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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商城遗址制陶作坊区的产品与布局结构研究
作者:邓玲玲 陈国梁等 来源:《江汉考古》2023年第5期 时间:2023-12-08

  偃师商城是二里岗文化时期的中心性城址,四十年来的陶器研究工作主要着力于以类型学为主的陶器演变序列的建立,已形成三期七段的分期体系。近年来,随着学科转型的深入,手工业考古逐渐成为学术热点,作坊遗址的研究也随之日益受到重视。制陶作坊最大限度地涵盖了陶器生产的全过程,是讨论制陶业的生产组织模式、作坊的布局结构及制陶技术系统的核心考古材料。1988至1996年,为配合基础设施建设,偃师商城大城东北部区域开展了大规模发掘,发现了陶窑、制陶工具和残次品相对集中的区域,将其认定为制陶作坊区(图一;图二,1)。制陶作坊区的存在虽已得到普遍认可,但其内部的布局结构和产品生产情况仍有待研究。本文将1988YSⅣT1~T15、1989YSⅣT16~T28、1990YSⅣT29~T30、1992YSⅣT31~T35、1996YSⅣT101~T102共37个探方所在区域暂定义为偃师商城的制陶作坊区(以下简称作坊区)(图一),以作坊区的10座陶窑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陶窑的主烧产品和辅烧产品,讨论作坊区的兴衰过程。

  一、制陶作坊区的主烧产品

  作坊区发现的10座陶窑形制结构较统一,多为平面近圆形的升焰式竖穴窑,由火膛、火门、火道、窑箅及窑室组成(图三)。陶窑所在探方发现的残次陶片可反映陶窑曾经烧造过的陶器器类,陶窑及同时期共存遗迹中出土陶片的器类百分比可用于推断陶窑的主烧器类,下文将据此讨论作坊区各陶窑(群)的主烧和辅烧产品。

  (一)T16Y4(4段)

  T16Y4位于作坊区西侧, T16共发现残次陶片7件,可判定器类者为1件大口尊腹片和1件鬲的口沿。T16中与陶窑年代相同或接近的遗迹单位仅有地层第6至8层,其出土陶片中,盆、鬲、大口尊的数量居前三位(表一)。由此推知,T16Y4以生产盆、鬲、大口尊为主,辅烧器盖、甑、瓮、捏口罐、深腹罐等器类,产品中泥质陶的数量和种类远多于夹砂陶器。值得注意的是,T16第9层中发现了1件3段的残次陶片,说明该区域的陶器烧造活动可能早于4段。

  (二)T25Y4、Y5、Y6(4段)

  T25的三座陶窑呈品字形分布,北部一座,南部两座,陶窑大小相近,形制结构一致,年代相同,可视为一组(图四)。T25中共发现残次陶片85件,是残次陶片出土数量最多的地点,占残次陶片总数的48.2%,以盆类产品为主(表二)。与陶窑群同时段的遗迹集中分布于窑的东北部,包括H45(水井)、H41、H42及G1(图四)。出土陶片中,盆的数量百分比高达68.9%,远高于排序第二的捏口罐(10%),与残次陶片中盆的比例相呼应(表三)。与此同时,盆的种类极为丰富,包括浅腹盆、深腹盆、折肩盆、敛口盆、平底盆、刻槽盆和小盆,以浅腹盆为主,除中柱盆外,涵盖遗址所有盆的种类。T25中盆的数量不仅远高于其他器类,也高于同时段T16中盆的比例(34.8%),由是推之,T25的三座陶窑应以盆类器物为主烧产品(表一)。

  (三)T3Y1(5段)

  T3共出土9件残次陶片,以大口尊和鬲为主(表四)。Y1西侧分布有同时段的灰坑H7、H8,及一条东西向的石砌下水道,出土陶片的器类以鬲、盆、大口尊为主,三类陶器百分比相近,应皆为Y1的主烧产品,同时还辅烧深腹罐、捏口罐、簋等器类(表五)。

  (四)T10Y2、T12Y3(5段)

  T12Y3北距T10Y2约15米,两者大致南北一线排列,同属5段,应为一组陶窑(图二,2)。T10发现残次陶片15件,H13与H20中各出土4件和11件,器类皆为大口尊。Y2周围分布有同时期的5个灰坑(图五)及第5、6层,另有H13与H16打破Y2,皆纳入统计范畴。器类前三位为盆、鬲、大口尊,百分比接近,泥质陶和夹砂陶数量差别小,约各占一半(表六)。由此推知,Y2既烧造泥质陶,也烧夹砂陶,主烧器类为盆、鬲、大口尊,辅烧深腹罐、器盖等产品。

  T12仅于第6层发现1件大口尊残片。与Y3共存的H25、T12第5层中,以鬲、盆、大口尊数量最多,为主烧器类(表七)。井H25位于陶窑西南部,两者相距约5米,井内发现1件完整且无使用痕迹的折肩盆(1988YSⅣT13H25∶7),口部已软化变形(图六)。此外,在T12第5层中还出土了一批器形、颜色、装饰皆相近的深腹盆陶片,尺寸大且陶色相近,很可能为同一批次的产品,皆为T12Y3主烧盆的辅证。

  ……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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