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张载《西铭》的宗旨是阐明儒家的宇宙本体论,具体来说,即“一本万殊”“民胞物与”的观念。其意涵为何,关涉对于中华文化特质的理解以及与西方文化特质的比较认知。虽然治思想文化史的学者对此多有研究,但其中两位学者的探讨尤其值得注意,一是何炳棣借由研究《西铭》提出,秦汉以降儒家的宇宙本体论是宗法模式的。这需要进一步讨论《西铭》与后世宗法、宗族问题的联系。二是吕妙芬对于《西铭》诠释史变化的厘清,她发现晚明开始愈来愈多人引《西铭》批注《孝经》,尝试说明晚明关于仁孝论述有异于程朱学的新意涵。她还探讨了《西铭》诠释的现代转折问题。笔者注意到,明代特别是晚明族谱序言受到《西铭》的深刻影响,反映出明代士大夫对于族谱修撰以及宗族建设的新看法,他们甚至比较了中西文化,故在此就这些问题谈谈粗浅的看法。
一、宋儒对于《西铭》的诠释
张载(1020—1077),字子厚,世称“横渠先生”。张载《西铭》原名《订顽》,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浑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残疾、惸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对于这段话的主旨,程颐的门人杨时(1053—1135)问道:“《西铭》深发圣人之微意,然言体而不及用,恐其流至于兼爱,后世有圣贤,而推本而乱,未免归过于横渠。”担心人们将《西铭》等同于墨子的“兼爱”思想,请老师“为一言推明其用”。程颐(1033—1107)回答说:“至若《订顽》,明理以存义,扩前圣所未发,与孟子性善养气之论同功,岂墨氏之比哉?《西铭》理一而分殊,墨氏则爱合而无分。分殊之蔽,私胜而失仁;无分之罪,兼爱而无义。分立而推理一,以止私胜之流,仁之方也。无别而迷兼爱,至于无父之极,义斯亡也。子比而同之,过矣。且彼欲使人推而行之,本为用也。反谓不及用,不亦异乎?”讲明《西铭》与“兼爱”的不同,《西铭》是理一分殊,以仁止私,推行即为用。“理一分殊”是程颐提出用来概括张载《西铭》的思想,就是说天地间有一个理,而这个理又能在万事万物之中得以体现,即每个事物中存在自己的一个理。此外,《西铭》中“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被后世学者概括为“民胞物与”,意思是说百姓是我的同胞,世间万物,都是上天赐予我们的。指仁者爱人类,同时也爱自然万物。正如吕妙芬所概括的:“程颐讲‘理一分殊’,旨在确立儒家亲疏有别、上下秩序井然,却又能从己身、己家出发,超越一己之私,以致仁民爱物的基本立场。”
吕妙芬还指出朱熹承袭程颐的观点,对“理一分殊”多有阐发。朱熹(1130—1200)说:“《西铭》大纲是理一而分自尔殊,然有二说。自天地言之,其中固自有分別;自万殊观之,其中亦自有分别。不可认是一理了,只滚做一看,这里各自有等级差别。且如人之一家,自有等级差别。所以乾则称父,坤则称母,不可弃了自家父母,却把乾坤做自家父母看。且如民吾同胞,与自家兄弟同胞又自别。龟山疑其兼爱,想亦未深晓《西铭》之意。”又说:“盖乾之为父,坤之为母,所谓理一者也。然乾坤者,天下之父母也;父母者,一身之父母也,则其分不得而不殊矣。故以民为同胞,物为吾与也,自其天下之父母者言之,所谓理一者也。然谓之民,则非真以为吾之同胞;谓之物,则非真以为我之同类矣。此自其一身之父母者言之,所谓分殊者也。”吕妙芬主要依据这些论述,强调“在儒家‘万物一体’视域中,人伦位分的等差之序始终不可抹杀,这也是维系儒家家族与政治伦理的关键所在。”她还综论道:“对程、朱而言,《西铭》虽主在讲述天道性命相贯通之仁体,但它完全符合儒家肯定儒家差序的人伦关系,以及从自身和家庭起手,逐次推到宗族、乡党、民、物的道德实践次序……程、朱对《西铭》的推崇,更在于它谈及‘人与天地同体’的宏大气象。”
二、明代族谱所见“一本万殊”“民胞物与”观念的意涵
明人纂修族谱受张载、程颐等宋代新儒家思想的影响,将修谱作为宇宙观考虑,视为人的“知本”行为。明代诸多士大夫从“一本万殊”的角度思考问题,明初浙江余姚人赵㧑谦(1351—1395)指出:“天下事物之理,皆一本而万殊者也,有大而旷漭,可循而知者;有小而浅近,不可得而知者。如天下之山千支万派,起伏散峙,若不可得而知者。苟求其所自,虽南北西东之异,支派贯达,要必宗于五岳。五岳之大,脉则总于昆仑也。此虽大而旷漭,由万殊而求一本,可循而致也。”“一本而万殊”犹如天下山脉宗五岳而总昆仑。同时“一本而万殊”也见之于江河之喻,而祖先之于子孙亦是同理,修族谱则是“万殊而求一本”。
曾棨(1372—1432)江西永丰人,明永乐二年(1404)状元。有人欲修谱而向曾棨索序,曾棨说:“君欲知而谱,盍知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乎?夫万物本乎天,则凡物之以生以育,以长以成,皆归于大造之赐。矧伊人之生而且灵于物者,而可不知其所自耶?欲知其所自,则当于其祖焉。思之何以当思乎祖也,盖祖者吾先代之所自出,而后人之所由传者也。由一本而十百,由十百而千万,皆自此而散殊也。知一本散殊之义,则当思是谱以为尊祖敬宗之器。”认为万物本于天,人本于祖,人是一本散殊,修谱可以尊祖敬宗。
高攀龙(1562—1626),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东林党领袖。高攀龙所修《家谱》的《谱序》,是一篇具有思想史、观念史价值的谱学文献,从吾身即天、终生孝敬的世界观、人生观讨论修谱的意义,讨论君子不敢忘亲即敬的人生观,从北宋张载社会认识论的视角看待修谱的意义,得出“为天下万世而谱其祖”的重要观点。
与“一本万殊”相应的是“民胞物与”思想,对明人也有很大影响。明人认为修谱就是培养宗族族人之间、社会人与人之间普遍的爱心,改善风俗。著名学者吕楠(1479—1542)认为《西铭》是“横渠张子作四海之谱”。另一位学者聂豹(1486—1563)则认为:“《西铭》一篇为天下古今之全谱,即谓撰述,叙为《西铭》之绪传可也。”“全谱”“四海之谱”高度评价“民胞物与”思想乃是天下修谱的宗旨。这种认识也有助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如沈一贯(1531—1615)的谱序说:“推类而言,则四海兄弟通为一族,而无形骸之分可也。”就是一个例证。
高攀龙指出:“夫天之生物也,一本。人物之生久矣,方以地殊,地以氏别,遂各为城府,为町畦,为戈矛。设溯于百世绝代之上,其为吾之宗耶?非耶?不可知也。是故谱不可以己也。博而求之,非吾谱者且不可知,况丽于吾之谱,敢弗爱与?约而求之,丽吾谱者去途之人远矣,况于吾同服、同宫、同气之亲,敢弗爱与?是故谱不可已也……夫吾之谱明,则天壤之间,民吾胞,物吾与,无弗爱也,况于谱者乎?”认为事物一本万殊,发扬张载《西铭》“民胞物与”的思想,谱系使族人产生爱心,可以推及民间,促进社会爱心的生成。
宗族知本,姓氏知本,追溯姓族之本则出现华夏之人以黄帝为共祖的观念。林弼(1325—1381),在谈到谱牒与姓氏的关系时就追溯到黄帝。他说:“谱牒非古乎?曰:古也。书契以来,世次之有考者,皆是也。黄帝二十五子,得姓十四,其所以别生分类者,必有其道矣。”
郑真,洪武四年(1371)乡试第一,授临淮县教谕,升广信府教授。他认为姓氏之祖是黄帝:“夫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黄帝子孙有本有支,分封别姓,散满天下,传数千百载,以至于今日,殆不偶然也。”意即黄帝子孙遍天下。
福建仙游人郑纪(1438—1513),明天顺四年(1460)进士,历任翰林庶吉土、国子祭酒、浙江按察副使、户部侍郎、户部尚书等职。他的论述更加详备:“浑沌之初,天地定位。上下摩荡,气化而生万物。是天地乃万物之父母也。物既成形,各以气类交感,而形化生矣。形化之后,各父其父,各子其子,各孙其孙,千枝万派,势不可混而无别。古先圣王乃赐姓命氏,以别其族,如虞之姚、夏之姒、商之子、周之姬之类。姬之后,又别为郑、为鲁、为卫,不一而足。然推原其始,则皆黄帝之后,而为厥初生民者之子孙也。盖初之别姓,以种类之伙,亲疏无别,则恩爱混于所施,恐厚其所薄而薄其所厚,仇怨攻争由是而起,其意亦甚善也。后世别之既久,遂隔骸膜而分尔汝。贤者知有父子、有兄弟,以至堂从功缌之间,恩爱流通,有差无间。不肖者知有父子兄弟而已,至于堂从功缌之亲,则相视如涂人焉。其又甚者,父子兄弟之间,亦皆相仇雠,况堂从乎?此则分别既久之弊,而近世贤士君子谱图之所由作也。夫先王赐姓,一本之散于万殊也。近世谱图,万殊之归于一本也。其实皆欲保全恩爱于无穷焉。”黄帝之于得姓之族,乃“一本之散于万殊”,近世谱图则是“万殊之归于一本”。黄帝子孙,就是一本万殊的产物。
林俊(1452—1527),明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林俊指出:“气为万物之祖,与形相附丽者也。其始也化诸气,气类为形,同之人皆族也。其渐也化诸形,形原诸气,同之气则族也。气之初也,其又盛,则同生而别之姓,如黄帝二十五子为十二姓,又一初也。初生继,继生析,析生疏,末异而本则同。王公贵人、马走牛医之贱,其无能易也。”将人之“本”追溯到黄帝,而人不过是“气”之所化。也就是说,气为万物之祖,黄帝为人文初祖。
以上林弼、郑真、郑纪、林俊等人对于修谱的热情,是同作为黄帝子孙联系在一起的,这或许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后,新国族建立之所需。这也令我联想到,清末民初,黄帝讨论热烈,盖因推翻清朝建立民国所需,黄帝子孙象征国族,有些学者强调黄帝是这一特殊时期所制造,如上所述,明早期可能也是黄帝观念强化的重要时期。
三、明人对中西文化的比较
明万历年间西方耶稣会士利玛窦来华,中土士大夫接触到西方传教士带来的西方文化。晚明西方的思潮也对士大夫认识《西铭》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提供了新的参考。吕妙芬认为,明清天主教以天主为人之大父母,强调以昭事天主为优先的想法,对儒学基要义理有较大冲击。不过中国信徒并未完全忽略《西铭》,如徐光启以“民吾同胞”来说明普天之下人类原同一祖,再由始祖亚当上推天主创造之原;韩霖则以四海一家、万物一体来说明天主教敬天爱人之教义。儒家士人也确实出现主张“事天先于事亲”的看法,如安世凤(约1557年生)即是,他还反对“理一分殊”之说。
我在明代族谱序言里发现,金声所作《城南叶氏四续谱序》是一篇中西文化比较难得一见的谱序。金声(1598—1645),明末徽州府休宁县人,出身商人家庭,寄籍湖北嘉鱼。崇祯元年(1628)中进士,选庶吉士,次年升任御史。以清军初犯北京荐人不效自请罢斥,告病回家乡休宁隐居,练兵组织抗清,兵败不屈而死。该序内容可分为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写序缘起:“叶翁鹏季为吾乡隐君子。余自总角时见翁,翁为余改窜文字;比壮,而翁之季子来问业。翁成其家谱,以示余,谓余通家好,征序焉。”介绍了金声与叶家曾相互教学,有通家之好,故叶家请其作谱序。
第二部分谈作序的思路:“余思序者,所以序作书意耳,翁之为斯谱也,所以作谱之意诸家言之尽矣,余又何云?而余适与泰西宿儒论学,颇相感触。”书序要谈作书意图,鉴于该谱有多序阐发,已无剩义。恰好他与泰西宿儒论学,就此谈些感想。
第三部分是对西学看法:“其言万物最初一大父母,今四海之内皆为兄弟,回念而爱其大父母,遂相推心以及此兄弟而相爱焉,此大旨也。或曰:‘信若此,则何为其戛戛于一姓而家谱是珍,不亦隘乎?’曰:‘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君子观于同人之象,而反得类族辨物,故亲亲有杀,古谓之天秩,天秩定而万物各得其所,夫是之谓大同。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泰西不为是说。学尊性命而明物察伦,断断焉,井井焉,其必不可意假借而私游移。吾喜其与吾中土圣人大道往往符合也,爱无差等则墨矣。由斯以观,谱义大矣。’皆曰然。”金声了解到西学之旨:万物由天主大父母所创,人类皆为兄弟,感念而爱其天主大父母,于是彼此推心置腹为兄弟相爱,是为西学的主旨,即兄弟之爱来源于天主。或许有人认为,相信这些,会觉得关注一姓家谱也太狭隘了。金声强调,物有差等符合情理,君子观察人的共性,进行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辨别,所以亲属有所差别,古人认为这是自然形成的秩序,称之为“天秩”。中国文化的“大同”观念,即“天秩定而万物各得其所”。把具有差别的人与物放在一起等同看待,会使天下生乱,西学与此不同,重视性命而且非常清楚事物、人际的关系,专诚守一,井井有条。金声说喜欢西人主张与中土“圣人大道”符合,他认为西人爱无差等之说与墨家兼爱的主张颇为类似。因此,修谱之义很大。大家都赞同他的看法。
第四部分是对叶氏族谱的评价:“取翁谱而简阅之,总十纲,而其精在保世灏灏大同之念,直欲万物各得参券最初,人人亲其亲,长其长,率此以平天下,道不越此,宁惟为叶氏私书哉?爰书斯言,以为之序。”叶氏族谱内容分为十项,精义在于“保世”与广大无际的大同理念,欲使万物各得其所,亲亲长长,以平天下,道理正在于此。
由此可知,西学强调天主为大父母造世,人民平等相爱。中土的“大同”观念则强调有差序的自然秩序,不如此则天下乱。金声喜欢西学主张往往与“中土圣人大道”符合,但是认为西学之旨近似中土墨子的“兼爱”主张,表达出西学主旨仍属异端,而非儒家正统的仁爱主张,心中想维持的仍是儒家等级秩序。在金声看来,叶氏族谱体现了儒家对于大同社会的认知,是非西方的,非兼爱的。
四、余 论
《西铭》阐发了儒家的宇宙本体论,程颐将其概括为“理一分殊”,此外“民胞物与”也是其重要表达,宗旨在于仁爱,儒家主张人们从己身、己家出发,超越一己之私,建立亲疏有别、上下秩序井然的社会。朱熹承袭程说,强调等级差别是由家族推广到社会的合理秩序。程、朱均反对将《西铭》理解为主张“兼爱”,与墨家区别开来。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士大夫对于《西铭》高度重视,在族谱序言中阐发“理一分殊”“民胞物与”对于修谱与宗族建设的指导意义,将修谱与宗族建设作为其具体实践。明代早期士大夫还强调修谱是黄帝子孙追寻根本的行为,是一本万殊的体现。晚明又有士大夫将修谱行为与西方天主教带来的宗教性西学主张比较,指出虽然儒学与西学有符合之处,但特质不同,途径相异,坚持中土儒家大同理想模式。不同于西方天主大父母造物,中土是人主创世,不同于西方兄弟是平等的“兼爱”,中土兄弟是差序之爱。但是,从晚清到民国,一些学者摆脱传统诠释框架,以接引世界价值,《西铭》在现代的诠释中,常被赋予平等、博爱的意涵,现代新儒家尤其如此。不仅中国,东亚学者也有类似者,如韩国学者姜周镇《金柱臣之族谱序研究》指出,金柱臣于朝鲜肃宗二十年(1694)为广州金氏族谱所撰序言,该序不同于一般韩国谱序,皆主张同祖同根,以同族之和睦协助的内容为主。不以同一族谱所载一族为限,较诸国民而言之为同胞,较诸同胞而言之为亲戚,以一视同仁为主。其同样重视父系与母系,“意味男女平等之思想”。该序受到“民胞物与”观念的影响。《西铭》表达的核心价值与现代价值观有相似之处,但其实质是中土的、儒家的,所追求的“大同”理想是非西方的。明代士大夫修谱与宗族建设受到《西铭》的影响,是“大同”理想的实践,体现了中国宗法、家族文化的独特性。
(作者常建华,系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主任、历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