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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盐”的考古发现与金代东北地区的土盐生产
作者:刘晓溪; SEBILLAUD Pauline ;刘守文 来源:《盐业史研究》2024年第2期 时间:2024-07-12

  一、前 言
  肇州作为金代东北地区重要的食盐产地之一,不乏文献记录,而关于肇州盐产的种类,史料中则鲜有说明。与肇州产盐相关的研究,则多是在探讨金代主要盐场分布、盐政变化等问题,关于“肇州盐”的性质问题始终未开展深入的讨论。直至2014年,吉林省大安市尹家窝堡遗址的考古发掘,不仅从考古学上实证了肇州盐的性质,也揭开了吉林省辽金时期盐业考古的序幕。
  尹家窝堡遗址系2007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发现,2012年开展“环月亮泡区域性系统调查”时,对该遗址进行了复查,并于遗址北部发现有沿湖岸分布的10个“大土堆”,经钻探确认为人工遗迹。2014—2015年对该遗址进行了为期两个年度的考古发掘。该遗址在2014年考古发掘过程中,首次在吉林省境内发现并确认了辽金时期与土盐生产相关的遗存。此次对遗址北侧的VI号土堆进行了发掘,发现辽金时期淋卤坑5座,另有水渠、蓄水坑和灶址等,可以证实遗址北部邻水区域应为“淋灰取卤”的场所,这10个土堆应为提取完卤水后的废弃“盐土”反复堆积而成。以VI号土堆为例,可以发现其堆积较厚,层位关系复杂,其内部存在具有相对早晚关系的多个活动面,废弃的淋卤坑、水渠等也处于不同的层面,由于常年工作的积累,故而形成了体量较大的土堆。打破VI号土堆的金代墓葬,则表明该遗迹的废弃时间应不晚于金代。2015年对遗址南侧地势略高的区域进行了发掘,发现有房址、灶址、灰坑和灰沟等与日常生活生产相关的遗迹,初步判断该区域应为日常生活居住区。该年度分东、西区发掘,两区遗迹密度的差异,证明发掘位置恰好位于居址西侧边缘。结合出土遗物文化特征判断,遗址应属辽金时期,主体年代应为金代。
  尹家窝堡遗址所处区域位于洮儿河下游,此河在即将汇入嫩江的区段形成了一处自然湖泊——新荒泡。遗址位于新荒泡的西南岸,北侧紧邻水域,西侧分布有面积广阔的盐碱地,既有丰富的水生动植物资源,又有丰富的盐碱资源,还有适宜开展农耕活动的土地资源。如果放眼于更广阔的地理范围,可以发现在嫩江下游的松嫩平原南部地区分布有大量的泡沼和面积广阔的盐碱地,其中泡沼周边的盐碱化程度往往更为严重,区域内蕴藏大量可兹利用的盐、碱、硝等资源。清代《盛京通志》中曾有东北出产“土盐”的记载:“宁古塔黑龙江有土盐。”清陈为镒《东三省盐法志》也曾记载黑龙江西南部百姓“多取土煎盐,九道沟亦系洼地,熬土可得盐”。另有乾安县的大不苏盐湖,在近现代仍以出产盐、碱、硝等闻名,新中国成立后还在当地建有制碱厂。新荒泡所在的安广镇在近现代仍生产大量土盐,《大安县志》记载:“解放战争初期,县内食盐由私商经营,农村主要靠熬制土盐以供食用。安广县仅1948年10月熬制土盐14.2万公斤。”由于长期食用自制的土盐容易引发地方病,诸如大安县部分食用土盐的地区易患地方性甲状腺肿,随着加碘食盐的普及,当地的土盐生产也悄然落幕。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该地区对土盐资源的利用至少可以追溯到辽金时期,此时盐业生产与分配主要由国家管控,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尹家窝堡遗址应该就是一处因盐而兴的村落,从其土盐生产规模来看,应该属于金代官办盐场的一部分。在该遗址东南约3.5千米新荒泡南岸的新荒村,有一座周长不足800米的金代小城,推断其性质可能为统一管理该地区盐业生产的专门机构的治所,见图1。
  二、肇州与“肇州盐”
  尹家窝堡遗址所在地在辽代应隶属长春州管辖,关于长春州的地望目前学界普遍认为即白城市洮北区城四家子古城。金代该区域又隶属于肇州管辖,发掘者认为文献中记载的肇州生产之盐即应为土盐。实际上在辽代该区域即有设置盐铁司的记载,《辽史》“食货志”中记载,“于是五京及长春、辽西、平州置盐铁、转运、度支、钱帛诸司,以掌出纳”。可知辽代就已经对长春州的盐业生产实行统一管理。同时这一区域是辽代帝王“四季捺钵”中“春捺钵”的活动范围,是辽王朝经略和镇抚其东部女真人的重镇,具有重要的战略和政治意义。辽天庆四年(1114)女真人起兵反辽,该区域也成为了双方激烈冲突的前线,女真人在完颜阿骨打的带领下率先攻克宁江州,随后发生的出河店之战,则成为灭辽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次战役,至今“大金德胜坨颂碑”仍伫立于吉林省扶余县境内。金朝建立后,天会八年(1130)新置肇州,因“以太祖兵胜辽,肇基王绩于此,遂置为州”。天眷元年(1138)“十月置防御使,隶会宁府”。会宁府“西到肇州五百五十里”。
  关于肇州治所的具体地望,学界存有不同意见,有扶余朱家城子(珠赫城)说、肇源县茂兴站以南的吐什吐说、肇源县望海屯说,肇东八里城说、前郭塔虎城说、肇源县老乐营子(勒勒营子)古城说等,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情况来看,我们认为塔虎城为金代肇州的观点更为可信。尽管诸家说法不一,但对于州治位置的推定始终不离哈尔滨(阿城金上京会宁府)以西的松原市和大庆市境内的辽金时期城址或遗址(吐什吐和望海屯并非城址)。肇州辖区应是一个较大的区域,谭其骧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中绘制有肇州的范围,但实际范围可能较此更大,至少应包含以嫩江下游、松花江自天池而下至松原市宁江区段,以及二者汇流形成松花江干流的初始区段,以现有行政区划来看应为大庆南部、松原北部、白城东部这一广大区域。
  肇州是金上京会宁府所辖三州之一,也是上京路重要的产盐地,《金史》中关于“肇州盐”有如下三条记载:《金史》卷89“梁肃传”:“(大定三年)窝斡乱后,兵食不足,诏肃措置沿边兵食。移牒肇州、北京、广宁盐场,许民以米易盐,兵民皆得其利。”《金史·食货志》:“初,辽、金故地滨海多产盐,上京、东北二路食肇州盐,速频路食海盐,临潢之北有大盐泺,乌古里石壘部有大盐池,皆足以食境内之民,尝征其税。”“会宁尹蒲察通言,其地猛安谋克户甚艰。旧速频以东食海盐,蒲舆、胡里改等路食肇州盐,初定额万贯,今增至二万七千,若能罢引,添竈户,庶可易得。”由以上三条文献可知,肇州是金代重要的产盐地,并设有规模较大的官办盐场。肇州所产之盐除供给本州或上京路食用之外,至少还供给蒲舆路和胡里改路,由此可知肇州盐场的产盐量之大。而蒲舆、胡里改等路食用肇州所产之盐,与旧速频路所食用之海盐应有所区别。
  金代食盐品类包括海盐、池盐、土盐和井盐四种,其中“土盐产地分布于上京路、南京路、西京路、河东北路和鄜延路”。上京路治下的肇州地区既无近海之利,境内又无较大的盐泺和盐池,故该地所产之盐既非海盐,又非湖盐或池盐,但其境内面积广阔的盐碱地则蕴藏着较为丰富的盐、碱、硝等资源,而刮土煎盐也是获取食盐的重要手段。当然肇州除食用本地自产的土盐外,亦有来自北京路的海盐,《金史·食货四》“盐条”记载:“西京、辽东盐各行其地,北京(路)宗、锦之末盐,行本路及临潢府、肇洲、泰州之境,与接壤者亦与焉。”可见作为食盐产地的肇州地区食用盐的品类也并不单一,但真正可以称之为“肇州盐”者,如尹家窝堡遗址发掘者推断,系为本地自产之土盐。
  “盐是金代最为重要的禁榷商品”,也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在食盐的生产、运销和税收管理方面金王朝也格外重视。金代在开国之初,盐制主要沿袭辽的征税制,至海陵王贞元二年(1154)始实行专卖制,仿行宋代钞引法。但限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异,金代盐制并不统一,在广泛推行钞引法后,部分地区仍在沿袭以往的“乾办制”。在盐务管理机构的设置方面,金政府曾在全国设有七个盐使司统管产销,分别为山东、宝坻、仓、解、辽东、西京和北京盐使司,同时设有盐运司、盐税院、盐钱局等负责运销和征税,此外还有稽查私盐的巡捕司。肇州隶属上京路,该地区盐业生产则归辽东盐使司管辖。辽东盐史司设立于金世宗大定二十一年(1182),因稽盐过于严厉于大定二十五年废除,后于大定二十九年复置。此次兴废或与肇州地区的盐制变化有关,据金世宗大定二十四年会宁尹蒲察通与丞相乌古论元忠的对话,“会宁尹蒲察通言……若罢盐引,添灶户,庶可易得”,可知肇州作为土盐产区,在海陵王之前应沿袭辽代旧制实行“乾办盐钱”之法。据文献可知,至少在金世宗朝时就已经开始推行钞引法,在合并辽东诸盐场后设立辽东盐使司,对肇州盐产实行官办,并进行严格管控。《金史》曾记载稽查私盐的严厉程度,辽东地区“凡人家食盐,但无引目者,即以私治罪”。尽管金王朝对盐业资源管控严格,但私盐仍屡禁不止,加之土盐资源易得,制作方法简单,因此土盐产区更甚。钞引法加剧了肇州地区官府与百姓间的矛盾,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限制了当地的盐业发展,影响盐税收入,鉴于此,蒲察通才会提出“罢盐引,添灶户”的建议。
  三、土盐生产技术
  尹家窝堡遗址的发现为我们进一步探索金代肇州土盐的生产技术提供了契机。结合对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尹家窝堡屯参与过当地土盐生产村民的走访调查,以及相关文献史料的记载,可知近现代当地的土盐生产方式应与金代差异不大。工序上可以分为前后相继的三个主要环节:一是收集盐土,二是淋土取卤,三是熬卤成盐。三道程序分别对应不同的工作区域,也涉及到该遗址功能分区的问题。遗址西侧的盐碱地应是收集盐土的“盐土场”,也是原料的主要来源地,该村落在选址时应该就有此考虑;北侧地势较低且邻近水域的土堆集中分布区,应该是制作土盐关键环节“淋土取卤”的工作区,可称之为“淋卤区”;南部居址区也是遗址核心区,同时承担熬卤成盐的功能。
  (一)收集盐土
  制作土盐的第一步就是获取盐土。牛英彬等在划分淋土法的技术类型时,实际上是按照获取盐土方式的差异分类的,这也与各地区不同的盐业资源类型有关。他将其分为三种技术类型,分别为“刮咸淋卤法、撒卤晒咸法、泼卤印灶法”。“刮咸淋卤法”和“撒卤晒咸法”都要经过刮取盐土的环节,只是前者刮取的是本身含有天然盐分的盐土,后者是人工泼洒卤水于地表后形成的盐土。而“泼卤印灶法”多见于卤水浓度不高的井盐产区,诸如甘肃礼县盐官镇,实际上只是浓缩卤水的一个中间环节,通过灶火炙烤蒸发卤水中的水分进而获得盐土。
  “刮咸淋卤法”适用于沿海地区的咸沙滩和内陆地区的盐碱土,这两类土壤中都含有天然盐分,但受气候特点和盐分形成差异的影响,两类地区在“刮咸”的方式上往往有所差别。《太平寰宇记》中记载,宋代滨海居民利用畜力牵引刺刀刮取盐土的方法,被称为“刺土成盐法:凡取卤煮盐,以雨晴为度。亭地干爽,先用人牛牵挟刺刀取土,经宿铺草藉地,复牵爬车,聚所刺土于草上成溜,大者高二尺,方一丈以上”。可知滨海地区的土壤因受海水浸润而包含盐分,用刺刀取土则是为了在破土后收集具有一定厚度的含盐表土层,此种方法在滨海地区更为适用。东北地区盐碱土中的盐分则是因春季气温上升,冻土逐渐融化,地表水分大量蒸发,地下蕴藏的盐分随着土壤的毛细作用上升于地表后形成结晶,因此仅需刮取地表含有盐分的薄薄的一层土即可。可见同为“刮咸”环节,内陆与滨海地区却有明显的区别。
  尹家窝堡遗址所在的盐碱土盐产区,地处松嫩平原西部。该区域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温差较大,夏季炎热,冬季寒冷,春秋较为干燥,降雨多集中在夏季。该地区也是东北地区重要的土盐产区,春季气温升高,土壤的毛细作用致使地表盐度升高;夏季雨热同期,降雨增加,大量可溶性盐又渗入地下,致使表土含盐度降低。因此刮取盐土的最优时节为春季,盐户首先要在盐碱地选择合适的区域作为盐土场,由于盐碱地植被本就极为稀疏,经简单清理即可使用。尹家窝堡屯所在地区在解放后仍在有组织地制作土盐,通过对当地村民的走访可知,村内部分老年人还能回忆起当年制作土盐的情景。每年春季村民会提前准备好盐土场,地下的盐分随着水分蒸发汇集于地表,并形成一小层盐的结晶,村民再使用“盐耙”(图2),靠人力刮取地表含盐的土壤,先聚集成小堆,经晾晒后,再用人力或畜力将盐土集中运送到淋土取卤的工作区。
  (二)淋土取卤
  淋土法是将盐土中的盐分溶解于水中,再汇集成含盐度较高的卤水。《太平寰宇记》《熬波图》《天工开物》等文献中都记载有淋卤的过程和淋土设施的结构。
  《太平寰宇记》中“刺土成盐法”在取盐土后一并描述了淋土取卤的过程,“聚所刺土于草上成溜,大者高二尺,方一丈以上。锹作卤井于溜侧,多以妇人、小丁执芦箕,名之黄头,欿水灌浇,盖从其轻便。食顷,则卤流入井,取石莲十枚,尝其厚薄”。将收集好的盐土按照一定的体积放置于事先铺置好的草上,并在旁边用锹挖好卤井,妇人、小丁用水浇灌,水将土壤中的盐分溶解后汇聚于卤井之内,最后还要用石莲检验卤水的浓度。
  元代《熬波图》中绘制有“担灰入淋”的图景,可以看到盐工用耙子一类的工具翻起表土,之后用扫帚和锹将盐土聚集成小堆,并将收集好的盐土装筐,用扁担挑至淋卤的区域,再将筐中的盐土倒入长方形的淋卤坑中,淋卤坑的一侧用流管连接圆形的卤井(图3之1)。
  明代《天工开物》中记载的淋土设施为深浅坑的结构:“凡淋煎法,掘坑二个,一浅一深。浅者尺许,以竹木架芦席于上,将帚扫来盐料,铺于席上。四围隆起,作一堤垱形,中以海水灌淋,渗下浅坑中。深者深七八尺,受浅坑所淋之汁,然后入锅煎炼。”(图3之2),可知在浅坑内置竹木架,架上铺芦席,将浅坑空间分为上下两部分,芦席上铺盐土,并做成外围高中部低的形状,其内浇淋海水,这样含盐的卤水会渗过芦席至浅坑底部,最后再汇集至深坑。
  尹家窝堡遗址2014年发现的5座淋卤坑,均由浅坑和深坑两部分组成。以一号淋卤坑为例(编号LK1),浅坑呈长方形,四壁用粘土修筑,坑底亦铺有粘土,上横置木梁,梁上铺木板,北壁中间下部有圆孔,连接外侧深坑;深坑亦为长方形,坑口用圆木修筑,内壁贴筑木板,坑底铺有草席(图4)。一号淋卤坑的浅坑主体为粘土修筑,这种设计利于防水。浅坑内部用木梁和木板将空间分为上下两部分,使用时先将盐土铺置于木板之上,随后用水浇淋,含盐的卤水渗透木板汇聚于浅坑底部,最后顺着圆孔流入深坑。深坑则是直接于地表下挖而成,用木板加固内壁,草席铺置坑底,既起到保护作用,同时也可防止沙土混入卤水之中。
  据上述文献记载和尹家窝堡考古发现可知,《太平寰宇记》中淋卤设施最为简易,并未修筑淋卤坑,仅于平地铺草,上置盐土,借助地势于溜侧汇集卤水,最后流入卤井。尹家窝堡遗址发现的金代淋卤坑的结构,与元代《熬波图》和明代《天公开物》中所记大同小异,可知这种深浅坑的结构至少可以上溯到金代。浅坑用以淋土溶盐进而制作卤水,深坑则作为卤井收集卤水。尽管上述淋土取卤设施结构有些许差异,但操作原理是基本一致的。现代泰国北部民间制盐时仍在使用这种深浅坑的结构,浅坑有的用粘土修筑而成,也有用木槽替代。深坑是直接在地表下挖而成,再用细腻的粘土抹砌内壁和坑底,二者用竹管连接(图5)。
  最后还要对卤井中收集的卤水浓度进行检测,宋代姚宽《西溪丛语》中记载了浙东地区和闽中地区的试卤之法。浙东以“以莲子试卤,择莲子重者用之。卤浮三莲、四莲味重,五莲尤重。莲子取其浮而直。若二莲直或一直一横,即味差薄。若卤更薄,即莲沉于底,而煎盐不成”;闽中地区则以“鸡子、桃仁试之,卤味重,则正浮在上;咸淡相半,则二物俱沉”。可知在宋代检验卤水浓度的方法已经非常成熟,尽管尹家窝堡遗址并未发现与之相关的遗物,但考虑到整个时代的技术发展背景,可以推测金代肇州地区也应有与其相适应的卤水浓度检验方式。
  (三)熬卤成盐
  制作土盐的最后一步是将卤水熬制成盐。大规模的土盐生产通常会设有专门煮盐或煎盐的工作区,包括盐灶以及专门煮盐或煎盐的器皿,诸如铁锅、铁釜、铁盘等。因此在宋金时期,制盐之人也被称为灶户。关于煮盐和煎盐两种方式,有学者认为“煮盐”之法出现较早,“煎盐”之法可能在唐代之后才开始陆续普及。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成都平原发现商周时期熬盐用的大口尖底缸、小型尖底杯和船形小杯,山东沿海地区则发现有煮盐用的盐灶和盔形器等。山东半岛掖县曾出土汉代“右主盐官”铜印和煮盐用的铁釜,有学者认为此铁釜可能为《史记·平准书》中记载的煮盐用的“牢盆”,川西蒲江县也曾发现汉代生铁铸造的“牢盆”实物。唐代及以后文献中开始出现“煎盐”的表述,煎盐所用器皿的形态也发生较大的变化。诸如《旧唐书》记载:“京兆府奉先县界卤池侧近百姓,取水栢柴烧灰煎盐,每一石灰得盐一十二斤一两。”唐刘恂《岭表录异·补遗》记载:“野煎盐……则取卤汁,用竹盘煎之,顷刻而就。”可知岭南地区民间使用竹盘煎盐,宋人徐度《却扫编》如此记录竹盘:“然亦有编竹为之而泥其中者,烈火然其下而不焚。”《却扫编》又载:“今煎盐之器,谓之盘,以铁为之,广袤数丈。”可知至少在宋代就已经开始使用大铁盘煎盐,铁盘煎盐的产量较高,这种方法应主要为官办盐场所用。实际上煮盐和煎盐方法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卤水的浓度,限于各地区盐业资源的差异,唐宋以后煮盐和煎盐之法应该是在不同的地区并行发展的。
  宋代《太平寰宇记》和明代《天工开物》等文献中都有盐户在煮盐或煎盐的过程中加入皂角或粟米糠的记载,其作用类似于催化剂,会加速盐的结晶。《太平寰宇记》有载:“将卤水载入灶屋……取采芦柴、茅屋之属,旋以石灰封盘,倾入卤水散皂角于盘内。起火煮卤。一溜之卤,分三盘至五盘,每盘成盐三石至五石,既成,人户疾着水履上盘,冒热收取,稍迟则不及。收讫,接续添卤,一昼夜可成五盘。住火,而别户继之。”《天工开物》记载:“凡煎卤未即凝结,将皂角椎碎,和粟米糠二味,卤沸之际,投入其中搅和,盐即顷刻结成,盖皂角结盐,犹石膏结豆腐也。”上述两条煮卤为盐的记载,均为南方海盐产区,其卤水成分及浓度与东北地区土盐有别,且东北地区不产皂角,故肇州土盐在卤水熬制过程中,是否使用催化剂或使用何种催化剂,目前尚无文献记载,此类遗存在考古发掘过程中也难以发现。
  尹家窝堡遗址2015年发掘过程中,发现屋内设有3个灶膛的房址(F1),此种设计应该并非单纯为了取暖和炊爨。此外还发现多处带有烟道的独立灶址(Z1、Z2),结合尹家窝堡遗址的特殊性质,可以推测此类遗迹可能与当时的煮盐活动有关(图6)。
  虽然金代肇州煮盐的情景目前尚无法完全复原,但因该地近现代曾有组织地进行大规模的土盐生产,根据实地调查可大致推测当时的煮盐情景。据当地村民回忆,熬煮卤水之前盐工会事先搭建木棚,并修建长条形多孔盐灶,使用铁锅熬盐,不同位置的铁锅因距离火膛的远近不同,其温度亦有差,近火的铁锅主要起到浓缩卤水的作用,待卤水达到一定浓度后,舀至旁边离火略远的第二灶孔的铁锅中,熬制一定时间后,再舀至位于第三灶孔的铁锅之内。在此过程中需要控制好火候并不断观察,尽量减少卤水中其他成分的盐类或碱类结晶,避免其口感过于苦涩甚至无法食用。待结晶成盐后,将其捞出并存放在提前准备好的荆条编织的盐筐之内,使土盐中的水分渗出,再经日照风吹至干燥(图7)。
  金代肇州所处的松嫩平原南部地区盐碱资源较为丰富,加之土盐制作方法简单且容易掌握,当地居民多熬制私盐以供自用,煮盐时仅用自家的炉灶和铁锅即可。由于盐碱土中含有碱、硝和其他化学成分,制作出来的土盐整体品质较差,味多苦涩,食用口感不佳,苏颂的《图经本草》曾这样评价土盐:“并州两监末盐,乃刮碱煎炼,不甚佳,其碱卤皆下品。”但随着煮盐方法的改进,后来的土盐之中也不乏精品,近现代在河北、河南地区有的盐户煮盐时将锅或罐口用泥密封,之后使用温火慢熬,此法虽然耗时更久,但生产的盐品质更好,此类盐也被称为“焖子盐”,“其颗粒大色白,苦味尽去与大粒精盐无异,所谓官盐一经比较,反瞠目其后也”。
  四、结 语
  尹家窝堡聚落遗址是一处典型的因盐业生产而发展起来的金代村落遗址。我们以遗址内发现的土盐制作遗存为基础,结合文献史料和近现代当地土盐生产工艺,基本上可以复原当时土盐生产技术和整体操作流程。两个年度的发掘收获,不仅加深了我们对遗址功能分区的认识,也进一步丰富和活化了曾经如火如荼的土盐生产场景。尹家窝堡遗址发现的盐业遗存和以之为代表的土盐生产工艺,是金代整个东北地区土盐生产的一个缩影。
  有学者曾推测吉林省西部在辽代已经开始大规模开发盐业资源,并认为大布苏泡周边的辽代遗址可能与食盐生产有关。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情况来看,明确与盐业生产直接相关的遗存仅发现于尹家窝堡遗址,这些发现从考古学角度实证了金代“肇州盐”即为土盐,发掘者认为该遗址的主体年代为金代早中期,而年代上限或可至辽代晚期。据文献记载可知,辽代末期至金代早中期盐制发生了多次变更与调整,肇州作为金王朝重要的土盐产区,在金世宗后期当地盐制也必然历经反复调整。正是由于当地具有丰富的土盐资源,加之金代与本地情况相适宜的盐制的推行,也促进了当地土盐生产的发展和区域经济的繁荣。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考古学院;通榆县文物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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