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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采撰》论历史撰述之得失
作者:陈安民 来源:《史学月刊》2023年第9期 时间:2023-09-25

  刘知幾在《史通》卷五中,专立《采撰》等篇探讨历史撰述活动的史料搜集与别择。然而他以“采撰”名篇,却未在本篇正文和《史通》他篇中使用这一概念。这与“直书”“曲笔”“书事”等不同,与“叙事”的出现频度更相去甚远。刘知幾言采撰,秉持以“实录”之史的严格标准,且以此论经衡文。清人浦起龙称赞此篇“持论正大方严”,并将之作为刘知幾学识卓越之证。不过,自史学“近代化”以来,有针对性的批评则多了起来,或基于“作史料读”而非“作史读”批评其有损史料保存,或基于经史之分而批评其不通经学只专史学,或基于文史不同而批评其以史论文。《采撰》篇本身的特殊之处和后世评价的巨大反差,无不昭示着细读此篇的独特魅力。

  一、“采撰”与历史撰述

  何谓“采撰”?《采撰》篇并未明确界定,但篇文内容本身结构清晰、问题指向明确。以浦起龙《史通通释》本的段落划分来看,首段正面阐述采撰的重要作用与基本原则,余下七段皆批评采撰不实。主旨所在,正是明人郭孔延所说的“采撰当博、舛驳当择”,而重心则在强调“史家要严肃地审查和采辑文献”。如果具体寻绎其主旨,大致可以从如下几层来看。

  一是强调史料是历史著作的基础。《采撰》篇起首便道:“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是知史文有阙,其来尚矣。自非博雅君子,何以补其遗逸者哉?盖珍裘以众腋成温,广厦以群材合构。”离开史料,撰史便无从谈起。当其无,唯有阙而不书;当其有,则广搜博采而慎用。这里的“博雅”,既是对史家素养的期盼,也是对史著的史料之量与质的要求。刘知幾特意赞誉《左传》《史记》《汉书》,正因为它们在史料采择上做到了博雅与阙疑并重。此篇之外,《书志》篇所谓“无为强著一书”,《探赜》与《人物》篇关于伯夷叔齐何以居列传之首的不同解释,《古今正史》篇表彰司马迁不言神农以前、班固不知颛顼之事,皆反映了他对于史料乃史著之根基的清醒认识。

  二是强调史料采择是历史撰述的一个重要环节。刘知幾说:“自古探穴藏山之士,怀铅握椠之客,何尝不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传诸不朽。”这既是强调史料搜集的广博,也是关于历史撰述活动的程序性认识,“谓作史当以采摭始而以撰述终也”。历史撰述活动,可大致划分为史料搜集考订与勒成删定两个紧密联系而各有区别的阶段。这一认识,与他对史学活动的两种类型划分,也可互为呼应。他说:“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然则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贵乎俊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必论其事业,前后不同。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理解所谓“当时”与“后来”,自不必拘泥于时间的先后,同一时空的不同史家、甚至是同一史家,皆可存在不同侧重的史学活动选择。此篇所言采撰,正是从“后来之笔”即撰述的角度探讨“史料之搜采别择”。

  三是强调考信以获取可靠的历史事实。《采撰》篇首段之后的余下部分,是以批评的形式揭示历代史著在采撰上的失误。先有“引书之误”的历史追溯,进而剖析范晔、沈约、魏收、唐修《晋书》之谬,然后又分别指出地域与宗族、传闻不确、时代淆乱等因素所造成的是非乖滥,最后指出口碑采访不如竹帛正言可靠。“苟不别加研核,何以详其是非”的警示,“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的企盼,明确传达了刘知幾意图通过批评以甄别是非、疑异,从而获取“实录”“事实”的目的。采撰要达到的这一目标,如果借用他篇之语,正是《言语》篇所谓“事皆不谬”。唯得此前提,方有编次勒成信史之可能。

  历史撰述在史料上当博雅并重,《采撰》篇一再强调的这一核心思想,上承司马迁等人,后又有承继发展。如郑樵盛赞司马迁而批评其博雅“不足也”,章学诚赞赏郑樵“欲匡正史迁,益其博雅,贬损班固”而成别识心裁、通史家风,皆可见采撰“博雅”合一之为人所重。不过,从概念运用的角度审视,“采撰”能否称成功则又有可说。一则,作为“采撰”概念的首次提出者,刘知幾自己在《史通》中更多使用的仍然是“采”及含有“采”字的其他表达(多达60余次)。如他在《古今正史》篇言及班彪不满前史,“于是采其旧事,旁贯异闻,作《后传》六十五篇。其子固以父所撰未尽一家,乃……为《汉书》纪、表、志、传百篇”就明确区分了“采”与“作”“撰”。那么,他为何在篇名中连用“采”“撰”二字,正文中却仅论前一方面?或许,视篇名“采撰”为偏义复词,如此则可解释篇文所论缘何仅凸显“采”而虚化“撰”。二则,“采撰”在后世有一定的运用,但范围与影响有限。除有关《史通》的各家注评必见、个人文集偶用之外,中国古代采用“采撰”一语的情形大致如下。就大型类书来看,宋初所修《册府元龟·国史部》分14门凡9卷(554—562卷),采撰门即占1/3篇幅(555—557卷)。然观其内容,是将之作为官私撰述的史学活动及其成果的综合性概念。就著名史家史著来看,南宋史家郑樵曾经使用“采撰”一语。《通志·乐略第一》谈及“相和歌三十曲”的由来,篇末道:“晋荀勖采撰旧诗施用,以代汉、魏,故其数广焉。”然仅此一见。在《通志·总序》中,郑樵批评司马迁博雅不足,曾明确言及刘知幾的批评,然而用语依然是“采摭未备,笔削不遑”。就目录著作而言,《四库全书总目》批评《晋书》,观点颇类刘知幾,表述则是“其所采择,忽正典而取小说”。这些情形表明:作为偏义复词的“采撰”在刘知幾之后的古代史学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其范围相对有限;表达历史撰述的史料搜采环节,他自己在正文中曾使用的“采”与“采摭”等,使用频度更高。

  二、“采撰”如何成就历史名著

  据今人统计,《史通》引书多达345种。观《古今正史》篇可见,其中可称为历史名著者自然不少。然而《采撰》篇视为正面典型的,不过《左传》《史记》《汉书》三种而已。正如刘知幾在《探赜》篇所说:“盖明月之珠不能无瑕,夜光之璧不能无颣,故作者著书,或有病累。”即使对此三书,在本篇和他篇中也多有基于采撰标准的批评。赞誉未必皆如实,批评又或未皆妥当。由其抑扬之处加以分析,正可揭示采撰成就历史名著的几个典型特征。

  一则,以采撰凸显历史名著的要义在于呈现事实之真。既然称为历史名著,最为内核的要求当是真实可靠的史料及其承载的历史事实。刘知幾在《采撰》等篇正面彰显博雅阙疑典范、反面批评各家失误,明显呈现有意区别儒家经典、文学作品的特点。《载文》篇强调“文之将史,其流一焉”,认为史著载文需“文皆诣实,理多可信”、不取“悠悠饰词”,方是“去邪从正之理,捐华摭实之义”。《杂说下》篇肯定因士燮、刘昞著录而边隅之人事、风俗方得传诸后世,则言“是知著述之功,其力大矣,岂与夫诗赋小技校其优劣者哉”?明确赋予了史著不同于文学作品的承载历史事实的功能。《古今正史》篇说:“经成以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为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当世君臣,其事实皆形于传。”这段话承继《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所言而加以发挥,又彰显了史传不同于经书的“本事”与“事实”。其实,这也正是《采撰》篇言“丘明受经立传,广包诸国”的思想语境。达成这一目标,必有赖于博采各“国”、各类可信史料。

  二则,以采撰获取博雅之史料。言及《左传》《史记》《汉书》的成功,刘知幾指出:“盖当时有《周志》《晋乘》《郑书》《楚杌》等篇,遂乃聚而编之,混成一录。向使专凭鲁策,独询孔氏,何以能殚见洽闻,若斯之博也?马迁《史记》,采《世本》《国语》《战国策》《楚汉春秋》。至班固《汉书》,则全同太史。自太初已后,又杂引刘氏《新序》《说苑》《七略》之辞。此并当代雅言,事无邪僻,故能取信一时,擅名千载。”这段话似可从三方面来看。一是强调它们在史料采撰上呈现共同特征,即来源上具有“国别”、地域、类别的广博,可信度上皆“当代雅言,事无邪僻”。二是刘知幾的举例,所强调者乃在可靠的文献史料,与《采撰》篇末对司马迁、孙盛游历采访证据的批评恰成呼应。《古今正史》篇谈《史记》的材料来源,“采《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时事”,比《采撰》篇的表述相对详尽、区分更细致,更加彰显了贯通古今之通史的文献史料特征。三是“全同太史”所表征的如何对待前代权威的问题。今人普遍认为,《汉书》与《史记》时空重叠部分多用旧文,而又有许多重要的史料补充和修订,郑樵所谓“尽窃迁书”确过偏激。历史的再写,后出史著与已有撰述在史料上的应有关系,《汉书》的成功有值得借鉴之处。

  三则,阙疑却不消极,积极询采以补正典旧史所缺。赞扬马班采撰博雅而成信史之后,刘知幾开始追溯“中世”以来“引书之误”的萌生。传说、神话、寓言、图谶的入史,被他目之为“舛驳”“异端”“虚益新事”。近人张舜徽曾特意将刘知幾论马班典范与引书之误这段联系起来评点,指出司马迁“于太古之事,言必有征,不知则阙,绝不纠缠于荒远无稽之谈,足以见其采撰矜慎之意”,后汉尤其是魏晋以来,“意追高远,语崇虚漠。遂不得不采及杂书,醇驳莫辨”,因而肯定刘知幾的判断“非苛论”。刘知幾解释司马迁为何将伯夷、叔齐置于列传之首,曾特意指出:“案史之于书也,有其事则记,无其事则缺。”远古之事,文献无稽,阙疑无可厚非,但优秀的史家也并非一概置之不理。相关的民间传闻,如能调查后甄别采录,亦可见古史踪影。对于近代之事,访诸故老,更是极为必要且具有更多的可能性。

  在这方面,《史记》作者以其广泛的游历和探查,展现了田野调查增辉千古名著的宝贵价值。近人程千帆点评《采撰》篇时曾经系统梳理司马迁本人所道及的史料来源,除“取资于简册者”外,尚有“取资于亲闻于时人之所言者”“取资于亲履其地之所闻见者”“亲见其人而为之传者”。面对这样的实际,刘知幾在《采撰》篇末却认为:“观夫子长之撰《史记》也,殷、周已往,采彼家人;安国之述《阳秋》也,梁、益旧事,访诸故老。夫以刍尧鄙说,刊为竹帛正言,而辄欲与《五经》方驾,《三志》竞爽,斯亦难矣。”这里的《三志》本身包含《史记》,刘知幾的表述首先就有内在的逻辑错误。而其一味崇尚文献贬低口碑的态度,遭到了诸家《史通》点评者如吕思勉、程千帆、张舜徽等人的一致否定。刘知幾的不当批评,恰恰从反面彰显了司马迁并重各类文献、且辅以调查口碑的采撰,正是《史记》得以成功的秘诀。

  史著的史料广博,是史家主观努力搜求的结果,然亦颇多为时代条件所成就与制约。刘知幾在《探赜》《烦省》《古今正史》等篇明确指出:时代与社会的发展,诸如从割据分立到大一统、从见告制度到严密史事征集系统的建立,以及交通条件的改善等,皆对史家撰述的史料搜集有直接影响。正因为如此,他对唐代史馆的批评之一,便是史料汇集系统的崩坏。综观历代史料集散,刘知幾提出了这一带有理论总结的命题:“余以为近史芜累,诚则有诸,亦犹古今不同,势使之然也。”当然,史料的增多既是采撰广博的机遇,也是考辨别择的挑战。

  三、历史研究者应该怎样对待“采撰”

  博雅统一的理想典范稀见,存在各种瑕疵甚至重大缺陷者却在在多有。“夫人识有不烛,神有不明,则真伪莫分,邪正靡别。”错误源于作者,而其纠正克服也要依赖于撰述者的主观努力。

  首先,要在思想上克服“务多为美,聚博为功”的倾向。《采撰》篇批评“中世作者”之失外,又特意批评范晔采录“王乔凫履”“左慈羊鸣”等荒诞不经之说。至于唐修《晋书》的失误,好奇爱博则更加严重。在他看来,《语林》《世说》《幽明录》《搜神记》非圣乱神,“所载或恢谐小辩,或神鬼怪物”,为正直、精核的史家所弃,却被官修《晋书》采以为书,这是典型的“务多为美,聚博为功”。后世评论家或批评刘知幾是秉持史学的实录精神苛求文史同源的琐言杂记,显然轻忽了刘知幾有意厘定文史界限的追求;或以史料存留而非史著编次的角度指责其删改过严,致使后世神话史家、社会史家等史料无征,且又脱离了刘知幾言采撰乃基于“编次勒成”的基点。《采撰》篇言“晋世杂书”,立意主在批评;《杂述》篇则逐一介绍各家(偏纪、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簿)缘起和特性,分别阐述其优缺点。显然,刘知幾并未一概否定,而是严肃分析各类文献的特点,以供有针对性采摭。《补注》篇曾批评裴松之、陆澄、刘昭、刘彤、刘孝标等人乃“好事之子,思广异闻,而才短力微,不能自达,庶凭骥尾,千里绝群”,《三国志》裴注“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观其书成表献,自比蜜蜂兼采,但甘苦不分”。不必讳言,此处所议确有未妥。然其基本精神对于史家撰述不无告诫意义:史料之博不是真伪高下不分、数量杂多的汇聚,也不是刻意发掘旧著所无,而是精心选择后的博雅统一之博。

  其次,要力戒主观偏私。《采撰》篇批评沈约“好诬先代,于晋则故造奇说,在宋则多出谤言”“魏收党附北朝,尤苦南国,承其诡妄,重以加诸”,这是典型的因朝代更迭、南北对立等政治立场不同而选择性采录、甚至虚构史事抹黑他者。批评《晋书》着墨“江东五俊”、《后汉书》美言“颍川八龙”,是“征彼虚誉,定为实录”,因为它们一则采自郡国之记,一则来自谱牒之书,要么“矜其州里”,要么“夸其氏族”。不管是哪一类别的史料,既然是特定历史条件之下的具体之人所撰写,就难免环境和主观立场的局限。撰述者因偏私,往往褒美贬抑失当,刘知幾对此予以了反复提醒,“圣人”亦不假言辞,《曲笔》《惑经》篇言之甚详。《杂说下》篇又说:“夫以宣尼睿哲,子云参圣,在于著述,不能忘私,则自中庸以降,抑可知矣。如谢承《汉书》偏党吴、越,魏收《代史》盛夸胡塞,复焉足怪哉。”基于特定立场或者利益交换而生成的历史叙事,采以为史前当加倍小心别择。

  再次,要识别因传闻和时间因素造成的史实淆乱。《采撰》篇又道:“讹言难信,传闻多失……此皆得之于行路,传之于众口,倘无明白,其谁曰然……夫同说一事,而分为两家,盖言之者彼此有殊,故书之者是非无定。”“况古今路阻,视听壤隔,而谈者或以前为后,或以有为无,泾、渭一乱,莫之能辨。而后来穿凿,喜出异同,不凭国史,别讯流俗。”浦起龙认为前者“言一时之讹传宜择”,后者“言旧说之舛讹宜择”。二者虽性质有异,但成因却有相通之处,那就是没有明确可靠的史源。刘知幾所论对于历史研究者认识口耳相传史料的固有特点,尤其是识别因爱奇心理、记忆不确而层累叠加所造成的时空误置等极具警醒意义。从刘勰批评“俗皆爱奇,莫顾实理。传闻而欲伟其事,录远而欲详其迹”,到刘知幾《采撰》篇所各代注评家和研究者已经指出,刘知幾所举例证不一定确切,将“国史”和“流俗”等简单对立,也存在“过尊目击而贱传闻”之弊。然而由《采撰》篇的此类两两对比、《申左》篇的相关论述可见,刘知幾明确意识到了史料形成方式有亲见和传闻、原始文件和口头传说、原始记录和后来追记的多重不同,“这是以前史家所没有集中地提出过的”,明显具有判断史料价值的方法论意义。

  最后,要慎重载言载文。刘知幾关于纪传体史书如何载文,往往是结合编纂结构来看其适当与否,《载言》篇的主要考虑即在于此。而从史料采撰的角度,除撰述宗旨和书事内容的规定外,核心考量就是真实性。《采撰》篇综论史料采择之原则和得失,尤其是口碑之不可信者,紧随其后的《载文》篇则主要针对“采他人文中之言”而发。文学作品是否应该采集入史?就典雅之诗歌辞赋来看,“不虚美,不隐恶”“其理谠而切,其文简而要”者可取,“繁华而失实,流宕而忘返”“诡妄、淫丽”者当摒;就民间口头文学而言,《言语》篇所谓“体质素美”者,举凡童竖之谣、时俗之谚、城者之讴、舆人之诵等“刍词鄙句”皆可。有些特殊类型的文章,往往看似关涉军政大事,实则同历史本相距离甚远。这就是刘知幾在《载文》篇所言魏晋以下之文的“五失”:一则“虚设”,如魏晋禅让劝进之书表,实为篡夺,“徒有其文,竟无其事”。二则“厚颜”,如本来对手很英勇睿智,却在檄文中加以污蔑。三则“假手”,指君主玺诰等出于臣下之粉饰。四则“自戾”,指面对同一人物,因其政治地位剧变而前后评价矛盾。五则“一概”,指颂扬君臣、国体国势等,“虽人事屡改,而文理无易”,一概褒美夸大而善恶不分。它们的共同特征是“虽事皆形似,而言必凭虚”。遗憾的是,“世之作者,恒不之察,聚彼虚说,编而次之,创自起居,成于国史,连章疏录,一字无废,非复史书,更成文集”。所谓“恒不之察”,当然失之绝对。如《旧唐书·杜佑传》载唐宪宗所颁杜佑的致仕诏书颇多溢美之词,甚至有“出总戎麾”一语,而史臣紧接着的评价则直言“驭戎应变,即非所长”。虽然后人对《载文》篇不乏驳议,然而刘知幾言采撰所持有的以求真衡文的主张,从历史撰述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拥抱而非疑惧;所举“五失”,古代并不少见,当下何曾消亡。

  四、结语

  要言之,在刘知幾看来,采撰成就历史名著,主要体现在实现史料的量之博(“征求异说,采摭群言”“探穴藏山”“访诸故老”)与质之雅(“言尤雅者”“事无邪僻”)相统一。所谓“珍裘以众腋成温,广厦以群材合构”的两种比喻,意在说明历史名著系在广博搜集、精心别择史料的基础上匠心编次,从而造就聚零散成整体、化平凡为神奇的品质提升。这或许也是他合用“采”“撰”以作篇名的深意所在。就其别择而言,需要优秀的史家(“博雅君子”)以自己的学识与技能甄别虚实、去伪存真,而这又离不开剖析各类史料的特点。刘知幾的相关论述与批评,是中国史学自孔子以来强调文献有征、博采阙疑并重的优良传统,主要针对三国两晋南北朝以来史学好奇爱博、真伪难分、文史淆乱、重褒贬轻事实等不良问题,进行的一次系统清理和采撰戒律重申。虽然个别观点和举证不无问题,但史料采择须“博”“雅”合一的基本主张,为司马光、四库馆臣等史家所发展运用,又得郑樵、章学诚等人之别样发挥,共筑了中国古代史学求实求信的史料观根基。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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