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晚清以降,原属生物领域的进化概念被推演到社会领域,从生物层面塑造同质精英化群体的主张随之成为民族学界形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方案之一。然而,实践中遭遇的种种困顿反映出所谓的精英群体并非“中华民族”的真正内涵,更不是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最终或最佳方案。在抗战爆发的背景下,学者们逐渐不再将中华民族共同体维系于身体素质和血缘联系,以优秀的民族文化为核心,在精神层面树立民族自信、凝聚最大合力成为救国救亡的新希望,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方案就此发生了内在逻辑转向。在今天考察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时,这段短暂的探索具有作为逻辑与实践中介的特殊历史意义。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人种改良;择优汰劣;民族自信
近年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问题逐渐成为学界特别是民族理论界的热点话题,作为共同体本质属性的历史基础、演进历程、内涵结构等要素也随之得到充分论证。一般认为,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融中生发的共同记忆与文化体认是近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的重要基石,有学者直接以“文明共同体”来指代中华文明与其人群载体的结合[1]。这些成果为进一步深入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容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学理基础,也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走向繁荣发展。但如果将中华民族看作一个血脉相连,文化相通的共同体,那么仅仅从文化角度论证这个共同体的建构之基似乎有失偏颇。事实上,伴随着近代科学意义上的人种知识传入中国,民族学也随之以“民种学”的面貌开始进入中国知识分子的视野[2],曾经有民族学学者尝试以生物层面的人种改良作为建构现代中华民族之工具,但这一段历史却较少被从事近代民族理论研究的学者所注意,[3]而在近代中国人种改良思潮研究相对集中的优生学领域,大部分研究注重考察人种改良对近代婚育观念的影响,对其与现代国家构建语境之间的关系考察不足。
2012年,笔者曾著文对这一问题作初步探讨,指出民国时期知识界从生物层面进行人种改良的主张是中国知识精英民族复兴整体思路中的一部分。[4]现在看来,这一主张不仅是当时民族主义情绪下救国方案的一种,更是知识界探索“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理论的早期尝试,它试图回答的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基础的问题,而如何阐释这一问题事实上牵涉到对共同体构建底层逻辑的安排。那么,这种尝试的发展理路如何,又为何走向湮没,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方兴未艾的当下,厘清前人的探索历程,不仅为目前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前景观察的视角,也有助于进一步夯实理论根基,为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提供更为精准的阐释方案。因此,笔者试图从晚清以降的中国人种改良思潮出发,考察当时民族学界以此为视角构建民族共同体的设想,指出其转向及对探索“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的重要意义,并关照与这一历史景象交相映照的近代中国民族理论之发展过程。
一、引言:“文明中心”的人种焦虑
古代中国一贯以文化的高低区分华夏与蛮夷,讲究仁义道德的文明人就是华夏,不遵循礼义德行的野蛮社会就是蛮夷。华夷之辨实质上是文明与野蛮先进与落后、高贵与卑劣优越与低贱之分,“文化”成为传统华夷秩序的核心,而长期自诩为“文明中心”的中国人,在天朝上国的自我认知中,对体质和种族特征并不过多介意。《太平广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关于昆仑奴的传奇故事:唐朝汾阳郭子仪,家有十院歌姬,与崔生相爱,崔仆昆仑奴摩勒身怀异术,深夜潜入郭子仪府中,将红绡带出,与崔生结为夫妇。郭子仪知道后,感叹昆仑奴摩勒侠肝义胆,一身绝技,推荐他为皇宫侍卫羽林郎,昆仑奴不仅不愿为官,反劝说郭子仪辞官修道,终得道仙去。[5]这个故事本身有着浓重的演义色彩,但在戏剧化文本的背后,可以发现,“家住海中州”[6]的昆仑奴不仅没有因为“黑如漆”的肌肤而被讥为“劣等”,反而因其具有“忠仆”“侠士”“世外高人”等一系列符合传统士大夫价值观的特质,获得了主流社会的认可。可见在时人眼中,体质特征并非“优劣”标签,只要受到中华文明教化,具备传统士大夫阶层认可的礼义德行,服饰、饮食习惯迥异的群体,甚至“异种”人群同样可以被塑造为普通人所仰望的楷模与榜样。
然而,这种源于“文明中心”的自信,却在近代被西方主导的“世界”体系外在化”的过程中逐渐异化。随着近代世界变局的展开,西方列强携坚船利炮侵入中国,《南京条约》等一系列辱国条款签订之后,中国人挣扎着从“天朝上国”梦中惊醒,梁启超感慨道“以今日之中国视泰西,中国固为野蛮矣”,[7]严复也哀叹:“中国之积弱,至于今为已极矣”,“大势岌岌,不治将亡,为有识所同忧”。[8]欧美诸国体制完备,中国却政治凋敝的现实促使知识界将视线转向西方,寻找器物与制度背后决定国运荣辱的关窍。在达尔文和斯宾塞的进化论思想影响下,知识人士渐渐将中国的问题归咎于“人”的问题,继而衍生为“人种”的问题,认为历史即是“人种之发达与其竞争”过程的讲述。[9]严复梁启超等人指出,种群争斗的结果是“弱者常为强肉,愚者常为智役”,[10]优种必然消灭劣种,所以,唯有强种方能强国,从这时起,人种改良就成为知识界建构新的民族共同体的知识来源之一。
二、作为方法的身体:人种改良与国民整合
20世纪初,受到“强种救国”思想与西方近代民族主义的双重影响,中国知识界开始频频使用“种族”“民族”“国民”等相关名词、概念来表达对中国命运的关心,认定“凡立于竞争世界之民族,而欲自存者,则当以建民族的国家为独一无二”。何为“民族的国家”呢?在时人看来,“合同种异异种”便是“一民族的国家”,“种发而智进,则触接交通而竞争起,竞争起而胜败见,胜败见而死生存亡之机决于是数群之内,有具智力强者,则能群同族以造一组织体以御他群,他群绌其组织之善焉者,则胜其拙者焉,其尤善者则尤胜焉。数千年兴亡之迹视此矣,其组织体之进化也,则名之曰国”。[11]这种优胜劣汰的逻辑既是时人所熟悉的进化思想在社会文化领域的延申,又恰好契合了当时改造国民,建设强大国家的时代呼声。遗传学家谈家桢就曾回忆道,他之所以选择学习遗传学,是因为疑惑“中国人被帝国主义欺凌,被压迫,被人称为'东亚病夫’,是否在'人种’上出了问题呢?难道中国人天生就是个劣等民族吗?遗传学不仅能改良动植物'种’的问题,还能改良'人种’,这岂不是一门富国强民的学问?”[12]知识人士们相信,我们之所以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正是因为遇到了“德、智、体”均强于我们的他种,在这样的威胁下,为了避免被淘汰,应该主动采取人为的方式,淘汰我们中的“劣种”,保留“优种”,塑造一个同等优质的群体来面对西方的挑战和竞争,从而使国家不灭,种族不亡,这种人为淘汰被冠以“改良”的名义,生物学理论就此与宏大的社会理想产生了关联,并被视为其得以实现的理论工具。
1918年,陈映璜在《人类学》中以“沙砾说”来阐释人种改良的过程。他将优劣不齐的人类群体比喻为黑白杂色的沙砾,提出纵然不能使黑白互变,但只要将黑色者捡出,那么自然剩下白色,所以,“本来之心身性质,恶劣者固不能遽化为优善,然试将此恶劣之种子,渐行择出,不使遗其子孙,将来社会全体,或可有希望尽善之一日”。[13]1919年,陈寿凡根据达文·波特(C. B. Davenport)所著的《优生学的遗传基础》(Heredity in Relation to Eugenics)编译了《人种改良学》一书,提出癫痫、疯癫、酒精成瘾、贫困、犯罪都是可遗传的不良素质,因此,必须以生物手段除去方可实现人种之改良。作为较早向国人介绍人种改良知识的两本论著,它们传递的优胜劣汰与泛遗传论观点共同塑造了中国知识人士对人种改良理论的最初认知,以“择优汰劣”为逻辑内核,将源于生物意义上的改良发散运用到人类种质选择中去的思路很快被学界广泛采用。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案:
(一)选择优等国民建立精英国家
1920年起,丁文江在《改造》杂志上连载《哲嗣学与谱牒》[14]一文,他指出,历史上的社会动乱皆是由于人口膨胀,超出社会资源的负载能力造成的,所以,为了利用好有限的资源,必须限制生育,“使得社会里面的优秀的分子多生儿女,恶劣的分子少生儿女”,最终使“一个社会里面优秀的人一天多一天;恶劣的人一天少一天”这就是人种改良的过程。[15]陈长蘅从人类历史演进的角度进行观察,指出,“前此世界历史中,许多光荣灿烂如荼如锦之国家非不极一时之盛,惜皆不能长治久安,而以衰乱灭亡为其终局。如埃及如巴比伦如希腊如罗马如西班牙如土耳其、如今日之中国,非灭亡斩绝,即中衰不竟。”究其原因,是“由于善种之学不讲,善种之法不施,任人民自生自养,致种族日形退化;一国之中,多数人皆丧失其领袖文明或撑持文明之资格,与铸造社会或扶助社会之能力,故国破家亡,民奴种灭,人文亦随之扫地也。”[16]所以必须注重人种的改良,“舍民数的优越而取民品的优越”,[17]周建人则认为,先天不良的人群亦得以生存本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但一个社会中,若先天不良的人群繁殖过多,“则种族的向前进化,必将中止,或渐向后退”,“由遗传学上又证明孱弱、白痴等,并非偶然变成,却系从祖先传来”,“因此改良人种的方法,便只在将好的人民增多,将坏的除去”。总之,“只有适于生存的能够繁衍他们的子孙,不适于生存的要渐渐灭亡”。[18]
那么,如何于具体的社会情境中运用择优汰劣的方法实现人种改良呢?陈长蘅提出,贫穷者、无知识者“应仿效资产阶级,智识阶级,和世界各自由民族牺牲一部分生育量,才有前进上进的希望;才能够速速达到种族的自由平等,政治的自由平等,和经济的自由平等”,才能确实保障我们整个民族未来的“生存权”。[19]吴泽霖也认为,中国民族在先天方面并不劣等,之所以表现出衰弱,“大部分是受了贫穷的影响”。[20]在他看来,生活在贫困线甚至生存线以下的人群“一大部分的精力,充其量只能求得一饱,事实上都在过着兽化及蛮化生活”而无精神追求与民族意识,只有具有一定财富、知识与社会地位的人才有产生民族意识的可能,是优等的国民。而“一个民族在人数方面,尽可有四万万,甚而至于十万万,如大多数的人,都在过着这样牛马的生活那在民族复兴上,非但没有裨益,并且还是一种绝大的阻碍”。他提出,“我们与其有四万万贫病愚散的国民,还不如三万万或二万万生活舒裕,富有民族意识的民众”。[21]相较于陈长蘅和吴泽霖将贫穷归为“劣”的原因,卢于道则将社云地位低下者及道德品质亏缺者也纳入“劣”的范畴,他指出,在我国“愈是贫穷者,如劳工,如乞丐,愈是子女众多。无论其为白痴,低能,盗贼,皆任其生育,且较优秀之知识分子之生育为多。如此则过五十年一百年之后,岂非中国充盈着懦夫愚人,而优秀分子日随减少以至于淘汰?”[22]所以,他主张“挑选理想中所需要之社会分子”,比如,“大天才的种子,如生物学家达尔文,发明家爱迪生,音乐家贝多芬,政治家革命家华盛顿,这些人的后代,善为保存之。则优良种子必日渐加多”,另一方面,“低能儿或行为已犯罪多次者,即施以止育手术,使之虽结婚而无后嗣,以免不良种子再遗留在社会上”,在他看来,“此种优生办法,正如赛马者挑选善跑之种,伺牛者挑选富乳之种一般”,如此过几代后,国内公民必然皆十分健康优秀,而孱弱劣逊者皆被淘汰,“其社会必随之而改进”。[23]
学者们相信,“现在我们治社会者,必先求社会中各分子行为合宜,能有特出天才,固是庆幸万分,但至少的限度,是恶劣分子之铲除,及寻常分子之循规就范”。[24]正如生物学家沈同在《独立评论》中提到的那样:“究竟万事全靠人来做的,吾们的远祖,造成了我们现在据以为荣的文化......吾们希望中华民族和国家的未来情形好些,吾们该希望将来舞台上主人翁的品质先得优良些才是......为国家民族前途着想的人,为什么不在改良后代品质一点上去着想呢?”。[25]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原属于生物学范畴的优劣之分被泛化为个人的社会地位、职业受教育状况、健康状态、道德高下、甚至财富多寡之分,继而成为衡量种质优劣的标准与“择优汰劣”的依据,人种改良主张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以身体改造为出发点,旨在实现国民智力、道德、民族意识等全方位优化的社会改良方案,学者们希冀以这种方式实现全体国民在身体层面与精神层面的双重涤新建立精英化的国家。
(二)淘汰低弱体格培育优秀分子
与此同时,也有一部分学者在日益逼仄的国际政治与学术环境中看到了这一方案的困顿之处,提出了改良人种的另一条思路,欧阳翥是其中重要的代表。1926年10月,香港大学解剖学教授约瑟夫·莱克斯登·谢尔希尔(Joseph Lexden Shellshear)在英国《解剖学杂志》上发表文章称,中国人脑枕叶上特有的沟回与猿猴、猩猩相似,所以中国人种劣于西方人种。[26]这一观点似为中国的衰颓找到了生物学上的依据,很快在西方学界传播开来,德国学者库尔兹(Kurz)为之应和,认为中国人脑外部形态与红猩猩接近,可见黄种人由红猩猩进化而来,而“红猩猩居人猿第三位,则黄种在系统发生史上进化不如白人之高”,[27]此后,二人接连在多个学术场合发表类似观点。欧阳翥很快注意到这种贬损国人的言论,他借留学欧洲的机会“遍游英、法、德、荷等国,所至搜集证据,思有以辩其诬”[28]。1934年,当谢尔希尔在第一届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世界大会上再次发表类似观点时,欧阳翥已早有准备,双方展开辩论,面对欧阳翥列举的反证,谢尔希尔陷人两难境地“彼未见,则不周:见而不言,则有所偏蔽:二者必居其一”,最终“众意卒以铁翘(欧阳翥字铁翘--笔者注)之说为是”[29]。此次辩论的胜利使欧阳翥声名鹊起,也让中国学界关注到从体质及生理解剖角度论证种质的思路。1935年,第二届国际神经学会议在伦敦举办,受民国政府教育部的委派,欧阳翥再赴伦敦参会,国内学界对此寄予厚望,吴学周、刘咸等学者纷纷前往上海送行。会上,欧阳翥专门准备了《A Pithecoidform of Area Stritain the Brain of a Chimpanzee》与《人脑额回细胞之研究》两篇论文,力证白种人与黄种人的大脑皮质结构并无差异,对“中国人脑形态属低型式,有谓与猩猩相类者”的观点“加以透论,一洗欧人之谬误”,[30]发言颇为成功,国人赞其“获有殊誉,为国争光”,为神经学研究领域的“目下国内第一人”。[31]
归国后,欧阳翥将自己的成果以《中国人种优秀之科学根据》之名连载于《新民族》上,向国人详细阐释了欧洲学者借以污蔑国人低劣的枕叶沟回[32]及脑重问题。他指出,所谓枕叶沟回并非中国人独有,“吾人于欧洲人脑中曾亲见之。即英法俄德奥瑞士荷兰诸国学者所见关于猴沟之变异,见于记载斑斑可考。至脑盖发达不全,岛回显露而不掩盖者吾人于欧洲人脑中亦屡见之。必为此为人类不进化之特征,则各人种无分轩轾矣”,况且,“所谓孪生兄弟之脑,其构造亦不尽同,则异种间之同异,又何怪焉。”[33]而针对所谓中国人脑重较轻所以劣等的谬中国人脑之重量,实际上与白人者并无若何差别。白人之脑尚不及黑人之重。且白种内各民族间脑重差别亦甚大。白种人之脑中,自北欧至南欧,有逐渐减轻之势。德人与瑞典人之脑最重。法意人者最轻。前二者为北方民族。后二者则法人多为亚平宁族,意人属地中海族。或者此种脑重之差别,其基于种族者少,而基于气候者多。气候足以影响体重,体重又足以影响脑重。中国人之体重,平均较白人者为小,而脑重则相若。就大脑中灰白质分布而言,中国人大脑皮质区占大脑总容量百分之五十,四五,而荷兰人者为百分之五十,六五,实际相同。是脑重者灰质与白质同时增加,即此可知中国人脑之发达,不后于任何国人也明矣。[34]
在欧阳翥看来,西方学者所谓黄种人进化不如白人的结论,不仅在统计学上取样错误,解剖学上亦牵强附会,“为欲证实主观之见解,不惜以解剖学上事实迁就之”,“结论均轶出科学范围之外,而涉及人种政治问题乎”。[35]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中,如果还遵循择优汰劣的思路,通过筛选优等人群建立精英化的国家,事实上不啻于为全体国民自冠“劣等”之名,特别是抗战烽火日炽的背景下,这一做法不仅无益于抗战,还消解着统一国家的内在凝聚力。欧阳翥疾呼道:“岂有欲图民族之生存,而反先割裂自分其势者乎。须知多费一分力量于内争,即减少一分对外之力量。自弱即所以强敌,是假寇兵而赍盗粮也”,“适中敌人以华制华之计”[36]。
内忧外患的形势要求一切学术研究都必须以凝聚人心,团结民众为目的,注重医疗与生殖健康,提升全民身体素质的思路逐渐得到学界,特别是侧重于体质人类学研究的学者们的重视。刘咸指出“中华民族有如此优越之质性”[37]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国人身体之弱同样无可讳言,所以,强种的关键在于“善自保有”,“除注重体育,讲求卫生,改良膳食(应多食肉类)之外,实无强种他道”。[38]卢于道也悄然放弃了自己先前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相联系的做法,转而基于生殖健康的角度提出近亲不婚未成年不婚疾病不婚,没有经济能力养育下一代者不婚的人种改良主张。他认为,凡有遗传病精神病者当由政府以法律手续施以割治手术,使结婚而无后,“如斯不数十百年后,虽不能谓我民族全数成为优秀分子,而不健全之公民必可减少”。[39]潘光旦认为,那些有精神疾病者、低能者、意志薄弱缺乏自我控制能力者、乞丐以及盲、聋、哑等体格上的残疾者,“他们的婚姻应在不加许可之列,尤其是生育”,社会应采取主动的措施帮助自然界进行淘汰。[40]吴泽霖则强调婚前体格检查的重要性,如体质、心理或精神上有遗传缺陷的,比如“低能,血溃,色盲,杨梅,某种的聋哑,脚疯症,癫痫症,尿淋病”[41]等,医生不予签字,法律上即不能成婚。他指出,“否则我们一面尽可培养优秀分子,民族品质仍会受低弱者的影响而消沉不振的”。[42]欧阳翥不仅主张应“效法欧美,明病象,定准则,据之以定人之精粗健全与否”,禁止患有“可遗传之隐疾”者结缡,还提出“从可得全国人口中患遗传病者之多寡”,“穷患病者之谱系,而溯其渊源”,[43]他详细举例道:
“如偏头痛病(Migraine),血压病,眼跳病(Au-genzitern),肺炎病,血崩症(Hemophilia),癫痫病(Epilepsia)及神经系统之硬化病(Sclerosis)等,无不可以遗传。即口吃(Stuttering)与骨骼、血细胞、皮肤组织等之反常(Elephantiasis),亦皆可以影响其后嗣。而夜盲病(Nachtblindhoit)之遗传,且为显性。至于患神经病与精神病者其遗传因子之表现与后代也不必尽同。故祖先父母之患神经病(如疯瘫、半身不遂及半身麻痹)者,其子若孙可患精神病(如痴狂,低能等)。反之亦然。”[44]
知识人士们相信,应该施行严格的婚姻管理制度,以防疾病“由遗传因子以传诸后人”,凡“青年男女之相爱悦而欲结婚者,体格宜受严密之检查。苟其一人有可遗传之隐疾,则不得结缡焉。而患精神病之类者,遗传所及,流毒尤甚,故宜阉腐,绝其生殖之技能,以杜其传播”。同时,为了防止一些在婚后才表现出的疾病遗传,“凡欲结婚者,医生检查之外,尚宜注意于谱系。使一方之祖先曾患可以遗传之病者,则不得结缡焉。诚以遗传因子有隐显性之分,其为显性因子,而发现有时间之限制者,固无论矣,即使为隐性因子,祸不及其身,必及其子孙”,[45]“只要法令定得严密,执行得认真,成绩是较易昭著的。欧美各国现均已风起云涌从事推行,中国似亦应急起直追的努力,务使有缺陷的份子渐次淘汰,整个民族不致再受低劣分子的牵累。”[46]
从医疗与生殖健康范畴进行人种改良的思路昭示着学者们已经有了更为开阔和相对科学的视角,但尽管如此,其逻辑内核也依然是择优汰劣的生物法则,可以说,从生物层面进行人种改良的观点是20世纪30年代人种改良主张的主流,成为民族学界构建新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预案。
三、从自然选择到文化选择:共同体构建逻辑的转向
随着战火日炽,曾经如火如荼的人种改良讨论逐渐走向了沉寂,这其中固然有紧迫局势下,人种改良之法缓不救急且不合时宜的缘故,但笔者认为,学界构建民族共同体的主张逐渐发生了内在逻辑转向亦是不容忽视的原因。
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即有学者提出,环境对人口品质有重要影响,欲谋社会改良应注重改善环境的观点。1920年,赵天声翻译了美国E.H.richards夫人及上海沪江大学社会学教授、美国学者葛学溥(D.H.Kulp)的著作,提出优境学的概念,指出“优境学是优生学的基础”,是“即可实行”“现代的卫生学”。[47]宋介进而指出优境学与优生学是“双生之科学”,“如一小儿,有良好的遗传,更有良好的环境长成之后,必定是社会的优秀分子,尽瘁于社会事业,即以促社会之进步,致力于学术,即以增文化之发展。反过来说,有了良好的遗传,没有良好的环境,是不成功的”,[48]所以,“环境是先天之补助,欲使中国民族从先天所秉赋在一平等地位发展,不能不有好的环境”。[49]只是与当时广为人知的生物进化理论相比,这种观点并非时代强音,相关讨论并不多见。
直到1929年,孙本文与潘光旦展开“环境论与遗传论的论争”[50]引发学界关于究竟应从文化因素还是生物因素上寻求改良的思考,这一思路才逐渐受到更多知识人士的重视。孙本文批评从生物层面寻求改良的做法是“误解文化影响为生物特性。因此误解,就欲用生物原则去改变文化特质,当然是徒劳无功。”[51]潘光旦虽为优生学辩护,但也并非生物决定论者。这场讨论之后,他很快提出以完善社会制度的方式提高国民素质的设想。[52]旁观讨论的吴景超也委婉表达道:“想用优生政策来改良社会,其根据是很薄弱的”,而“改良社会,使天才得到机会,得脱颖而出,或使可以有为之青年,得向上发展;其理论上之根据是很巩固的。”[53]可见,这场学理之争客观上启发了知识人士对社会改造方向的思考。
193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社会改良问题中的文化因素。学者们指出“我们想达到改良种族的目的,非优生与优境同时并进不可”,所谓的“优境”就是“予以适当的教育境遇”。[54]于景让批评了之前一些学者限制生育的主张,他说,“我们没有权利特别强个或劝导所谓下层阶级节制而一方却奖励所谓天才或智识分子的生育。救济贫穷,应当别求方法。而智识分子之病态的节制,我们当然并不认为正当。”在他看来,文化改造的力量远远大于生物特征所带来的影响,“在人类社会中,环境的力--尤其是教育的力,是很伟大的。这力虽不足以完全支配人类的命运,然而可以左右人类的命运,则我们倘不强闭自己的眼睛,当不容否认。所以我以为在中国优生虽很重要,而当务之急,却是优境!”,[55]“我们没有把国内的设施发展到水准以上,我们没有把国内的教育发展到人人可有受教育的机会,我们没有权利把愚劣者判断为遗传性的愚劣。”[56]对教育的强调显示出知识界正在突破生物特征决定论的影响,开始尝试通过改造社会文化环境来实现种质改良,这也意味着以生物层面的人种改良作为建构民族共同体之方案的思路已经走向式微。
抗战的全面爆发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方案的进一步转向。1937年,卢于道反思了之前学界对文化的轻视,指出,尽管今日中国“四面楚歌,陷于衰隳萎靡状态之下”,[57]但若只就当下的文明程度来判定种族之优劣,未免失于肤浅。比如“德国科学很发达,但二十年前被协约国所败:犹太民族是无国家无组织,但世界上犹太科学家及大富翁不胜指数。究竟德国民族是优而犹太民族为劣乎?这是很难断言。”在亚洲世界来说,西方人认为黑种与黄种是劣种,但日本为现世第一强国,日本也是黄种,所以,如果就中国目前的衰弱“说中国民族已老朽将死了,或是说中国民族根本是无组织能力的,无研究科学能力的,不爱清洁的,五分钟热度的,一言以蔽之是劣等的!显而易见这些说法都挟有成见不足为凭。”事实上,中国民族为世界上最早开化者之一,创造了繁盛的文化,五千年来延绵不绝,足以证明“中国民族为世界上优秀民族之一,是无可疑问”。[58]欧阳翥则从人脑构造的角度强调中国人种本属优秀,他说:“民族文化之昌明,与民族智力之高下,有莫大之关系。吾人之脑既若是其发达,吾人之祖先数千年前已有极光明之文化,彪炳宇宙,天文历数自称系统,不与人同,非智力超越者讵能至此。则中华民族之优秀,不在世界上任何民族之后,可无疑也”。至于近代的衰败,则是由于“数百年来之奴隶教育,重文轻武,流毒所及,偏于积弱。运动之不讲,营养之不足,一自仅存,莱摩不振”。他提出,如今“须知自信乃自救自助之先驱,必自信然后能自拔”。[59]以优秀的文化为内核凝聚起民族自信,构筑一体化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很快成为民族学界的普遍看法。学者们呼吁国人“明瞭自身对于国家之责任,锻炼身体,多求知识,为国服务,各尽所能”,[60]相信只要“善保其自信力,而不为一切外来浮言所动”,“精诚团结,统一意志,集中力量,服从指挥,竭全力以御敌,最后胜利,庶几可期”。[61]身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人类学组主任的吴定良也指出:“我族得天独厚,幸何如之。我们有了先天的优良本质尚嫌不足,每个份子在其本位上,必须用最大的努力改进环境,创造文明,继往开来,自强不息,做一番伟大事业为人群之表率,如此方才不愧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吾愿国人共勉之”。[61]
从清末梁启超在中西方比较中对“中国固为野蛮矣”[62]的担忧到抗战时期学者们提出“中华民族之优秀,不在世界上任何民族之后”,[63]在近代的国难阴霾中,中国知识精英不断探索构建强大民族共同体的方案,时至20世纪40年代前后,民族学学者们已经不再将这个民族共同体维系于身体素质和血缘联系,在精神层面树立民族自信、凝聚最大合力成为救国救亡的新希望,而优秀的民族文化已经成为这个凝聚核心。
四、余论
1943年,卢于道总结反思了这一时期学界的人种改良主张,提出三个观点,“第一,各种民族经过很长的历史,其血统已相当混杂,故要找出生物学家所认为纯血统者,已完全不可能。第二,各民族的特性差异,究竟由于先天遗传抑由于后天环境,不可不辨:现在许多事实告诉我们,后天环境的影响,远胜过先天遗传。第三,即使各民族尚有先天遗传的特性差异,然而差异和优劣不同,差异是客观的,而优劣是主观的”。[64]卢于道的反思体现出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以来,民族学界关于人种改良主张的一系列重要认知。不仅事实上否定了从身体与血缘构造同质精英化国家的思路,还提出文化等社会因素对塑造民族共同体的重要作用,更为难得的是,这段反思开始触及各民族兼容并包,美美与共的发展前景,体现出中国民族学界强烈的民族自信与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问题的前瞻性思考。与此相伴的是20世纪40年代以后,学界建构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思路逐渐清晰,以统一的新型文化构筑一个新的中华民族国家成为学者们的共识。[65]
以生物层面的人种改良作为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之工具的这段探索最终湮没,但它却事实上回答了晚清强种以救国的时代议题,通过对这一问题的实践探索与理论辨析,中国知识精英重新坚定了民族自信,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方案发生了内在逻辑转向,近代中国民族理论研究也从此走向更高的逻辑层面,为从文化视角重新阐释这个多民族国家团结统一的学理依据奠定了基础。同时,部分学者对民族间差异与优劣关系的思考提示了进行中国化民族理论创新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体现出一种秉要执本的眼光和格局。可以说,人种改良救中国的尝试是近代中国民族理论萌发的重要推力,尽管这段探索仅是短暂的序曲,但在今天考察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时,亦不应忘记其作为逻辑与实践中介的特殊历史意义。
作者刘波儿为南京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近代民族与边疆史、民族学学术史研究。原文载《青海民族研究》2020年第4期。图片来源,网络。原文注脚已删除,为便于读者了解原文引用史料或特别说明之处,正文中用“[1][2][3]”等字样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