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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收天下兵”事发微——以岳麓秦简所见秦代民间兵器的回收与限制为中心
作者:尚宇昌 来源:《出土文献》2022年第2期 时间:2022-09-07

  摘 要:秦统一后“收天下兵”,重视对民间兵器的回收与限制。据岳麓秦简,“私挟县官兵令”要求回收民间仍可使用的官兵器,政策意图在于补充军备,以支持秦军的统一战争及统一后的内外军事行动;而“令十一”与“新黔首挟剑兵长刀令”等,则更多是对新黔首所持私兵器作出限制,长兵器是其关注的方面,此举意在形成秦在新占领地区对重型武器的垄断,削弱关东民间反抗力量。在这种认识下,贾谊所谓“收天下之兵”“以弱天下之民”,或需重新理解。

  关键词:秦始皇 收天下兵 岳麓秦简 新黔首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统一后:

  (秦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名民曰“黔首”。大酺。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

  在秦“初并天下”后的系列政治举措中,“收天下兵”是重要一环。

  长年战乱中,必然会有大量兵器散落民间。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里说“始皇既立,并兼六国,销锋铸鐻,维偃干革”。为了维护统一政权的稳定,中央政府在天下初定之际加强对民间兵器的管理,以达到“偃干革”的目的,这一点似乎不难理解。问题在于,秦始皇“收天下兵”是“收”何种“兵”?“偃干革”是要“偃”谁人之“干革”?秦收兵之举的具体情况又是怎样的?

  围绕这些问题,学界目前主要存在两种观点,这里暂称其为“弱民”说与“关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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