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史学前沿 > 综论
幕府史学活动与清初学术文化发展
作者:李金华 乔治忠 来源:《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22年上卷 时间:2023-07-05

  清初,统治官僚阶层沿袭前朝遗风,上至朝廷命臣下至地方官员,开设幕府的现象极为普遍。而清廷在依赖汉族官员加强地方治理的背景下,对于官员聘请士人开设幕府的现象,处于听之任之的状态。清初幕府的功能也承袭以往,士人除了处理政事外,亦协助幕主编书校书、整理古籍文献,随着朝廷对文化事业的倡导,很多官员甚至开设专门的学术幕府(当前,学界对于清代幕府的研究除在个案研究上取得一定成绩外,对幕府在清代各时期学术发展中的整体特征及意义的研究也多有出现,如尚小明《学人游幕与清代学术》、林存阳《乾嘉四大幕府研究》以及李金华、乔治忠《晚清幕府史学活动的经世意义及其局限性》等,但对于清初幕府史学活动的特点和意义进行系统梳理与深入探析的研究尚未出现。)。而作为朝廷命臣的幕主,在建设地方文化及完成朝廷下达的学术任务的过程中,以幕府为媒介,将官方与私家的政治与学术观点相调和,从而使官方与私家在学术文化建设中形成良好互动的局面。

  一、幕府借编修方志,助推清初史学经世之风

  方志是介于地理学与历史学之间的交叉学科,虽然《隋书·经籍志》将其列入地理之属,但“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的观点深入人心,历朝统治者皆重视方志的征集与编纂,“所以察民风、验土俗,使前有所稽,后有所鉴,甚重典也”。自隋以来的很多朝代,官方均发出开展大规模编修方志的号召,如隋大业年间,朝廷曾“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唐朝初年,官方曾规定诸州郡每三年造送图经上职方;有宋一朝,朝廷曾多次颁发征集或编纂方志、舆图的诏书谕旨;明朝建国之初,朱元璋即下令将天下州郡地理形势、降附始末,类编全国地理总志《大明志书》,从而掀起全国修志热潮。而对于地方官员而言,方志作为官僚治理地方的地理参考书,不仅是地方官绅记载其政绩的工具,而且被视为地方历史、传统与荣誉的记忆,编纂方志成为地方官员的一种自发责任。清入关之初,为稳定民心,保证统治秩序的稳定,清廷遂因地制宜,榜示“与诸朝绅荡涤前秽”,仍旧重用明末官员,“凡文武官员军民人等,不论原属流贼,或为流贼逼勒投降者,若能归服我朝,仍准录用”。很多地方官面对战乱后地方经济、文化的破坏,出于一种地方治理与文化保护的责任感及忧患意识,深感“及今不图,恐世远言湮,老成凋谢,后来虽欲从事,势必更难,拟合通行急为修纂”,于是这些守卫一方的地方官员“承袭明代修志之风,注意到续修本地方志问题”,首先发起修志之风。

  编修方志虽属官方文化事业,但历朝历代皆有地方官员为了保证修志质量,对于方志的编修人员,除任用一些俗吏外,经常聘请名儒精心结撰或参订商榷。如南宋建康知府马光祖聘请周应合编纂《景定建康志》,该志之性质、纂修之旨趣,全书之体例、具体内容之裁定,工作之组织,纂修之程序,皆为周氏一手拟订。明代亦有蓟镇总兵官戚继光邀请“论古今得失源委,如列眉观火”的郭造卿,纂修《燕史》《蓟略》。清初,地方官员以明代方志的编修体例与组织形式为参照,聘请地方乡贤乃至有威望的博学士人,自觉组织方志的编纂,成为修志工作的普遍特点。

  清初地方官员聘请的修志士人有三种类型:一是乡贤,由于深入了解地方状况并具有浓厚的家乡情结,成为聘请修志的主要人选。顺治二年(1645),六合知县刘庆运面对兵燹之后民生凋敝、旧志毁于战祸的局面,遂萌生续修新志之意。他聘请被称为“海内文章师表”的乡贤孙国敉的两个儿子孙宗岱、孙汧如,以及当地俊才胥宇、沈启明组成修志班底。几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只用三个月时间即修成清代第一部地方志《六合县志》,在体例编排与内容上较明代《六合县志》多有创树,如编者在每卷之首、每目之前均有小序,阐述编写方法和目的。并且,该志卷首除了保留原志的县境、县坊、县治、县学四图,还首次绘制了“六合十景图”,对后世“六合十二景”的形成具有草创之功。顺治三年(1646),饶阳县令刘世祚聘请乡贤田敬宗、符应奇,以明万历《饶阳县志》为基础,“事例纲目悉本前志,遗者补之,缺者增之,讹者政之,摩研编削,取次成帙”,修成《饶阳县后志》。

  二是精于地理之学或博学好古之士。如顺治十七年(1660),邹平知县徐政主持纂修《邹平县志》,聘请顾炎武及刚刚进士及第的马骕参与编校。康熙二年(1663),漕运总督蔡士英聘请清初诗人宋琬编纂《永平府志》,康熙二十二年(1683),余姚知县李成龙聘请黄宗羲主纂《余姚县志》,浙江巡抚王国安聘请毛际可纂修《浙江通志》。

  三是有学识的在职官员。为了保证修志质量,很多地方官员除任用各级儒学中的教官训导外,还聘请有学识的在职官员参与修志。如顺治十五年(1658),时任河南巡抚贾汉复下令在全省范围内颁布第一个修志文件——《修志信牌》,督促各府州县“凡无志者,速宜网罗旧章,博求稗乘,敦礼耆英,开局裒辑。其有旧志而未载近今之事者,或有虽经翻刻而因陋就简,不谙史裁者,亦须多方采集,更延名硕订正,务使缺略咸辑,今昔备载”。《修志信牌》明确指出,为保证地方修志质量,号召地方各级官员“敦礼耆英”“更延名硕”,组成修志班底,而对于“耆英”“名硕”的身份没有任何限制。《修志信牌》的下发,掀起了河南地区修志的热潮,“于是檄修志之令下有司,司属之郡,郡属之州邑,要以月日,程以规条,不逾年,而八郡十二州九十五县之志渐次修竣”。同时,贾汉复“设馆局,聘名彦,购遗书,访故老,捃摭裒辑,鳞次栉比,数月而汇全书”,着手编纂清代第一部《河南通志》。他“周访三吴名士”,聘请的“名彦”中既有嗜学博古的士人汪价,亦有时任河南按察司大梁道巡按沈荃,只为能“集众思之益,网罗旧闻,搜扬散佚”。顺治十七年(1660),《河南通志》修成,“凡为图三十一,为例二十,为类三十,为卷五十,为幅二十有奇,为言一百三十余万”,与嘉靖朝《河南通志》相比,对河南地区的历史沿革考察更加精确,“八府十二州九十五县之舆地、山川、关梁、建置、风俗、方贡、户口、人文,莫不犁然在目”,成为清代官修省志的样本,为康熙朝大规模方志的编修打开局面。

  关于清代聘请纂修方志的士人,其与地方官员是否存在宾主关系,至今学界尚未对此进行深入探讨。尚小明在其《清代士人游幕表》一书中,不但将士人被封疆大吏聘请纂修省志认定为其游幕经历,而且将一些士人被地方州县官员聘请,参与州县方志纂修亦列入游幕行为,如顺治年间汪价受时任河南巡抚贾汉复之聘纂修《河南通志》,康熙年间毛际可受时任浙江巡抚王国安之聘纂《浙江通志》,裘琏应定海镇蓝理之聘纂《定海县志》,孔尚任受莱州知府陈谦之聘纂修《莱州府志》,吴焯应钱塘令魏㟲聘之纂《钱塘县志》等,尚小明均将之列入士人的游幕活动中。对此,笔者持赞同观点。首先,与明代修志经费由官府支出不同,清代官员聘请士人修志的酬金,多不从官府拨付,这在康熙年间的《太平府志》中就有相关的记载:“至于修志系奉旨盛典,一切用费自应于各该地方设法。”地方官府财政不能支出,只能由官员或号召乡绅纳捐,或自己出资。此外,修志酬金发放的数额多寡,亦无明确标准,全由官员根据参与人员工作表现自行裁定。因此,修志士人与官府之间没有形成鲜明的雇佣关系,在修志过程中,被聘请的士人与官员之间并未表现为行政隶属的上下级关系,相反,由于官员对修志士人极为尊重,在修志工作中大家共同探讨,精诚合作,故修志士人与地方官员形成微妙的宾主关系。

  康熙十一年(1672),清廷设立一统志局,诏令各省编修方志,“除河南、陕西二省已经前抚臣贾汉复纂修进呈外,请敕下各省督抚,聘集夙儒名贤,接古续今,纂辑成书,总发翰林院,汇为《大清一统志》”。从而形成康熙年间全国各省上自督抚大员下自州县官绅招贤纳士、开局修志的热潮,很多饱学之士受地方官府之邀参与修志活动。如1682年,奉天府尹董秉忠聘请贬谪沈阳的原翰林院编修陈梦雷修《盛京通志》《承德县志》《海城县志》等。1683年,浙江巡抚王国安聘请毛际可为总裁编纂《浙江通志》。1719年,江西巡抚白潢聘查慎行、陆奎勋为总裁纂修《西江志》。1730年,浙闽总督李卫先后聘陆奎勋、沈德潜、吴焯纂修《浙江通志》。1731年,两江总督尹继善邀请黄之隽、程延祚纂修《江南通志》。甚而《大清一统志》总纂官徐乾学借修《大清一统志》之机,广招贤才,邀阎若璩、顾祖禹、胡渭、姜宸英、黄虞稷、李良年、黄仪、韩菼、邵长蘅、裘琏、吴暻等士人入其幕中。因地方官员具有文献资料与资金上的优势,清初众多士人纷纷投至幕下开展学术研究,如康熙年间,梁份先后借助河西靖逆侯张勇中军黄燕赞、陕西驿传道员张霖的支持,完成《秦边纪略》的编纂;顾祖禹撰《读史方舆纪要》、胡渭撰《禹贡锥指》,他们都曾趁徐乾学幕府纂修《大清一统志》之机充实资料。可以说,以幕府为平台,官方与私家编修志书的活动,助推了清代史地学之发展与繁荣。

  二、幕府纂修明史,为官方与私家在史学活动中搭建互动平台

  早在明朝末年,私著明史的现象即已出现,延至清初,很多私家抱着“国可灭史不可灭”的思想,纷纷着手编著明史,但受人力、财力和资料所限,少有完备的明史作品出现。如张岱利用家藏资料撰写纪传体明史《石匮藏书》,始于明崇祯元年(1628),但到顺治十一年(1654)才完成,但该书起自洪武,只写到天启年间即结束。顺治四年(1647),傅维鳞任职翰林院编修,在分修官修《明史》时,他纂辑明代遗书、家乘、文集、碑志三百余种,参以实录,于顺治十二年(1655)初步撰成《明书》,但该书“节节叶叶凑合成编,动辄矛盾”,“体例舛杂,不可缕数”,故傅维鳞不断对其补充校对,直到康熙十四年(1675)才刻印行世。顺治十四年(1657),谈迁参阅“诸家之书凡百余种,苟有足述,靡不兼收”,终于修成《国榷》,该书记叙从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九月明太祖朱元璋诞生﹐至顺治二年(1645)五月清兵入南京﹑弘光政权灭亡为止的317年间的史事,是一部完整记载明朝历史的编年体史书,但因缺少财力支持,一直未能刊行于世。而清政府虽然从顺治二年(1645)即开设史馆诏修明史,但进展极为缓慢。因此,编著一部体例完备、历史贯通的明史成为清初众多史家的情结。最早成书并刊行于世的,当属清初官员谷应泰召集幕宾所修《明史纪事本末》。

  中国古代读书人皆有立德立言的文化情结,地方官员私修史书的传统,由来已久。进入清朝,编著史书在政治立场上存在极大风险,因此清初官员曹溶、孙承泰虽有著明史的想法,但在为官时期皆不敢轻举妄动。终其一生,曹溶仅有《崇祯五十宰相传》,孙承泽的《崇祯事迹》《四朝人物传》《春明梦余录》《天府广记》等,也只是一朝、一地之史及人物传记。顺治十三年(1656),谷应泰做浙江提学佥事,当时江南地区文化发达,名人云集,私著明史的谈迁、张岱、查继佐等皆为浙人。此时,张岱的《石匮藏书》已经完成,在顺治初年即投入京城官员朱之锡幕府的谈迁也携带所得资料回到家乡继续《国榷》的编纂。于是谷应泰充分利用地方人力与史料资源,召集浙中名士,广开幕府,收集资料,著书立说。作为浙江全省十一府的督学,谷应泰虽然政务繁忙,但借助众人之力,只用短短两年即成书刊行。《明史纪事本末》既是清朝第一部公开刊行的明史著作,也是清初第一部成功的幕府之作。顺治十七年(1660),《明史纪事本末》因被人指摘“语涉讥讪”,而受到朝廷检阅,结果是“知其书无他,不之禁也”。该书因“揽胜国之惠逆,察已事之明验,保世滋大”,成为康熙时期官修《明史》的重要参考书目,并得以广泛流传。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的成功,除天时、地利之外,人的因素亦非常重要。首先,作为幕主的谷应泰,具有强烈的史学意识。谷应泰在明季为诸生时,即注意明代史事的搜罗,及至浙江这个人文荟萃之地,即设“谷霖仓著书处”于西湖畔,为纂修明史搜集资料,招贤纳士,开设幕府。虽然谷应泰自谦“余不敏,泛滥众家,编缀是书。比于九龄之千秋金鉴,德秀之大学衍义,虽才智不逮,亦复竭其愚忠云尔”,但作为幕主他是有超群才华的。在《明史纪事本末》的编纂过程中,从发凡起例到对史书内容的总体把握,谷应泰都能充分驾驭并事必躬亲。如今我们所见《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包括《辽左兵端》《熊王功罪》《插汉寇边》《毛帅东江》《锦宁战守》《东兵入口》六篇,内容皆为清初史事。有学者指出这很可能是《明史纪事本末》即将成书付梓之际,谷应泰恐有嫌讳,故别而出之。尤其是谷应泰在每卷后所写论赞,展示了他对整部史书的思想与基调的整体把握。兵部尚书傅以渐赞曰:“阅其纪事而污隆兴废之故,贤奸理乱之形,洞如观火,较若列眉。更读其论断诸篇,又无不由源悉委。”此言虽未免有美誉之嫌,却也道出主持者的才华。其次,作为幕主的谷应泰善识俊才,并能充分发挥幕宾的才华。谈迁作为明史专家,在明末清初曾经做过张慎言、高宏图、朱之锡的幕宾,但三位幕主或许出于对修史活动的政治立场的担忧,皆没有充分发挥谈迁的史学才华,而只是任用他充掌书记。缺少与宾主在史学上的交流与互动,很可能也是导致谈迁编纂《国榷》进度缓慢的原因之一。谈迁曾感叹道:“史非一手一足之力。”编纂大部头的历史著述,从搜集材料,到布局谋篇,到最终的刊刻行世,确实工程浩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明史纪事本末》的编纂始于顺治十三年(1656),谷应泰聘请了张岱、陆圻、徐倬、张坛等一批有才华的学者,仅用了两年时间,就大功告成,八十卷的《明史纪事本末》刊行于世。这是宾主之间和谐共处,谷应泰充分发挥张岱、陆圻等人文史之才的结果。此外,谷应泰时任浙江提学佥事,作为朝廷高级官员,主管江浙地区教育,有着较为充裕的聘请幕宾编书刻书的资金,这也是《明史纪事本末》得以顺利刊刻流传的重要原因。

  《明史纪事本末》的成功,说明清初乃至有清一朝幕府的史学活动不再局限于修方志或地理著述。清代中后期幕府的史学活动逐渐丰富与繁荣。此后,康熙年间徐乾学幕府的《资治通鉴后编》,乾嘉时期毕沅幕府的《续资治通鉴》、阮元幕府的《畴人传》等,皆为大型史书的编纂。此外,这种幕府组织修书的模式为官修《明史》的人员组织提供成功的范例。早在顺治二年官方就已提出修《明史》,但进展一直缓慢。康熙十八年(1679),清廷重开明史馆。这次朝廷任命徐元文、徐乾学兄弟为纂修官并面向民间广招博学鸿儒,而徐乾学兄弟借机开设幕府,广揽士人协助纂修《明史》。这种组织形式收到了极好的效果,很多史学大家都以幕府为枢纽,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明史》的编纂。例如,明史专家万斯同,从小拜著名学者黄宗羲为师,精通经学,尤长于史,不仅谙熟“两汉以来数千年之制度沿革,人物出处”,而且特别致力于明代历史的研究,“于有明十五朝实录,几能成诵,其外邸报、野史、家乘,无不遍览熟悉,随举一人一事问之,即详述其曲折始终,听若悬河之泻”。在徐元文多次聘请之下,万斯同来到京师,馆于徐氏邸舍,不受俸禄,不领官衔,以布衣身份参与修史。在纂修工作中,万斯同无总裁之名而行总裁之实,史馆凡“建纲领,制条例,斟酌去取,讥正得失,悉付万斯同典掌”。后来,徐元文、徐乾学先后告归,万斯同则为张玉书、陈廷敬、王鸿绪等继任总裁聘请,继续参与修订史稿的工作。而黄宗羲虽然未参与明史的编写,但他不仅将自己的儿子黄百家送入徐乾学幕府,而且参与诸多修史问题的讨论。如黄宗羲对徐氏兄弟的《修史条议理学四款》一一驳诘,使徐氏兄弟放弃在《明史》中设置《道学传》。因此,《明史》编修的成功,是官方与私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而幕府内外,官方与私家形成了相对和谐的互动关系,在交流与碰撞中,取得了史学观念的统一,幕府为私家史学与官方史学互动搭建了平台,“从而使修史工作的意义不仅仅局限在史馆和幕府之内,而是成为朝野上下以及整个学界共同关心的事业”。

  三、幕府成为清初古籍整理与学术清理等文化重建活动的重要力量

  清初,经过连年的战争,不仅社会经济遭到破坏,文化亦极尽坍塌。因此,清政府为了政局稳定,极为重视文化建设,清初即颁谕礼部,将“崇儒重道”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倡导“文教是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顺治十二年(1655),清世祖谕礼部:“今天下渐定,朕将兴文教,崇经术,以开太平。尔部即传谕直省学臣训督士子,凡六经诸史有关道德、经济者,必务研求通贯,明体达用,处则为真儒,出则为循吏。果有此等实学,朕当不次简拔,重加任用。又念先贤之训,仁优则学,仍传谕内外大小各官,政事之暇,亦须留心学问,俾德业日修,识见益广,佐朕右文之治。”这表明清政府不但将精通“六经诸史”中有关道德经济者的“实学”作为选拔官员的标准,而且将先贤之训作为官员的日常学习任务。而有着“夷夏大防”观念的汉族士人面对明清易代汉族“治统”丧失的状况,为避免中华文化“道统”的中断,以弘扬传统文化为己任。顾炎武反思明末以来各种弊政及士风学风,提出“经学即理学”的治学路径,开清代讲求实学之风。黄宗羲由矢志抗清转向著述讲学,提出“受业者必先穷经”,并“兼令读史”,“故一时魁杰,其心思气力,莫不一注于学问,以为守先待后之想;而其行已持躬,刻苦卓励,坚贞不拔之概,尤足为一百世所仰慕焉”。理学、经学以及颜李之学在清初的纷纷兴起,助推了整个社会儒家文化秩序的再建立,自上而下掀起对传统文化进行深入挖掘、清理与总结之风。

  清初,清政府对稽古右文甚为关切。顺治朝不仅沿成例组织臣僚撰修《明史》,并以御撰名义修成《大清律集解附例》《通鉴全书》《孝经衍义》《内则衍义》《易经通注》《资政要览》《内政辑要》等典籍。至康熙朝,官方在修书规模和范围上更加扩大,御纂了《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全书》《渊鉴类函》《佩文韵府》《康熙字典》《韵府拾遗》等大型著述。清初,在一些有名望、学术精深的学者的倡议下,民间掀起了回归经典、复兴古学的文化热潮。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黄宗羲《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朱彝尊《经义考》,孙奇逢《读易大旨》,梅文鼎《历学疑问》,黄虞姬《千顷堂书目》等皆以从古籍中探研古圣先贤治国经世的良策为己任。而“对清廷来说,寻求较之科举取士制度深刻得多的文化凝聚力,便成为必须完成的历史选择”,从而官私合力揭开有清一朝大规模整理传统文献、修纂图书的序幕。

  在清初用人制度的刺激下,官员中不乏注重经史之学的学者,出现了如熊赐履、李光地、汤斌、张伯行等理学名臣。很多地方大臣挑起文化重建的重任,他们招揽人才,开设幕府,借幕宾之力搜讨资料、编辑校注文献,开展古籍整理活动,成为加快文化重建进程的主要力量。顺治十四年(1657),江苏巡抚张能麟看到“正学失绪,迷惑滋深”,深感“不佞幼习家学,微笑闻大义,衡校制艺,不足以窥性命之旨”,为了弘扬理学,他礼聘陆世仪、姜晋粫、姚工亮、赵骊渊等士人,整理周敦颐、张载、二程、朱熹之书,“以原书数百卷,学者穷年观之,不得其指归,请辑其要,颁示学宫”,仅用八个月便刊成《儒宗理要》。徐乾学幕府擅长做大型著述的编辑整理,是清初对文化整理贡献最大的幕府之一。康熙十二年(1673),徐乾学聘顾湄、何焯、张云章等人,并由其弟徐秉义协助,在纳兰成德的赞助下,荟萃宋元经解,编著大型经学著述《通志堂经解》,“凡唐宋以来先儒经解世不常见者,靡不搜揽参考,雕版行世”。该书多达1800卷,其收罗宏富,卷帙浩繁,校勘严谨,规模之大,有清一代除《四库全书》经部文献外,无能出其右者。康熙十五年(1676),徐乾学又聘万斯同主笔,聘阎若璩、胡渭等协助,从丧期、丧服、丧仪节、葬考、丧具、变礼、丧制、庙制八个方面,详考历代之丧礼,成《读礼通考》一百二十卷,集古今丧礼典籍之大成。除编书之外,有些官员还以搜集、整理、刊刻古籍,倡导古学为己任。如清初理学名臣张伯行,一生为官三十余载,宦迹之处必建书院,讲求程朱之学。康熙四十六年(1707),他任福建巡抚时期,即延揽福建学人蓝鼎元、詹明章、萧正模以及蔡璧、蔡世远父子等名儒,“订先儒居敬穷理力行之书,刻名臣节义经济之集凡五十余种”,成《正谊堂全书》,该书涵盖宋明至清初程朱理学的主要著作,对理学著作的整理保存起到了重要作用。

  清初,官方借助幕府,与私家展开合作,也成为文化整理的一种主要形式。如康熙二十四年(1685),由徐乾学等十二位大臣奉旨承修的《古文渊鉴》,是一部通过精心选择、苦心笺释、认真批点,经反复修改最终刊行的大型通代文章选本,时在徐乾学幕府的阎若璩就曾负责“裁定诗文”,成为修书的主要力量。康熙时期,理学名臣李光地将精于历象音韵之学的王兰生,贯通经学及六书、九数之学的陈万策,精于性命、河洛、算数、音韵之学的王之锐,长于考订的何焯,被誉为清代历算第一名家的梅文鼎等博学之士招至府中,他奉旨承修的《朱子全书》《周易折中》《性理精义》《诗经传说汇纂》等一系列著述,即得这些幕宾之助。康熙四十年(1701),从奉天特赦召回北京的陈梦雷做了诚亲王胤祉侍读,他在讲论经史之余,有感于“《三通》《衍义》等书,详于政典,未及虫鱼草木之微;《类函》《御览》诸家,但资词藻,未及天德王道之大”,提议编著一部贯穿古今古籍文献的大型类书,“蒙我王爷殿下颁发协一堂所藏鸿编,合之雷家经、史、子、集,约计一万五千余卷”,历时五年,“上下古今,类列部分,有纲有纪,勒成一书”,由诚亲王出资“雇人缮写”,初稿名曰《汇编》。后将目录、凡例誊清上呈,康熙对此书很感兴趣,阅后赐名《古今图书集成》,并命官方开馆,由诚亲王胤祉与幕宾陈梦雷主持,继续对该书进一步校改增益。至此,《古今图书集成》的编修,由最初私家发凡起义,到借幕主的财力、宾主共同的图书资源、宾主共同的学识智慧展开编书活动,发展至由官方倡导并授权幕府开展的一项大型文化工程,从而使私家、幕府、官方在整个修书活动中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

  四、结语

  清初,很多民间学者在政治上采取不与官方合作的态度。如康熙十七年(1678)正月,为了笼络明遗民,康熙帝下诏举行博学鸿儒科,令在京官员、在外督抚及学政推荐举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不论有无官职,是否秀才,一律到京考试。康熙十八年(1679)三月,各地共举荐了190多人,最终到体仁阁参加考试的共143人,仍有大量士人未予响应。但在文化建设上,清代官方与私家都有承担文化重建的使命感,官方是为了自身的统治,私家则是为了文化的传承。清初很多士人游幕,在“谋食”的同时,借助幕府内的学术活动,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与主张,实现自己的学术理想。而官方则借助幕府达到笼络人才、统治思想的目的。康熙年间,王掞作为《钦定春秋传说汇纂》副总裁,邀请朱彝尊之孙朱稻孙入幕,朱氏“挟家藏二百七十余家之书以助修”,而一旦遇到馆中有意见不合,互相辩诘时,王掞就让朱稻孙“平其可否”。康熙二十八年(1689),《明史》总裁徐乾学聘梅文鼎,参与《明史》中《历志》的修订工作,成《明史历志拟稿》。康熙三十年(1691),李光地将梅文鼎揽入府中,在李光地的督促与资助下,“移榻于中街寓邸,绝诸多酬应,研讨《历学疑问》”,书成后李光地将之献给康熙,得到极大的肯定,此后梅文鼎作为精通历算的大家,得到康熙多次召见,君主与布衣共同探讨历法。

  因此,幕府作为朝廷命臣主持、民间士人参加的学术团体,组织编书、校书、整理古籍活动,无论其成果属于幕主个人,还是官方,皆实现“士人群体以存史、存道为己任,形成与清政权合作的基础。在修史存道的过程中,对文化的认同,超越了易代,也使得士人与清政权之间达成了一种共识”。由此可见,清初幕府充分发挥官方与私家文化合作的平台作用,与官方、私家共同推动清代学术文化走向繁荣。

  (作者单位: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旅游学院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原文链接

上一条:从全球文明观念史看中国式现代化
下一条:中国共产党认识自身历史的科学方法——以三个历史决议为重点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