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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论与19世纪美国对外来移民的排斥(下)
作者:伍斌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2021年第1辑 时间:2022-02-15

  三、“例外论”与排外语境中的美国移民同化

  排外主义者不仅限制和排斥尚未进入美国的移民,而且越来越担心那些已经进入美国的移民及其后裔。“不可同化”(unassimilable)是美国历史上排斥外来移民的一贯话语。排外者认定,“不受欢迎的移民”(undesirable)是那些非法的、抢走美国人工作、不可同化、依赖福利、憎恨美国的人;“好移民”则是那些能够且愿意同化到美国主流社会的人,他们的行为举止符合“美国人”的需要和期望,是完全接受美国主流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的人。美国社会根据不同移民群体采取相应的应对办法,通过推崇“好移民”排除“不受欢迎的移民”,通过污名化某些群体保护特定群体的利益。对于“不可同化”的移民,美国社会极力将之驱逐出境。对于同化缓慢的移民,美国社会则希望进行限制,尽可能减少此类移民进入美国。将移民排斥在国门之外,只是排外的手段之一。对于那些已经到美国而又无法驱逐的移民,“同化”事实上成为维护“美国例外”特性的选择;对其排斥的主要方式,就是抹去他们与美国特性不符的文化特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使他们完全同化入美国主流社会之中。

  19世纪美国的移民同化,实质上是指移民单向且无条件地接受并融入美国盎格鲁—撒克逊主流文化,遵从其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念。这一过程便是美国社会学家米尔顿·戈登所称的“盎格鲁归同论”(Anglo-Conformity)。这一同化模式在美国历史上塑造了“美利坚民族”及其边界。其核心是移民接受英语、美国自由、新教,最终通过与美国人通婚,被塑造成主流社会所期望的“美国人”。戈登曾言,作为整体的美国文化,是“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新教文化”。一度被排斥的德国人、爱尔兰人、意大利人逐渐被纳入美国主流文化之中,以华人为代表的有色人种移民,则长期无法摆脱“不可同化者”的污名。

  从18世纪开始,移民融入主流文化一直是北美排外主义者的核心诉求之一。在北美独立战争前,白人同黑人、印第安人之间的界限已然明晰,北美对欧洲移民持开放态度。不过,非盎格鲁—撒克逊白人仍不被信任。本杰明·富兰克林早在18世纪40年代就指出,他非常担心那些不懂英国语言和习俗的移民。同许多精英人士一样,他对殖民地颇成规模的德国移民尤其担忧,担心这些“不文明”的移民“会大量增加”。富兰克林的担忧并非捕风捉影。德国移民通过建立学校、创办报纸表现出维护自身文化的强烈倾向,包括富兰克林在内的美国建国者,为宾夕法尼亚殖民地明显的“日耳曼化”感到担忧。整个18世纪,鼓励移民是北美社会的优先考虑。富兰克林并不建议限制移民,而是希望避免移民聚居,尤其是宾夕法尼亚地区的德国移民。富兰克林明确希望同化这些德国移民,让他们“和英国人混居在一起,在他们居住地建立英语学校”。社会同质性是北美精英的普遍目标。事实上,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和本杰明·拉什等人,都希望移民分散居住,实现“盎格鲁归同”的同化进程。

  宾夕法尼亚地区的当地居民同样担心德国移民成为永远的“外来者”,他们指责德国人太多,且大多未被同化,对殖民地的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但这种担忧并未成真,“德国人问题”在北美独立战争前逐渐化解。到美国独立战争时,德国移民在总体上融入主流社会。不过,在北美独立战争期间,北美社会对德国人的担忧因英国征用德国雇佣兵而出现反弹,甚至在美国独立后,德国移民仍受到反德排外情绪的影响。不过,也有部分德国移民加入北美独立战争的事业中。同时,为了加强德国移民的“盎格鲁—撒克逊化”,排外者成立“慈善学校”,以加速同化德国移民的孩童。总体而言,美国建国后,德国移民实现了相对广泛的同化,基本拥有了完全的公民身份。

  美国建国之初,“美国人”与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基本上成了同义语。新教徒视北美为“自留地”,并将历史使命、美国人等编织在一张想象的网络中。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认为,美国是由“美国人”建立的,他们因此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有权按照自我形象塑造美国,并改造任何进入美国的移民。

  1790年的《归化法》代表了美国建国精英将美国塑造为白人共和国的意图,体现了对同化欧洲移民的信心。该法规定,“任何外来的自由白人”,在美国居住两年并宣誓效忠美国宪法,就可归化为美国公民,宗教信仰和国籍来源都不是入籍的障碍。该法允许所有自由白人归化,推动了美国人口和领土的急速增长。与此同时,种族不平等在美国法律中变得更加根深蒂固。在罗杰·丹尼尔斯看来,这一规定的明显意图是“禁止黑人和契约仆入籍”。1790年《归化法》事实上规定了契约仆、奴隶和妇女没有公民资格,自由的黑人、印第安人以及非白人移民也没有公民资格。

  美国的独立,推动了“美利坚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这种认同促进了欧洲移民的同化进程。独立战争使北美殖民地的移民几乎停滞,1793—1814年,每年只有3000名移民抵达美国。外来移民的放缓,为同化已在美国的移民提供了条件。正如美国学者理查德·伯基所言,“尽管欧洲仍有少数移民存在,但到1820年,这个新国家的绝大多数人都融入了一个新的美利坚民族”,有色人种则被排斥在外。内战前,美国的公民身份一直与白人捆绑在一起。“爱尔兰移民”要成为“美国人”,关键在于美国主流社会承认他们是“可同化的白人”,否则就可能遭到排斥。

  19世纪三四十年代,爱尔兰移民大规模进入美国,导致了美国社会的广泛排斥。爱尔兰移民曾长期对抗美国的同化,保持本族群的特征和认同。不过,爱尔兰人仍被视为“白人”,他们在美国居住5年后便有资格获得公民身份,同时获得选举权。历史学家揭示了“爱尔兰人如何变成白人”的历程。爱尔兰人与英裔美国人有某些共同的文化习俗,融入美国主流文化相对容易。更重要的是,他们积极利用自己的选票获得政治权利,保护自己免受进一步的歧视与排斥。为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爱尔兰人甚至成为排斥其他移民运动的领导人,最著名的是他们在排华运动中所扮演的角色。他们排斥中国移民的行径为他们赢得了“爱尔兰人一无所知党”(Irish Know Nothings)的名声。美国的排外主义也视华人为新的目标。此后,南欧和东欧的“新移民”,因同美国主流文化与种族差异更大,且移民人数增加迅猛而成为美国排外主义者和同化主义者更为紧迫的针对目标。

  美国南北关于奴隶制问题的冲突,掩盖了美国对爱尔兰人的歧视,加速了爱尔兰人的同化进程。尤其是爱尔兰人在美国内战中的贡献,促使美国主流接受爱尔兰人是可同化的“白人”。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爱尔兰人同主流白人在排华运动中,结成了某种程度的“统一战线”,爱尔兰人在排华过程中不遗余力,以表明自己的“白人”身份。排外主义者通过强调欧洲人和亚洲人之间的差异以及以牺牲有色人种为代价,来维护他们声称的“白人边疆”。值得注意的是,许多重要的排华者曾经是同样遭受美国排斥的欧洲移民及其后裔。爱尔兰裔的丹尼斯·卡尼通过领导针对华人的种族主义运动,重申了自己作为白人的地位。此外,19世纪晚期,许多天主教徒已经被“受人尊敬”的美国社会同化,这使得政治家不愿失去他们的支持。19世纪70年代之前普遍获得支持的反天主教路线,此时已鲜有重要的政治领袖予以公开支持,甚至许多公然排外的新教牧师也回避了反天主教的主题。虽然美国主流社会逐渐将爱尔兰人纳入“白人”范畴,但这只是从总体层面而言,爱尔兰移民与西北欧移民相比,仍面临一定程度的歧视与排斥。

  作为对非北欧移民的一种反应,排外主义在排斥东欧和南欧移民的浪潮中愈演愈烈,也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排外主义者对爱尔兰移民的恐惧与排斥。排外主义者强调了一个古老的排外主义主题,即南欧和东欧人的“种族血统”将“不会自然地或容易地与这个国家盛行的‘盎格鲁—撒克逊’种族血统同化”。因此,在限制南欧和东欧移民进入美国的同时,也要对已进入美国的东南欧移民采取同化举措。

  美国社会一度对同化东南欧移民充满信心。美国人相信“例外”的美利坚人有足够的吸引力,更重要的是有同化成功的先例。美国历史上已经成功地同化了德国移民,以及文化差异颇大的爱尔兰移民。特纳认为,塑造美国人独特性格以及民主、平等精神的美国边疆,也是种族融合的“熔炉”:“边疆是最快速、最有效的美国化路线。”在边疆的严酷考验中,移民被美国化了,融合成独特的“美利坚人”。自愿且有同化意愿的移民,相对较易同化。针对外来移民的“美国化”,也有一种积极的自然同化路径。美国社会活动家、“赫尔之家”(Hull House)创始人简·亚当斯(Jane Addams)和她的同事们,更多关注为新移民提供庇护,帮助他们融入美国社会,而不是竭力改变他们。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受简·亚当斯影响,也认同自然同化移民的观点,他呼吁“吸取所有人的精华,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从而创造出一个同质的美国”。这种相对温和的自然同化,源自美国社会对移民的同情,而非恐惧。

  然而,随着南欧和东欧移民呈指数级增长,对移民的恐惧代替了同化移民的信心。诚如海厄姆所言,当盎格鲁—撒克逊狂热者感到社会地位受到严重威胁时,他们便逐渐失去归化移民的信心,并将美国的诸多社会危机归结为尚未实现同化的外来移民。1894年和1895年,纽约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先后立法,禁止外国人参与公共工程。爱达荷州甚至禁止私人公司雇用无意成为美国人的外来移民。至20世纪,土生美国人意识到“美国特性”的同质性不能只依赖自然同化,必须对移民施加同化的压力,以加速同化的进程。实际上,当时美国对外来移民的政策在“迎拒之间”游走,对同化外来移民的态度,也在“自然同化”(Natural Assimilation)与“强制同化”(Cohesive Assimilation)之间摇摆。为使移民政策有的放矢,美国社会对外来移民进行了深度调查评估。因此,国会于1907年设立了迪林厄姆委员会(Dillingham Commission)。在佛蒙特州参议员威廉·迪林厄姆(William Dillingham)的领导下,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全方位深入审查移民问题,并提出全面的移民政策建议。经过3年的调研,委员会于1911年发表了长达41卷的调查报告,即《迪林厄姆委员会报告》。该报告赞同“新移民”同化缓慢的观点,通过比较“旧”的西北欧移民和“新”的东南欧移民,认为前者通常相对容易地融入盎格鲁—撒克逊新教主导的社会,而后者的同化进程则不尽如人意。它声称“新移民”对美国的贡献有限,反而有损美国独特的人种、文化、制度。为了限制移民,报告还提议使用文化测试和实行国家配额制度。以《迪林厄姆委员会报告》为代表的研究,只是美国社会资助的诸多类似研究项目之一,其目的是为东南欧移民无法同化和有损优越的“美国特征”寻找“证据”。正如美国城市问题专家托马斯·穆勒所言:“为了证明这些新来的移民有罪,他们赞助各种研究,其中最详尽的是迪林厄姆委员会的报告。”

  在《迪林厄姆委员会报告》的冲击下,美国主流社会呼吁限制东南欧移民,同时采取极端的措施,对已经进入美国的“新移民”进行强制同化。早在该报告发布前,排外主义者就发动了“美国化运动”(Americanization Movement)。该运动很快发展成为波及全美的社会运动,持续达十年之久,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美国化运动”秉承了“盎格鲁归同”的宗旨,强调对白人新教徒精神的坚持。面对东南欧移民,该运动试图剥夺他们的“文化和语言”,主张彻底的“美国化”。1908年,犹太人剧作家伊斯雷尔·赞格威尔的《熔炉》在美国流行,传播了“熔炉论”,即以盎格鲁—撒克逊人为主体的族裔关系与自然同化理论。根据丹尼尔斯的观点,大多数排外主义者坚持“大熔炉”的观点,认为移民文化可以在美利坚这个大熔炉中被过滤掉,从而使这些移民成为真正的“美国人”。这意味着移民只能单向融入白人至上的美国主流社会,这事实上与赞格威尔所阐述的平等“熔炉”理念并不一致。

  美国大资本家普遍认同移民必须迅速“美国化”的观点。亨利·福特(Henry Ford)强烈要求移民美国化。他的汽车公司招募了大量南欧和东欧移民。该公司成立了“社会学部”,其调查人员走访工人家庭,就家庭事务和个人问题提供有效建议。此外,公司要求移民工人必须上“熔炉学校”,在那里学习英语和美国的主流价值观念与文化。在毕业典礼上,福特的移民员工穿着各自母国的服饰,进入一个象征性的“大熔炉”,走出“大熔炉”时则穿着西装,举着美国国旗,以示同化成功。

  美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移民同化,表现出狂热精神并走向极端的强制同化模式。美国社会在战前对移民的同情,完全被对移民的恐惧取代。1916年,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发表名为“美国人的美国”(America for Americans)的演讲,他在演讲中告诫移民需充分同化,放弃对故土的任何忠诚。移民要宣誓效忠一个“民族统一的美国”、“美国人的美国”。罗斯福还提出“百分之百美国主义”(One Hundred Percent Americanism)的理念,主张对美国绝对忠诚,不容对美国价值观的任何挑战。在内有罗斯福理念的鼓动,外有一战刺激的情况下,“美国化运动”愈演愈烈,美国社会掀起“百分之百美国化运动”(One Hundred Percent Americanization Movement)。此后,排外主义者要求更多地限制移民。国会通过了1921年移民法案。1924年5月,柯立芝总统签署《约翰逊—里德法》(Johnson-Reed Act),对南欧和东欧的移民进行了严格限制。

  美国社会对不受欢迎的欧洲移民采取限制和同化双管齐下的策略,对以华人移民为代表的有色人种移民,则采取禁止与驱逐的措施,将中国移民视为“永久劣等”的异族,通过限制经济、地理流动和禁止入籍加以控制。1867—1869年,爱尔兰裔麦考宾(McCoppin)担任旧金山市长,他宣称,作为一个种族的中国人是不可同化的,无论多长时间或何种教育都无法将中国人变成美国人。麦考宾解释说,与其他移民不同,“中国佬,虽身处美国,却同这个国家格格不入”。中国移民无法同化,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美国社会抵制他们的同化。1875年的《佩奇法》名义上是为禁止“不道德”的女性进入美国,但在针对中国女性移民时,这一条款被滥用,中国女性多被视为妓女或潜在妓女而被拒斥在国门之外,这对美国华人社区的发展是致命的。没有相对平衡的男女性别比,华人就无法形成较为成熟的社会,在美国的华人总人口也自然走向萎缩,乃至有消亡的可能。1888年的《斯科特法》(Scott Act)禁止返回故土的中国移民再次入境美国,1892年的《吉尔利法》要求在美国的华人进行登记,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否则就有可能被驱逐。这些法律不仅禁止华人移民美国,也试图尽可能地将已经在美国的华人驱逐,直至华人在美国完全消失。面对美国一系列严苛的排华法和排华暴行,很多中国移民只得无奈选择返回中国。这事实上是一种变相的驱逐。美国社会学家麦肯齐认为,华人的回迁是美国社会极端排华的结果。

  美国移民史学一直被大熔炉理论主导,即美国这个“伟大的新大陆……能够熔化所有种族差异”的观念。美国社会一方面用“边疆”和“大熔炉”来强调美国社会对移民的包容和吸引力;另一方面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限制移民,对移民实施排斥和打击。除种族主义对有色人种的限制外,美国内战前针对不同种族移民的排斥话语也都有发展。不过,美国社会对同化外来移民的能力总体上保持着长期自信。移民群体也发现,以符合美国传统价值观的方式生活,有助于相对快速地融入主流文化。但是就华人移民而言,并非华人不愿同化,而是美国社会不接纳他们。

  不难看出,“例外论”与美国移民排斥之间存在内在矛盾。在评价英属北美时,不能只强调其对移民的包容,而忽视种族主义及对移民的歧视。非洲人和土著人的文化不能纳入美国主流历史,因为这会玷辱美国进步的故事。20世纪60年代,美国历史学家关注欧洲殖民者在北美的侵略、有色群体在美国的挣扎处境,以及数以百万计的非洲人到“新大陆”为奴的经历。殖民地时期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从美洲印第安人手中攫取土地,剥夺非裔美国人的自由和劳动成果。在一个允许奴隶制和种族隔离的社会里,普遍的机会并不存在。所谓机会平等,也只能是针对特定群体的。美国黑人不管是否坚持主流价值观,他们都觉得自己不被主流文化接受。盎格鲁—撒克逊人更多地用种族主义等意识形态,将美洲原住民描述成不开化、不能自由生活、不完整的群体。到1880年,美国人占据了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的所有美洲印第安人的家园,这一过程与他们声称的“自由的历史”背道而驰。印第安人不仅没有在美国获得自由,反而走向近乎灭绝。美国几乎每次移民潮,都会引起主流对大量移民会在某种程度上冲淡美国特有价值观体系的担忧。美国人以宗教自由为荣,但殖民地时期驱逐甚至处决异见人士的事件时有发生。19世纪的《印第安人迁移法》(Indian Removal Act)和《逃奴法》(Fugitive Slave Act)是对“美国例外”诸特征的背离。

  19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经历了两次经济萧条,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当排外主义浪潮高涨之时,自由女神像却在纽约港落成。其基座上镌刻有诗人埃玛·拉扎勒斯(Emma Lazarus)的名诗《新巨人》(The New Colossus):

  将那些疲倦的、贫困的、渴望呼吸自由的人们交给我吧;将那些被拥挤海岸拒绝的人们交给我吧;将那些四处飘零、无家可归的人们交给我吧。我在金门旁举起自由的灯!

  日益高涨的反移民情绪,与拉扎勒斯的诗文所表达的内容形成鲜明反差。美国人对移民排斥,堪称他们所声称的“自由”、“民主”等价值观的莫大讽刺。

  结 语

  美国自建国以来,一直自视为移民之国。“例外论”具有美国优越和成为他国模范的内涵,是美国历史上排斥移民的核心话语。任何不受欢迎的外来移民,皆可被视为对“美国特性”的挑战,而无论这种“美国特性”是一种客观存在还是基于想象的建构,“例外论”衍生出的美国傲慢自大、自以为是、唯我独尊的心态却无可否认。从殖民地时代开始,排外者便因这种心态和利益需要,给不同移民贴上“第五纵队”的标签,视他们为潜在的破坏者,是来自异国的间谍。排外主义在变革和焦虑的年代很容易成为排斥甚至打击移民的“武器”。美国排斥移民的根源,在于对“谁是美国人”的狭隘定义,在于美国社会视移民为分裂美国的楔子。当然,并非所有的“例外论”内涵都被运用到了对移民的排斥之中,但“美国例外”的危机话语无疑是美国借以排斥外来移民的有效工具。

  作为一个自诩为孕育于“自由”之中并负有“全球使命”的国家,美国有强烈的原始冲动来维护这种“自由”和“优越”地位。海厄姆甚至认为,美国有一种“世界主义信仰”,即强调美国起源的多样性、建国原则的普遍性等。然而,排外主义和种族主义表明,美国人普遍认为美国是“例外”的国家,被赋予了特定的宗教、民族和文化特征,必须对之加以严格保护,否则“美国例外”的特性便难以持续。排外主义者认为,宽松的移民政策可能会导致更多非法移民、紧张的种族关系、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他们将移民与“美国例外”对立起来,旨在增加排外的煽动力和砝码。美国的建国精英将公民定义为白人男性,他们关于“美国例外”的故事长期不包括妇女、印第安人、非裔美国人或特定移民群体的历史。美国的排外主义通过歧视性移民立法,试图让美国避免和摆脱各种“敌人”,实现“美国信条”的净化。“例外论”意识形态下的移民选择,在美国的移民政策中得到有力体现。自18世纪90年代以来,国会立法规定,只有自由白人才能加入美国国籍。1882年,《排华法》彻底将中国劳工排斥在国门之外。当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国际主义遭遇挫败时,排外主义又卷土重来,1924年移民法几乎中止了所有来自南欧和东欧的移民活动,同时拒绝了包括日本移民在内的所有亚洲移民。

  北美的反移民排外主义至少已有两个世纪的历史。无论是历史还是当下,排外主义者排斥外来移民的话语皆在不同程度上强调了四个方面:一是视移民为种族“低劣”的他者,二是视移民为文化上的不可同化者,三是移民导致诸多经济问题,四是移民带来严重的财政负担和社会危机。这些移民排斥话语在“例外论”意识形态渲染下,认定外来移民在宗教、种族、文化、制度体系等方面全面挑战了“美国特性”;只是针对不同的外来移民,其排斥话语的侧重点略有差异。值得注意的是,经济衰退与排外活动之间的相关性远非部分学者强调的那般直接。排外高潮与美国经济衰退或下行在时间上并不完全重合。当前,美国排外主义用狭隘的文化或种族术语来表达他们塑造美国人的愿望,是美国排外历史的延续。和过去一样,大多数新一代美国排外主义者希望保持白人及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主体地位。

  “例外论”缺乏事实上的说服力。这已被诸多研究证实。美国人、美国文化、美国制度、美国的价值观念并不像美国的排外主义者所强调的那般“特殊”。美国的历史中有很多丰富而特别的元素,但所有的国家都有其独特之处,美国也不是唯一的移民国家,不能夸大美国经验中相对特殊的元素。迷信“例外论”是危险的,因为它滋生美国虚妄的优越自大和危险的双重标准,以及对外来移民的傲慢与排斥。过分强调美国的特殊性,对美国和全世界来说都非益事。

  “移民之国”和“排外之国”之间的界限并不明晰,移民国家往往也是排外激烈的国家。美国一直存在排外主义传统,且在每次移民潮到来时而走向美国社会的中心。19世纪,美国的爱尔兰天主教徒、华人、日本人、南欧和东欧人等移民之所以被视为“异类”,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美国人对自身“例外”的“想象”。“例外论”既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思维方式,其与排外主义的结合,不但激化了美国人的焦虑,也反映出美国社会包容的限度。美国的排外主义者通过“例外论”,对特定移民加以排斥,以表明何为“非美国”,从而更清楚地界定“何为美国”、“谁是美国人”。历史表明,美国社会对移民的接纳与对移民的恐惧和排斥并存,塑造了美国作为移民之国的诸多特性。排外直接威胁着美国的“民主”和“凝聚力”,激发美国各族群认同的反弹与去美国化,导致多元文化主义与排外主义的拉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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