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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军事奴隶制”起源考
作者:徐斐斐 张箭 来源:《中东研究》2022年第2期 时间:2023-09-11

  奴隶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剥削制度,奴隶的境遇往往十分悲惨,是“会说话的工具”,这是一种普遍的认识。然而,在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中东却盛行一种特殊的奴隶制度——军事奴隶制。在这种制度下,统治者组建了由奴隶构成的常备军,这些部队往往是精锐部队。不少军事奴隶被委以重任,担任高官,有的奴隶将领甚至建立了政权。伽色尼王朝(Ghaznavid Dynasty)和德里苏丹国(Delhi Sultanates)的第一个王朝(常被称为奴隶王朝)均由军事奴隶建立,马穆鲁克王朝(Mamluk Sultanate,1250-1517)是最著名的由军事奴隶建立的政权,因1260年在艾因·贾鲁特(Ayn Jalut)击败蒙古军队而闻名于世。从9世纪初到19世纪初,在从中非到中亚、从西班牙到孟加拉的广阔地域内,很少有伊斯兰政权不拥有军事奴隶。1811年穆罕默德·阿里王朝(Muhammad Ali Dynasty,1805-1953)的创立者穆罕默德·阿里(Muḥammad ‘Alī)消灭了埃及的马穆鲁克势力,1826年奥斯曼帝国素丹马哈茂德二世(Mahmud II)清洗了奴隶近卫军“耶尼切里”(Janissary),此后军事奴隶制式微。但这并不意味着军事奴隶制的消亡,消灭马穆鲁克势力的穆罕默德·阿里并不想消灭军事奴隶制。他虽然仿效欧洲进行了军事改革,却用苏丹黑人奴隶组建了新的奴隶军队。这种奴隶军队到20世纪初都还存在,曾发挥了重要作用。沙特阿拉伯王国创立者阿卜杜勒·阿齐兹(‘Abd al-‘Azīz)也拥有奴隶卫兵。军事奴隶制不一定是中东地区独有的现象,在撒哈拉以南非洲、俄罗斯和加勒比地区等地可能也曾存在军事奴隶制。在世界历史上奴隶参战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但只有在中东军事奴隶制才盛行,只有在中东奴隶军人才会成为精锐力量和军队的核心,也只有在中东才有大量奴隶军人担任高官,进入统治阶层。中东以外地区的奴隶军队在规模、分布范围、存在时间长度和重要性上都无法与中东的奴隶军队相提并论。

  可见,军事奴隶制是前现代中东国家的一个显著特征,它的盛行早已引起学界的关注。以色列学者戴维·阿亚隆(David Ayalon)是公认的研究中东军事奴隶制的先驱,其1951年的著作《马穆鲁克奴隶制》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他一生致力于军事奴隶制的研究,其论著是后来者研究军事奴隶制必不可少的基础。在世界范围内已有不少关于中东军事奴隶制的研究成果,在它起源的问题上也是众说纷纭,至少存在四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是穆阿台绥姆开创说,这是最常见的观点。例如,英国历史学家克利福德·埃德蒙·博斯沃思(Clifford Edmund Bosworth)认为,奴隶军队制度始于阿拔斯王朝哈里发穆阿台绥姆(al-Mu‘taṣim)即位之初——他刚即位便剥夺了部分阿拉伯士兵领取军饷的资格,用省下的资金购买“突厥”奴隶。埃及学者赛义德·巴兹·阿里尼(al-Sayyid al-Bāz‘Arīnī)认为,9世纪阿拔斯哈里发穆阿台绥姆将“突厥”马穆鲁克引入伊斯兰军队后,伊斯兰国家将奴隶用于军队的制度就长期存在,直到19世纪才消亡。丹麦学者帕特里夏·克龙(Patricia Crone)认为,虽然800年至820年西班牙和北非都出现了奴隶军队,但“直到30年后,穆阿台绥姆才通过在首都组建一支奴隶军队使这种做法成为一种标准的穆斯林制度”。

  第二种是马蒙和穆阿台绥姆开创说。德国学者于尔根·保罗(Jürgen Paul)认为,阿拔斯王朝的奴隶军队是哈里发马蒙(al-Ma’mūn)和穆阿台绥姆在9世纪初创建的。肖坤认为,在马蒙和穆阿台绥姆执政时期,真正意义上有买卖双方和交易内容的马穆鲁克贸易开始成形,有价有市的马穆鲁克贸易的出现与发展,标志着马穆鲁克制度(军事奴隶制)的初步形成。

  第三种是伊斯兰教早期起源说,以阿亚隆为代表。他认为马穆鲁克制度几乎在伊斯兰教兴起的同时就已出现,但到穆阿台绥姆统治时期马穆鲁克军队才成为伊斯兰军队的支柱与核心。以色列裔美国学者鲁文·阿米塔伊(Reuven Amitai)的观点与之类似。他认为在穆阿台绥姆统治时期以前早已存在原始的军事奴隶制,在穆阿台绥姆统治时期大规模的奴隶军队才开始出现,这个时期是军事奴隶制充分发展的成熟期。

  第四种是两地起源说,这是美国学者丹尼尔·派普斯(Daniel Pipes)的观点。他认为是马蒙开创了军事奴隶制,马蒙的继任者穆阿台绥姆只是将这一做法发扬光大。但他又提出,西班牙后倭马亚王朝统治者哈卡姆一世(al-Ḥakam Ⅰ)可能略先于马蒙采用了军事奴隶制,阿拔斯王朝和西班牙后倭马亚王朝几乎同时独立发展出了军事奴隶制。

  此外,有的学者虽然没有就中东军事奴隶制的起源发表看法,但其研究却显示,这个问题可能还有其他答案。如以色列学者雅各布·莱夫(Yaacov Lev)指出,北非阿格拉布王朝(Aghlabid Dynasty,800-909)早在800~812年就采用了军事奴隶制。这个时间早于阿拔斯哈里发马蒙即位的时间,即阿格拉布王朝可能先于阿拔斯王朝采用军事奴隶制。

  由上可见,从伊斯兰教初兴时期到穆阿台绥姆统治时期都有可能是军事奴隶制初次出现的时间,西亚(伊斯兰世界核心区域)、伊比利亚半岛和北非都有可能是其发源地,而且有可能是多地起源。澄清中东军事奴隶制起源的事实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对军事奴隶制这种重要而奇异的历史现象的解释。事实判断是成因判断的起点和依据,如果事实判断有误,成因判断必然出问题,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中东军事奴隶制起源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证,以期能深化对这一历史现象的认识。

  一、军事奴隶制的概念剖析

  欲澄清军事奴隶制起源的时间地点,首先应明确什么是军事奴隶制。“军事奴隶制”是现代学界对这种制度的称谓,伊斯兰史料中并没有“军事奴隶”和“军事奴隶制”这种名称。学者们对军事奴隶制起源的时间和地点持不同看法,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应是他们对军事奴隶制内涵的理解不同。可惜的是,大部分研究过军事奴隶制的学者并未给出军事奴隶制的定义。派普斯似乎是唯一明确定义军事奴隶和军事奴隶制的学者。他认为军事奴隶是奴隶出身、被系统地获取(在被获取之后)接受军事训练并从事军人职业的人;军事奴隶制指获取、培训和使用军事奴隶的制度。

  派普斯的定义值得商榷。他所称的“接受军事训练”(trained for military service/purposes)并非普通意义上的军事训练,而专指在被获取之后,成为专职军人以前接受长达数年的“岗前培训”。他写道,“为了最有效地利用奴隶,不能让其直接进入军队,而必须让其学习并形成新的忠诚……训练是军事奴隶制的核心……这个过程持续五年至八年,有双重目的:培训技能和灌输忠诚”。这种培训机制在军事奴隶制发展成熟的时代(如马穆鲁克王朝时期)确实存在,但没有证据显示这种培训一开始就存在。派普斯认为,在820年前后奴隶士兵就开始接受系统的训练。但他并未提供任何有具体训练内容的例证,其依据仅仅是文献记载中多次出现的“伊苏塔纳”(iṣṭana‘a)一词,他相信该词的意思是训练。今天这个词有“订购、制造、做生意、善待、选择、提供生计”等义项,并无训练或培训之意,至于其词义从中世纪到现在有无变化,不得而知。美国学者保罗·福兰德(Paul G.Forand)认为该词在中世纪有“训练、教育、管教、培养、抚养”之意,派普斯便是受他启发。而法国学者魏义天(Étienne de la Vaissière)则认为,该词从来不表示训练,它在古籍中的含义均可以用现代词典中的义项来解释;没有证据显示9世纪上半叶存在派普斯描述的那种培训奴隶士兵的机制;派普斯找不到证据,为了支持自己构建的理论范式,便赋予一个单词某种未经证实的含义。魏义天的论述较有说服力。所以,新人培训机制是军事奴隶制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在军事奴隶制形成之初并不存在,不应被当作定义军事奴隶制的一个必要条件。例如,不能因为穆阿台绥姆时期没有这种培训机制就认为那时不存在军事奴隶制。

  笔者认为,从军事奴隶制的长时段历史中可归纳出其特点——军事奴隶制是出于军事目的而获取(一般是购买)奴隶并将其作为专职化军事力量使用的制度。军事奴隶即专门承担军事职责的奴隶。出于军事原因被获取(买入)、专门承担军事职责这两点正是军事奴隶和普通奴隶的最大区别。用奴隶作战不等于军事奴隶制。如前所述,在世界历史上奴隶参战的情况屡见不鲜,但很多情况只是临时性、应急性的权宜之计,不能被称为制度。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Huntington)对制度的定义是“稳定、受尊重和反复发生的行为模式”,这一定义简洁、到位,制度必须是常态化的、稳定的。

  伊斯兰世界的军事奴隶制也常被称为“马穆鲁克制度”或“古拉姆制度”(Ghulām System)——这两种名称都是现代学者根据中世纪伊斯兰作者对军事奴隶的称谓创造的,“马穆鲁克”(mamlūk,复数mamālīk)和“古拉姆”(ghulām,复数ghilmān)是伊斯兰古籍中最常见的两种军事奴隶称谓。但“马穆鲁克制度”和“古拉姆制度”均不如“军事奴隶制”确切。原因如下。

  首先,虽然“马穆鲁克”和“古拉姆”都可以表示奴隶,但都不是专指军事奴隶或奴隶士兵。“马穆鲁克”有“白奴、被占有的、所有物(财产)”等义项。派普斯认为这个词专指白人奴隶是后来的事情,在伊斯兰教前几个世纪里并不限于指白人奴隶,与其他表示奴隶的词可以互换。“古拉姆”在阿拉伯语中有“小伙子、少年、小孩、仆人、侍者、奴仆”等多种含义,在波斯语中意为“奴隶、奴仆、仆人、青少年”。《伊斯兰百科全书》(第2版)的“古拉姆”条目显示该词是阿拉伯语年轻男子或男孩的意思,引申为仆人(一般是奴隶,但也可能不是奴隶)。可见“古拉姆”的范围大于“马穆鲁克”,后者在指人时专指奴隶,前者则不确定。如马穆鲁克王朝的古拉姆是服侍马穆鲁克骑兵的侍者,具有自由人身份。

  其次,“马穆鲁克”和“古拉姆”都不能涵盖整个伊斯兰世界的奴隶士兵。如中世纪伊斯兰文献对阿格拉布王朝黑人奴隶士兵的称谓既不是“马穆鲁克”也不是“古拉姆”,而是“阿布德”(abd,复数abīd,指普通奴隶或黑奴)。又如中世纪伊斯兰文献绝大多数用“马穆鲁克”称呼西班牙后倭马亚王朝哈卡姆一世的奴隶士兵,而基本上不用“古拉姆”。所以,不论用“马穆鲁克制度”还是用“古拉姆制度”表示伊斯兰世界的军事奴隶制,都不够全面。

  在明确了军事奴隶制的定义以后,就可以对军事奴隶制起源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证。如前所述,从伊斯兰教初兴时期到穆阿台绥姆统治时期都有可能是军事奴隶制初次出现的时间,西亚、伊比利亚半岛和北非都有可能是其发源地。早在先知穆罕默德时代,奴隶就为穆斯林而战,白德尔之战(624)、武侯德之战(625)和壕沟之战(627)中都活跃着奴隶的身影。但此时穆斯林的力量还比较弱小,需要吸收、团结各种力量以壮大自身和对抗麦加旧贵族势力(穆斯林630年才占领麦加),让奴隶参战是为了弥补人力的不足,是权宜之计,所以不能将之称为军事奴隶制。632年伊斯兰世界进入阿拉伯帝国时代,本文将以此为起点,分别对阿拉伯帝国主体部分(西亚)、西班牙后倭马亚王朝和北非阿格拉布王朝的奴隶军队进行考察,以期能得出答案。

  二、阿拉伯帝国的军事奴隶制度

  对阿拉伯帝国主体部分(西亚)奴隶军队的考察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考察从哈里发产生到倭马亚王朝灭亡的阶段,第二部分考察从阿拔斯王朝建立到穆阿台绥姆统治结束的阶段。

  (一)从哈里发产生到倭马亚王朝灭亡

  在倭马亚王朝灭亡之前哈里发国家的奴隶被用于军事领域的事例如下。

  例一,656年,在第四任正统哈里发阿里与泰勒哈·本·乌拜杜拉(Ṭalḥa b.‘Ubayd Allāh)、祖拜尔·本·阿瓦姆(al-Zubayr b.al-‘Awām)之间的“骆驼之战”中,双方军队中都有奴隶。

  例二,657年,在阿里与倭马亚王朝建立者穆阿维叶一世之间为争夺哈里发位而爆发的“绥芬之战”中,阿里的军队包括了5.7万名库法阿拉伯人以及他们的8000名麦瓦利(mawālī)和奴隶。

  例三,685年穆赫塔尔·本·阿比·奥贝德(al-Mukhtār b.Abī ‘Ubayd)在库法领导了一场反对倭马亚王朝的什叶派起义,于687年被同样反对倭马亚王朝的阿卜杜拉·本·祖拜尔(‘Abd Allāh b.al-Zubayr)的兄弟穆斯阿卜·本·祖拜尔(Muṣ‘ab b.al-Zubayr)打败。穆斯阿卜手下有一名叫阿卜杜拉·本·伊斯巴哈尼(‘Abd Allāh b.al-Iṣbahānī)的将领率领自己的400名马穆鲁克参加了击败穆赫塔尔的战役。

  例四,696年哈瓦利吉派分子在谢比卜·本·叶齐德(Shabīb b.Yazīd)的带领下进攻库法,伊拉克总督哈查只·本·优素福(al-Ḥajjāj b.Yūsuf)率军与之作战。哈查只的麦瓦利和古拉姆参加了战斗。

  例五,734年呼罗珊的阿伯拉将领哈里斯·本·苏赖杰(al-Ḥārith b.Surayj)起兵反对倭马亚王朝,被呼罗珊长官阿萨德·本·阿卜杜拉(Asad b.‘Abd Allāh)击败。在与哈里斯军队作战过程中,阿萨德的一个古拉姆担任了旗手。哈里斯兵败后求助于突骑施的可汗苏禄。在与苏禄-哈里斯军队作战过程中,阿萨德的一些古拉姆被编入前锋部队。

  例六,743年,伊拉克总督优素福·本·欧麦尔(Yūsuf b.‘Umar)命令呼罗珊长官(伊拉克总督的下级)纳斯尔·本·赛亚尔(Naṣr b.Sayyār)带上他所能带的礼物和所有家眷去见他。纳斯尔在呼罗珊准备了男奴(阿布德)、女奴(贾里亚,jāriya)和骏马,还买了1000个马穆鲁克,给马穆鲁克配备了武器和马匹。

  例七,746年,在哈里发马尔万二世(Marwān b.Muḥammad)镇压哈瓦利吉派暴乱的战斗中,马尔万二世一度失利,逃离战场。暴乱者首领海巴里(al-Khaybarī)带人攻入马尔万二世的营地,因孤军深入,反被马尔万二世营地的一些奴隶(阿比德abīd,阿布德的复数)用撑帐篷的柱子杀死。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奴隶参战的事例。但在此类事例中,奴隶或者是以获得自由为条件而参战,或者是被动卷入战斗,又或者是参加叛乱或起义,都明显与军事奴隶制无关,故不赘述。

  根据前述定义,军事奴隶制是出于军事目的而获取奴隶并将其作为专职化军事力量使用的制度。例二和例七中提及的奴隶都不是专职化军事力量:例二“绥芬之战”中阿里军中的奴隶是库法阿拉伯士兵的奴隶,只是跟随主人一起出战;例七中,马尔万二世营地里的奴隶用撑帐篷的柱子杀死海巴里,没有用专门的武器,说明他们不是士兵,只是辅助人员。故这两例均明显不符合军事奴隶制的定义。例一的信息非常有限,泰伯里(al-Ṭabarī,839-923)只在记述战斗打响前双方军队相互挑衅时提到了一次奴隶,无法看出奴隶扮演的角色。但由于例一与例二时间非常接近,而且同样涉及阿里,故可以推测例一中奴隶的角色与例二类似,这样例一也可以被排除。例三、例四和例五的信息也很有限,故暂不能下结论。但这三例与例二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些奴隶都是将领或长官的奴隶,不是士兵的奴隶,所以他们也可以成为士兵。相比之下,例六中提及的奴隶看起来最符合军事奴隶制的特点:纳斯尔专门买了1000个马穆鲁克,给他们配备了武器和马匹,配备武器说明这是出于军事目的,配备马匹说明他们是骑兵。骑兵对战斗技能的要求较高,需要长时间的训练,地位高于步兵,所以这些马穆鲁克很可能是专职士兵。

  那么是否可以认为743年军事奴隶制已经存在?阿亚隆认为例三和例六证明倭马亚王朝时期便存在马穆鲁克制度,但他同时也承认这两个例子都具有偶然性,马穆鲁克部队只是被顺带提及,即使在更晚的时期,1000名马穆鲁克组成的部队也会被认为是很大的单位。这就说明,在倭马亚王朝时期,即使存在出于军事目的而获取奴隶并将其作为专职化军事力量使用的做法,那也是偶然和零星的现象,没有成为常态,不具有持续性。如前所述,制度是“稳定、受尊重和反复发生的行为模式”。所以,倭马亚王朝灭亡以前不太可能存在军事奴隶制。尽管如此,这些事例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信息——在倭马亚王朝末期,军事奴隶制的萌芽已经出现。

  (二)从阿拔斯王朝建立到穆阿台绥姆统治结束

  如前所述,虽然有的学者认为中东的军事奴隶制始于马蒙统治时期,有的学者认为始于穆阿台绥姆统治时期,但他们都认为军事奴隶制最早出现在9世纪上半叶的阿拔斯王朝。那么有没有可能在马蒙统治时期之前阿拔斯王朝就已经有军事奴隶制存在?

  第一,可考察从阿拔斯王朝建立到马蒙即位之间这段时间内奴隶被用于军事领域的情况。在马蒙统治时期之前,阿拔斯王朝使用奴隶作战的情况比较少见,但751年阿拔斯王朝镇压摩苏尔人动乱的军队中可能有大量奴隶士兵。阿布·扎卡里亚·阿兹迪(Abū Zakarīya al-Azdī,生年不详,卒于946年)在《摩苏尔史》中记载:伊历133年,摩苏尔发生了骚乱,哈里发阿布·阿拔斯-萨法赫(Abu al-‘Abbās al-Saffāḥ)任命他的兄弟叶海亚·本·穆罕默德(Yaḥyā b.Muḥammad)为摩苏尔长官,令其平定骚乱。叶海亚带领1.2万名士兵进入摩苏尔,杀了很多人。有一天叶海亚骑马走在城内,一位当地阿拉伯妇女突然冲上去拉住他的马,向他控诉他手下的“僧祇”(al-zanj)侵犯阿拉伯妇女的罪行。他手下有一名将领统领着4000个“僧祇”。叶海亚没有怪罪该妇女的冒犯之举,而是处死了这些“僧祇”。阿兹迪并没有交代这些“僧祇”是否是奴隶。马格里齐(al-Maqrīzī,1364-1442)的《冲突与争吵》也记载了此事,但书中镇压骚乱的摩苏尔长官是叶海亚的儿子易卜拉欣·本·叶海亚(Ibrāhīm b.Yaḥyā)。易卜拉欣军中有一名将领统领着4000个“僧祇”奴隶(阿布德)。因有“僧祇”奴隶掳掠阿拉伯妇女,他们全被易卜拉欣下令处死。这些“僧祇”士兵的存在不能证明军事奴隶制已出现。首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他们是奴隶。《摩苏尔史》没有提到奴隶,《冲突与争吵》提到了奴隶,而后者成书时间大大晚于前者,作者马格里齐生活年代距事件发生已有600年之久,故后者可信度不如前者。其次,即使他们的确是奴隶,这也是孤立、偶然的现象。不排除有个别将领会让奴隶充当士兵,但这种做法没有被其他人效仿,也没有持续下去。

  第二,可考察这段时间阿拔斯王朝获取“突厥”奴隶的情况。军事奴隶是出于军事目的而被获取的,所以某些善战的族群就成为首选。“突厥人”在中世纪穆斯林看来就是特别善战的人群,阿拔斯王朝的军事奴隶以“突厥人”为主。派普斯认为,哈里发曼苏尔是第一个有意识地获取“突厥人”的穆斯林统治者,他的继任者继续在军队、宫廷和政府中任用“突厥人”。派普斯的依据来自赛阿利比(al-Tha‘ālibī,961-1038)《趣闻轶事》和伊本·巴德伦(Ibn Badrūn,生年不详,卒于1211年)《伊本·阿卜敦诗注》中的相关记载。但是,这两部文献的原文都只提到曼苏尔与其继任者任用了“突厥人”,所用动词是“伊塔哈扎”(ittakhadha),有“采用、采纳、屈服、顺从、制作”等含义,没有获取或购买之意,而且原文也未显示“突厥人”是奴隶。所以还不能断言曼苏尔已经开始有意识地获取“突厥”奴隶。曼苏尔与其后的哈里发马赫迪(al-Mahdī)、哈迪(al-Hādī)、哈伦·赖世德(Hārūn al-Rashīd)任命了几名“突厥人”为高官,但他们既不全是奴隶,也不全是军人。基督教雅各派(叙利亚正教会)宗主教(Patriarch)狄奥尼修斯一世(Dionysius I)所著编年史提到曼苏尔时期的阿拔斯军队中有“突厥人”,但没有提到奴隶。伊本·阿布德·拉比赫(Ibn ‘Abd Rabbih,860-940)编纂的文集《罕世璎珞》记载,印度国王派使者给哈伦·赖世德送去一些礼物,哈伦命“突厥人”站成两列迎接,这些“突厥人”穿着只露出眼睛的铁甲。但该书没有交代这些“突厥人”是否为奴隶。可见,很难说阿拔斯王朝在马蒙统治时期之前就已经出现了军事奴隶制。

  接下来考察马蒙统治时期。如前所述,派普斯认为是马蒙开创了军事奴隶制。他写道:“许多文献记载马蒙得到了‘突厥’奴隶,另一些文献提到他拥有这些‘突厥’奴隶。更重要的是,一些文献明确地将马蒙发起的做法与穆阿台绥姆对他的效仿联系起来。……谁最先将‘突厥人’和其他人作为军事奴隶使用?谁应该为这种新制度享有荣誉或蒙受耻辱?此处分析的信息明确指向马蒙。他开创了奴隶的这种用法,然后他的弟弟(穆阿台绥姆)狂热地推行这种做法,以至于人们认为这个制度是后者创立的。”这种观点对不对呢?

  确实有不少关于马蒙购买和得到“突厥人”的记载。

  伊本·古太白(Ibn Qutayba,828-889)在《知识》中记载:“马蒙命令兄弟阿布·伊斯哈格(穆阿台绥姆)使用‘突厥人’(ittakhadha),于是阿布·伊斯哈格把他们带了回来。”

  伊本·胡尔达兹比赫(Ibn Khurdādhbih,820-912)在《道里邦国志》中记载,伊历211年和伊历212年,呼罗珊总督阿卜杜拉·本·塔希尔(‘Abd Allāh b.Ṭāhir)应上缴国库的税收包括“2000名古思(al-ghuzz)战俘,估计价值60万迪尔汗(银币)”。

  伊本·达亚(Ibn al-Dāya,大约859-951)、巴拉维(al-Balawī,10世纪人,生卒年不详)都为埃及突伦王朝(Tulunids,868-905)建立者艾哈迈德·本·突伦(Aḥmad b.Ṭūlūn)写了传记,他们都记载:艾哈迈德·本·突伦的父亲突伦(Ṭūlūn)是托古兹古思人,他于伊历200年被萨曼家族的努赫·本·阿萨德(Nūḥ b.Asad)当作贡品献给了马蒙。伊本·赫里康(Ibn Khallikān)的《名人传》也记载了这件事,并提到艾哈迈德·本·突伦的父亲是一名马穆鲁克,“突伦”是个“突厥”名字。

  努韦里(al-Nuwayrī,1279-1333)在《文苑观止》中指出,马蒙是第一个让“突厥人”服役的哈里发,他抬高了他们的价格,会花10万甚至20万迪尔汗买一个“突厥人”

  马格里齐的《冲突与争吵》记载:“马蒙买了很多‘突厥人’并抬高了他们的价格,甚至会花20万迪尔汗买一个马穆鲁克。他的弟弟穆阿台绥姆效仿了他的做法。”

  还有一些文献记载马蒙获取和拥有奴隶士兵,但没有提及“突厥人”。如约成书于11世纪的佚名作者所著编年史《史实中的眼与花园》记载,伊历204年马蒙到了巴格达以后,在市场买了一些士兵。又如扎卡里亚·加兹维尼(Zakariyyā’ al-Qazwīnī,1203-1283)的《各地遗迹与人类历史》记载,马蒙的一名官员在马蒙的马穆鲁克中挑选俊俏的男孩。马蒙得知此事后,命令400名俊俏的马穆鲁克每天去他的宫门前(执勤),当马蒙骑马时,他们也骑马陪同,为他服务。

  可见,马蒙获取“突厥人”和奴隶士兵的证据都很充分,这说明他已经开始出于军事目的而获取奴隶。400名马穆鲁克每天去宫门前执勤的事例说明他们是专职侍卫。那么这些举措是否已形成制度?关于马蒙获取“突厥人”和奴隶士兵的记载比较丰富,而且除了对突伦和高价购买“突厥”奴隶事件的记载有所重复外,其他均是对不同事件的记载,说明马蒙获取“突厥人”和奴隶士兵的次数较多;在这些记载中,马蒙得到的“突厥”奴隶数量也较多;此外,这些举措从马蒙统治时期到穆阿台绥姆统治时期没有中断,具有连续性。种种迹象表明马蒙关于奴隶士兵的举措并非零星和偶然的现象,而是一种较为稳定和持续的做法。可见,马蒙统治时期确实已出现了军事奴隶制,而且这是以前没有的现象。因此可以认为,哈里发国家主体部分的军事奴隶制在马蒙统治时期开始出现。

  既然如此,那么是否真如派普斯所说,是马蒙开创了奴隶的这种新用法,穆阿台绥姆只是效仿他呢?笔者认为,军事奴隶制出现于马蒙统治时期不等于马蒙开创了军事奴隶制,因为有证据表明穆阿台绥姆早在814年或815年就开始买“突厥人”,此时马蒙刚刚成为哈里发(他于813年即位)。马蒙即位后的6年都待在呼罗珊的木鹿,直到819年才回到巴格达主政。在马蒙回到巴格达之前,穆阿台绥姆一直在伊拉克活动,与马蒙的关系并不融洽,甚至一度加入反对派阵营。所以穆阿台绥姆在819年以前购买奴隶不可能是奉马蒙之命,应该纯粹是自发行为。这样就很难判断谁先开始有意识地获取“突厥”奴隶。

  穆阿台绥姆在马蒙统治时期就已经掌握了一支属于自己的由“突厥”奴隶组成的军队。这支军队还多次随他出战。例如:819年,穆阿台绥姆带领自己的“突厥”奴隶军队镇压了巴格达附近的一场哈瓦利吉派暴乱。再如,829年埃及发生叛乱,时任埃及和叙利亚总督的穆阿台绥姆带领4000名“突厥人”成功平叛。而马蒙返回巴格达后与穆阿台绥姆冰释前嫌,二人关系变得融洽,马蒙容忍了穆阿台绥姆组建私人军队的行为。可见,在马蒙统治期间,马蒙和穆阿台绥姆二人都在搜罗“突厥”奴隶,都组建了奴隶军队。

  穆阿台绥姆即位后,沿袭了马蒙的主要政策,二人的政策具有很强的一致性和连贯性:穆阿台绥姆效仿马蒙,招募粟特(Sogdiana)、费尔干纳(Fergana)和苏对沙那(Ushrusana)等河中地区(Transoxania,Mā Warā’ al-Nahr,也译“河外地区”)的人进入军队。穆阿台绥姆还延续了马蒙的宗教迫害政策。在军事奴隶制方面,穆阿台绥姆的政策是对马蒙政策的发展和强化,虽然马蒙拥有“突厥”士兵,但马蒙所倚重的是呼罗珊与河中贵族的军队,“突厥”奴隶只处于次要地位。穆阿台绥姆统治时期,“突厥”奴隶部队不仅规模更大,而且地位也高于其他类型的军队。因此,也可将马蒙和穆阿台绥姆统治时期视为一个时期(813~842),哈里发国家主体部分的军事奴隶制就形成于这个时期。

  是否可以说马蒙和穆阿台绥姆共同开创了军事奴隶制?如前所述,在倭马亚王朝时期已经出现了军事奴隶制的萌芽,所以出于军事目的获取奴隶并将其武装的做法肯定已有先例,不太可能是马蒙和穆阿台绥姆开创或发明了这一做法。他们可能是借鉴了某个或某些零星出现的先例,将其制度化,也可能是效仿其他地方已经存在的制度。

  三、西班牙后倭马亚王朝的军事奴隶制度

  虽然有一些学者注意到了后倭马亚王朝的奴隶军队现象,但很少有人像派普斯那样将后倭马亚王朝早期的奴隶军队与军事奴隶制联系起来,尽管他在这一点上也并无充分把握。派普斯认为,在后倭马亚王朝最初两任统治者的时代(756~796),非自由人(麦瓦利和奴隶)在军队中作用很小。在第三任统治者哈卡姆·本·希沙姆(哈卡姆一世)统治时期,这种局面得到了改变,他将大量的奴隶吸收进军队。尚不清楚哈卡姆·本·希沙姆是创建了马穆鲁克部队,还是仅仅扩大了既有部队的规模。“我们缺乏足够的详细资料来确定哈卡姆·本·希沙姆措施的意义,并判断这些措施是否构成了军事奴隶制体系。如果是,那么他采用的军事奴隶制体系则有幸先于马蒙和穆阿台绥姆建立的军事奴隶制体系存在。”

  派普斯不确定哈卡姆一世的做法能否算作军事奴隶制,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相关记载不够丰富;二是派普斯对军事奴隶的定义是“奴隶出身、被系统地获取、(在被获取之后)接受军事训练并从事军人职业的人”,但他未能找到其接受训练的证据。本文对军事奴隶制和军事奴隶的定义更加简单——军事奴隶制是出于军事目的而获取奴隶并将其作为专职化军事力量使用的制度;军事奴隶即专门承担军事职责的奴隶。以这种简单的定义为衡量标准,就可以判断哈卡姆一世的做法能否被称作军事奴隶制。

  答案是肯定的,哈卡姆一世时期的后倭马亚王朝已经实行军事奴隶制。首先,哈卡姆一世为组建军队而获取了大量马穆鲁克。伊本·阿西尔(Ibn al-Athīr,1160-1233)在《历史大全》中写道:“他(哈卡姆一世)是安达卢斯(al-Andalus,伊比利亚半岛穆斯林统治区)第一位搜罗大量马穆鲁克的统治者。”《历史大全》另一处又写道:“他(哈卡姆一世)是安达卢斯第一位招募雇佣军的统治者。……他将马穆鲁克吸收进雇佣军,这样的马穆鲁克多达5000。他们被称为哑巴,因为他们不讲阿拉伯语。他们整天待在他的宫门处。”伊本·赫勒敦在《殷鉴书》中有与之大同小异的记载。伊本·萨义德·马格里比在《马格里布珍宝奇书》中写道:“他(哈卡姆一世)的马穆鲁克数量多达5000,其中3000是骑兵。”马加里(al-Maqqarī,1577-1632)《香料的气息》记载:“哈卡姆一世搜罗了大量的马穆鲁克,他第一个将马穆鲁克组织起来,人数多达5000,其中3000骑兵、2000步兵。”其次,他的马穆鲁克是常备的专职化军事力量。如上所述,伊本·阿西尔的《历史大全》记载马穆鲁克成为雇佣军,整天待在宫门处。此处的雇佣军(al-murtaziqa)应是指以军饷为生的职业军人,整天待在宫门处意味着工作的专职化。法国东方学家埃瓦里斯特·莱维-普罗旺萨尔(É.Lévi-Provençal)等将哈卡姆一世的奴隶军队描述为常备军。可见,这支部队不同于临时征召的队伍,具有稳定性,这表明组建奴隶军队的措施已经形成制度。

  那么后倭马亚王朝的军事奴隶制起源于何时?上文所列伊本·阿西尔《历史大全》、伊本·赫勒敦《殷鉴书》和马加里《香料的气息》的内容均反映了这样一种观点——哈卡姆一世是首位组建奴隶军队的后倭马亚统治者。但实际上他的祖父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Abd al-Rahmān Ⅰ,后倭马亚王朝的建立者)。就已经拥有奴隶士兵,至少有三处记载提到了他的奴隶士兵。

  一是11世纪初佚名作者编纂的《征服安达卢斯轶事集》记载,塞维利亚人起兵反对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后者在与塞维利亚人作战过程中,购买了一些马穆鲁克,招募了一些自愿为他战斗的人,并设法离间敌人,最终获得了胜利。有一个叫巴齐(Bazī‘)的人在战斗中表现勇敢,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问他是奴隶还是自由人,巴齐回答是奴隶,于是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买下了他,把他编入黑人“阿拉法”(‘arāfat,小队)。这是那个时代的“阿拉法”,它不像后来哈卡姆一世建立的“阿拉法”那样为人所知。

  二是伊本·阿西尔《历史大全》的记载,伊历156年,塞维利亚的也门人趁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离开首都科尔多瓦外出镇压反对派时,起兵反对他并进攻科尔多瓦。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一度十分被动,然后艰难获胜。伊历157年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进入塞维利亚,大肆屠杀反对派。此事加剧了他与阿拉伯臣民之间的敌意,所以他偏好搜罗奴隶。

  三是马加里《香料的气息》的记载,也门人起兵反对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后者杀死了大多数反对者。他厌恶所有阿拉伯人,于是远离他们,转而购买马穆鲁克,并引进柏柏尔人和他们的贵族,用柏柏尔人和奴隶组建了多达4万人的军队。于是他的统治得到了巩固。

  可见,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已经开始出于军事目的获取奴隶并将其编入军队,那么后倭马亚王朝的军事奴隶制是否形成于他统治的时期?这三处记载提供的信息有限,不能直接据此判断这些举措是否已形成制度。但根据两点可以推测出,在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统治时期很可能已经出现了军事奴隶制。

  其一,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面临的历史形势要求他建立常备军。750年阿拔斯推翻倭马亚王朝后,大肆屠杀倭马亚家族成员,王子阿卜杜勒·拉赫曼(即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历尽艰辛躲过追杀,潜入北非,只有少数麦瓦利跟随。他在北非流浪了五年,仍无立足之地,于是派出他的麦瓦利之一巴德尔(Badr)前往安达卢斯(伊比利亚半岛穆斯林统治区)联络倭马亚家族势力,希望能在那里开创一番事业。当时安达卢斯的伊斯兰军队中有一些人是来自叙利亚的倭马亚家族的麦瓦利,他们欣然同意支持阿卜杜勒·拉赫曼,一是因为麦瓦利有义务帮助主人,二是因为这可以带来现实利益。要在安达卢斯建立统治,就必须取代当时的安达卢斯埃米尔(总督)优素福·菲赫里(Yūsuf al-Fihrī)。但是这些倭马亚家族的麦瓦利人数有限,实力不足,所以他们需要盟友。在这些麦瓦利的努力下,阿卜杜勒·拉赫曼得到了安达卢斯大部分也门人和一部分柏柏尔人(都是以部落为组织)的支持,击败了优素福及其盟友,于756年夺取科尔多瓦,成为新埃米尔。虽然阿卜杜勒·拉赫曼成了埃米尔,但他的成功依赖各方势力的支持。他来自安达卢斯以外,抵达安达卢斯时只有少量人员随行,在当地并没有权力根基。他成为埃米尔后,他与盟友之间的关系就破裂了。也门人支持他只是为了向优素福及其盟友复仇,一旦复仇成功,也就失去了支持的理由。在称埃米尔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忙于镇压各种“叛乱”。英国学者休·肯尼迪(Hugh Kennedy)认为“叛乱”的实质是地方首领为维护既得利益而对埃米尔权力扩张的抵制。在阿卜杜勒·拉赫曼掌权之前,安达卢斯的权力分散,各大首领拥有高度自治权。阿卜杜勒·拉赫曼决心对整个安达卢斯实施有效统治,推行集权政策,必然招致反抗。所以阿卜杜勒·拉赫曼一定会致力于加强自身的权力基础,在部落力量不可依靠的情况下,他就会选择组建直接听命于自己的常备军。倭马亚家族的麦瓦利值得信赖,可被编入常备军,但是人数太少,不能满足需要,必须引进新的力量。如前所述,马加里的《香料的气息》记载他用柏柏尔人和奴隶组建了多达4万人的军队,于是他的统治得到了巩固。奴隶和柏柏尔人(从北非引进的,非安达卢斯本地的)都属于这种新的常备军事力量。常备军就是长期、稳定存在的专职化军事力量,出于军事目的购买奴隶并将其编入常备军,符合军事奴隶制的特点。

  其二,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似乎是最早出于军事目的购买奴隶并将其武装的伊斯兰统治者。上文提到743年纳斯尔·本·赛亚尔购买了1000名马穆鲁克并为其配备武器和马匹,但他只是呼罗珊长官,不是独立政权的统治者,有一定任期,也随时可能被调离或罢免。其举措会因其离任而终止,不具有稳定性。统治者的做法更容易固化为制度,被人效仿和沿袭,尤其是像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这样有为且在位时间长的统治者。哈卡姆一世很可能只是沿袭了祖制。

  《征服安达卢斯轶事集》记载购买奴隶发生在镇压塞维利亚暴乱期间,《历史大全》记载这发生在镇压塞维利亚暴乱之后。暴乱始于772年,结束于773年,因此后倭马亚王朝的军事奴隶制可能形成于8世纪70年代。可见,后倭马亚王朝采用军事奴隶制的时间至少比阿拔斯王朝早40年。

  四 北非阿格拉布王朝的军事奴隶制度

  莱夫认为最早提到阿格拉布王朝军事奴隶制的文献是拜拉祖里(al-Balādhurī,820-892)的《各地的征服》。该书记载:哈伦·赖世德任命易卜拉欣·本·阿格拉布为易弗里基叶(Ifriqiya,突尼斯)长官。不久伊姆兰·本·穆贾利德(‘Imrān b.Mujāllid)就带领一些“军德”(jund,传统常规部队)士兵发起暴动。易卜拉欣平息暴乱之后,在凯鲁万旁边建了一座白色宫殿。他将其周围的土地分给人们,让他们在那里定居。他买了5000名奴隶,释放了他们,把他们安置在周围。易卜拉欣把这个新城称为“阿拔西亚”(al-‘Abbāsiyya)。但拜拉祖里并未交代这5000名奴隶的具体职责或作用。莱夫认为此处的奴隶特指黑人军事奴隶。他的观点是否有依据?

  确实有依据,还有一些文献也记载了易卜拉欣·本·阿格拉布建城与购买奴隶之事,交代了这些奴隶的用途。

  伊本·拉吉格(Ibn al-Raqīq,生卒年不详,推测卒于1028年后)《易弗里基叶与马格里布史》记载:易卜拉欣·本·阿格拉布被哈里发哈伦·赖世德任命为易弗里基叶埃米尔后不久,意识到只要自己与治下军事首领共处一地,就难以树立自己的权威。于是他从伊本·塔卢特(Ibn Ṭālūt)手中买下旧宫殿所在之地,在其基础上建造了一座宫殿,然后命人秘密地将武器和金钱转移到那里。与此同时,他安抚、笼络“军德”,以保证他们的顺从,不惜容忍他们的缺点。他开始购买奴隶,并宣称此举是为了让奴隶承担劳动,以免事事劳烦治下民众。然后他又购买了一些奴隶并为其配备武器。他向“军德”解释,这样做是为了表示“对他们的尊重”。当准备就绪后,他在夜里带着他的奴隶、家人和随从搬进了宫殿,他还让他在“军德”中的心腹与他住在一起。努韦里的《文苑观止》基本照搬了伊本·拉吉格的这些记载。

  伊本·伊扎里(Ibn ‘Idhārī,生卒年不详,推测卒于1313年后)《马格里布史中的奇闻》记载:伊历185年,易卜拉欣·本·阿格拉布命人在凯鲁万旁建造老宫城(可能是后来的人称其“老”),之后此处成为阿格拉布家族的住所。这块土地是他从塔卢特家族(Banū Ṭālūt)手中买来的。他命人秘密地把武器装备运到那里,将奴隶和受信任的仆人安置在他周围。

  其中最重要的依据是伊本·拉吉格《易弗里基叶与马格里布史》的记载。虽然伊本·拉吉格生活年代距当时已有200年之久,但该书受到广泛认可,是后来伊本·阿西尔、伊本·伊扎里、努韦里、伊本·赫勒敦、马格里齐等史家书写北非历史的基础资料。而且其对易卜拉欣·本·阿格拉布购买奴隶之事的记载最详细。拜拉祖里的《各地的征服》没有交代这些奴隶的具体用途,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易卜拉欣刻意掩盖了自己的目的,这从伊本·拉吉格《易弗里基叶与马格里布史》的记载中可以洞察到。如前所述,《易弗里基叶与马格里布史》提到,易卜拉欣开始购买奴隶并宣称此举是为了让他们承担劳动,以免事事劳烦治下民众。这很可能只是借口,他一开始购买奴隶就是为了武装他们,为了避免引起“军德”等势力的警觉,于是谎称用于劳作。《易弗里基叶与马格里布史》记载:他又购买了一些奴隶并为其配备武器,然后他向“军德”解释,这样做是为了表示“对他们的尊重”。事实应该是:由于武装奴隶的行动规模大、持续时间长,一段时间后被“军德”察觉,无法继续掩盖,他不得不以牵强的理由搪塞。而且从转移武器、金钱到搬迁都是秘密进行的,可见易卜拉欣害怕暴露自己的真实意图,所以拜拉祖里可能不知道这些奴隶的具体用途。

  那么易卜拉欣·本·阿格拉布的措施能否被称作军事奴隶制?应该是可以的,因为他的境况与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相似。首先,易卜拉欣也有建立常备军的需求。一方面他治下各大军事首领手握兵马,桀骜不驯;另一方面他想割据一方,成为独立的统治者,他兴建宫殿并秘密向其转移武器和财富的举动显示了他的意图,因为有一定任期的总督没有必要这样做。在他统治期间发生了多次兵变,其中威胁最大的一次是将领伊姆兰·本·穆贾利德发动的。叛乱持续了一年多,最终易卜拉欣靠用哈里发援助的钱财收买叛军士兵才赢得了胜利。可见易卜拉欣需要一支能够保卫自身安全和镇压反对派的力量,而且这种需要不是一时的,而是长期存在的。其次,他也是独立政权的统治者。虽然阿格拉布王朝仍然在名义上承认阿拔斯哈里发的领导地位,没有像后倭马亚王朝那样与之决裂,但事实上已经成为独立的世袭王朝。如前所述,统治者的做法更容易固化为制度,被人效仿和沿袭。

  结语

  上文对哈里发国家主体部分(西亚)、西班牙后倭马亚王朝和北非阿格拉布王朝的奴隶军队都进行了考察,初步确定了三地军事奴隶制最早出现的时间。阿拔斯王朝的军事奴隶制严格意义上讲最早出现于马蒙统治时期(813~833),但由于马蒙和穆阿台绥姆两位哈里发的政策具有很强的一致性和连贯性,二人统治时期可被视为一个时期,故也可认为阿拔斯王朝的军事奴隶制最早出现于马蒙和穆阿台绥姆统治时期(813~842)。后倭马亚王朝的军事奴隶制最早出现于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统治时期的8世纪70年代。阿格拉布王朝的军事奴隶制最早出现于易卜拉欣·本·阿格拉布统治时期(800~812)。至晚在倭马亚王朝末期,军事奴隶制的萌芽已经出现。

  中东伊斯兰世界军事奴隶制的起源有两种可能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军事奴隶制的发源地不止一处,三地都各自独立发展出军事奴隶制,也可能其中两地之间存在模仿、借鉴,另一地的军事奴隶制是独立起源。但即使发源地不止一处,各地的军事奴隶制都有共同的根源,因为在倭马亚王朝时期就已经存在军事奴隶制的萌芽,此时伊斯兰世界尚未分裂。

  第二种情况是,军事奴隶制发源于西班牙后倭马亚王朝,然后通过北非阿格拉布王朝传播到西亚的阿拔斯王朝腹地。后倭马亚王朝是倭马亚王朝的直接继承者,在倭马亚王朝出现的萌芽于后倭马亚王朝形成制度顺理成章。三地出现军事奴隶制的先后顺序是:伊比利亚半岛、北非、西亚。伊比利亚半岛与北非相邻,两地有很紧密的联系,在倭马亚王朝时期安达卢斯总督一般由易弗里基叶总督任命。后倭马亚王朝与阿格拉布王朝最初采用军事奴隶制的时间相隔约30年,这么长的时间足以让一种新制度从伊比利亚半岛传播到北非。而北非与西亚也保持着频繁的联系,易弗里基叶在9世纪初独立之前是阿拔斯王朝的辖区,独立之后也在名义上臣属于阿拔斯王朝,双方的联系可以让马蒙和穆阿台绥姆获悉易卜拉欣·本·阿格拉布组建奴隶军队之事。可见,北非无论是地理位置、政治关系还是最初采用军事奴隶制的时间都处于伊比利亚半岛和西亚之间,所以阿格拉布王朝很可能起到了桥梁的作用。当然,由于尚无证据显示三地在军事奴隶制上存在效仿和借鉴,这只是一种合理的推测。

  相比之下,第二种情况可能性较大。尽管后倭马亚王朝和阿格拉布王朝都先于阿拔斯王朝实行军事奴隶制,但后倭马亚王朝和阿格拉布王朝的军事奴隶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军事上都从未取得过阿拔斯王朝军事奴隶那样的主导地位,也未像后者那样对统治者构成威胁。造成这种差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奴隶军人族群成分的不同:阿拔斯王朝的奴隶士兵主要是“突厥人”。学界普遍认为后倭马亚王朝的奴隶士兵以“赛嘎里巴人”为主,赛嘎里巴人一般指斯拉夫人。但这应该是后来的情况,阿卜杜勒·拉赫曼一世时期的奴隶士兵可能以黑人为主。阿格拉布王朝的奴隶士兵以黑人为主,也包括一些赛嘎里巴人。阿亚隆曾专门对不同的族群进行过论述。他认为,黑人不擅长骑马,主要是步兵,不是“突厥”马穆鲁克骑兵的对手,只有在缺少马穆鲁克的地方黑人士兵才会占据重要地位,身居高位的黑人一般是宦官。他注意到伊斯兰世界的东部也有大量赛嘎里巴奴隶,但东部(尤其是阿拔斯王朝和塞尔柱王朝)的马穆鲁克军队基本都由“突厥人”构成,很难在其中找到赛嘎里巴人,这足以证明前者比后者优越。他指出,只有在西班牙和马格里布(al-Maghrib,埃及以西的北非)部分地区等极难获取“突厥人”的地方,赛嘎里巴人才能占据主导地位。日本学者佐藤健太郎则认为,实际上安达卢斯的赛嘎里巴人主要是阉人,他们并不擅长战斗。总之,“突厥人”在中世纪伊斯兰领袖看来是特别善战的族群,最适合从军。那些远离“突厥人”来源地的伊斯兰国家不得不寻找其他来源。所以不论是让赛嘎里巴人还是让黑人做奴隶士兵,都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9世纪下半叶出现的伊斯兰割据政权萨法尔王朝、突伦王朝和萨曼王朝等也纷纷组建了奴隶军队。军事奴隶制在伊斯兰世界的广泛传播恐怕与哈里发的示范作用不无关系。穆阿台绥姆的奴隶军队影响力太大,以至于人们往往忽略更早时期的奴隶军队,将他视为伊斯兰世界军事奴隶制的开创者。

  军事奴隶制是前现代伊斯兰世界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其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它的盛行是一种奇特的现象,值得深思。简而言之,其产生和盛行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前现代伊斯兰社会具备军事奴隶制盛行的前提条件。前现代伊斯兰社会的奴隶制高度发达,奴隶数量庞大,被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伊斯兰教主张善待奴隶,因而奴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善待,有的奴隶甚至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奴隶地位的提升让奴隶承担重要职责成为可能。奴隶被释放后仍依附于前主人(在伊斯兰社会中,这种依附关系是自由人之间的依附关系中最紧密的一种),而且往往对前主人更加忠诚。奴隶制度和人身依附制度的大环境为军事奴隶制的存在提供了土壤。其二,前现代伊斯兰社会有实行军事奴隶制的现实需要。伊斯兰统治者对臣民的支配力是有限的,受到宗教的制约:伊斯兰教规定了政权的性质是真主的统治,主张天地的主权只属于真主;伊斯兰教具有强烈的入世性和鲜明的政治性,其准则是包括政治在内的社会一切事务的最高原则,对统治者有很大约束力;伊斯兰教规定穆斯林皆为兄弟,反对人统治人,在理论上伊斯兰统治者与伊斯兰臣民是平等的,前者对后者的支配是有条件的而不是绝对的,后者有权拒绝服从违背宗教规定的命令。此外,伊斯兰统治者对阿拉伯和柏柏尔臣民的支配还受到部落传统的制约:阿拉伯人长期保持着部落组织和部落认同,阿拉伯部落是“平等型部落”,内部没有明显的等级关系,因而他们不喜欢服从权力,桀骜不驯,认为受人支配是可耻的;柏柏尔人由于生活环境与阿拉伯半岛相似,有着与阿拉伯人类似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同样充满了反叛精神。所以,追求专制统治的统治者倾向于依靠自己的奴隶和释奴来维持统治和保障自身安全。当然,统治者对臣民的支配力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历了一个复杂变化的过程,因此军事奴隶制在伊斯兰教兴起约一个半世纪后才出现。对此笔者将另文论述。

  军事奴隶制是一把双刃剑,它对于统治者来说具有一定风险。穆阿台绥姆尚能有效控制他的“突厥”奴隶军队,他去世后,他的奴隶军队及其后代便逐渐失去控制,以至于刺杀和随意废立哈里发,拉开了阿拔斯王朝衰落的序幕。尽管如此,后世的伊斯兰统治者仍然热衷于实行军事奴隶制。如前所述,直到20世纪中东都还残存有奴隶军队。研究18~20世纪东北非黑人军事奴隶制的美国学者道格拉斯·约翰逊(Douglas H.Johnson)指出,伊斯兰军事奴隶制的生命力和重要性都被史学家们低估了,它在东北非的最终消亡是英国殖民者干预的结果,其遗产对现代东北非的政治、军事和社会仍有影响。如果没有西方的干预和影响,军事奴隶制很可能还会继续存在。奴隶制度无疑是落后和不人道的,但它能满足奴隶主的欲望和需要。按照伊斯兰教的规定,穆斯林男子只能有四位妻子,且受到诸多约束,但纳女奴为妾则可以随心所欲,受限制甚少。因此,纳女奴为妾的穆斯林为数众多。军事奴隶制被实行的原理与之类似,它是前现代中东统治者在伊斯兰政治框架内满足权力欲望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它的长盛不衰说明前现代伊斯兰统治者对它的需求几乎是一种“刚性”需求,其风险可以通过制度的完善来规避。伊斯兰教对善待和释放奴隶的提倡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使得长期实行军事奴隶制具有可行性。

  (作者徐斐斐,系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世界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张箭,系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博士后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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