前者侧重适应与耦合,后者侧重建构与重组;前者侧重群体决策,后者侧重个体行动。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理论解释可以在长时段-中时段-短时段的时间尺度内进行有效调和,并构成文化中生计-社会-意识三个子系统的互动,而风格则横贯三个子系统,维系着身份认同和日常生活实践。因此,对标志性要素的提出要依据对运转方式和机制的研究,由静态的物质观转向动态的历史观,对历史的变迁的阶段进行划分和解释。
欧美考古和人类学界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进行过多次学术争论,对长久以来的许多预设进行多轮反思,导致对文化和文明的阐释框架出现了多次更新。在文明起源研究领域,一个重要转变是对文明与国家起源的研究让位于更为中性的社会复杂性(social complexity)研究(在国内“社会复杂化”的说法更盛行),并在近些年也兴起了对社会不平等的起源的研究。这些研究不仅充分利用了科技考古提取出的肉眼不可见的数据,利用严格的定量方法进行跨区域跨文化比较,而且充分吸收政治经济学、文化人类学、史学理论、社会学等领域的知识与智慧对文明的兴衰进行多角度的阐释。这些都是透过要素,对社会发展实质的深入探讨。
“二战”之后,尤其上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对种族主义和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倡导道德与进步论的解释框架让位于科学框架。这是考古学继以人类古老性建立为标志的与神学分道扬镳后的第二次重大变革。在此背景下,单线进化论被多线进化论所取代,“更科学更人类学”的过程考古学兴起,对文化和文明多样性的阐释成为潮流,并结合文化生态学对各地区文化和文明的轨迹进行“历史的”解释,而不是泛泛归入单线进化和文化相对主义的框架中。文明的标准也日益丰富,以与各地区的考古资料和独特发展道路相适应。
今年2月份,《当代人类学》(Current Anthropology)刊发了贾菲(Yitzchak Jaffe)、坎贝尔(Roderick Campbell)和谢拉赫-拉维(Gideon Shelach-Lavi)的论文 Shimao and the Rise of States in China: Archaeology, Historiography, and Myth(《石峁与中国国家的兴起:考古、历史编纂与神话》)。该文对中国考古学中的古史叙事与单线进化展开了批判性反思,虽然因为作者对中国考古学的最新进展未能充分了解,有些观点失之偏颇,但论文连同8位学者的评论展示出国际和国内学界对石峁遗址背后的历史阐释的多重视角,包括政治经济学、社会记忆、异构性等,颇具启发意义。让我们深思,中华文明的形成,即可以视为一个整体,也可以持“多线进化”的视角,为不同地区的文明化进程设定不同的标准。
总之,在中华文明起源研究和制定文明标准的“中国方案”时,我们不妨追根溯源,了解欧美学界在这些问题上关注点的变化,也不妨关注最新国际学术进展,发展出更为完备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理论与方法论。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