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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旗亭与旗亭里
作者:孙俊 来源:《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 时间:2023-10-16

  唐宋时期坊市制度的变革,在中国城市经济发展史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翻阅有关唐宋坊市情况的史籍和墓志中,常常会看到“旗亭”这一名词,有时也会发现“旗亭里”这样的词汇。关于旗亭,多数学者认为唐代的旗亭是酒楼,或者是在唐后期由市楼转变为酒楼,而对于旗亭里还只是停留在现象的描述上。这就为继续研究提供了空间。首先,唐代旗亭的涵义需要进一步辨明。其次,旗亭的功能和演变情况需要探研。再次,旗亭里的涵义和所在位置需要确定。还有,在唐宋坊市制度变化的过程中,旗亭和旗亭里所受的影响也需要讨论。因为对唐代旗亭和旗亭里的正确理解,会有助于加深对唐宋时期坊市制度的认识,所以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展开探讨,以期对唐宋城市史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旗亭的涵义

  唐代旗亭的涵义主要是延续前代,大致有两个方面:

  首先,旗亭是市楼。现存史籍中“旗亭”一词,最早出现在《史记·三代世表》后的褚少孙论中,他说“臣为郎时,与方士考功会旗亭下。”裴骃《集解》引薛综注“旗亭,市楼也。立旗于上,故取名焉”。对此,何清谷先生曾做出解释:

  由于管理市场的机构市亭设在市楼上,以旗为号指挥市场的开启,所以又称旗亭。此种制度起于西周,《周礼·地官》载:“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贾,上旌于思次,以令市。”这就是说的市吏用旌旗指挥开市的情形。西汉继承了“举旌当市”的制度,……出土的“东汉市井图砖”上都画有市楼,但指挥市场的已不是旗而是鼓。

  旗亭对市场的管理,也不仅仅是指挥开市,张衡就曾提到“旗亭五重,俯察百隧”,所谓“隧”,是列肆之道,既然是“俯察百隧”,就意味着东汉时旗亭已具备了监督与管理市场交易的功能。东汉之后,此制度仍然延续,《洛阳伽蓝记》中载,“阳渠北有建阳里,里有土台,高三丈,上作二精舍。赵逸云:‘此台是中朝旗亭也。’上有二层楼,悬鼓击之以罢市”。由此可见,直到魏晋时,旗亭都是指建立在市场内的高层建筑,其上驻有群吏,负责指挥开闭市,并监督管理市场交易。

  到了唐代,旗亭市楼的涵义未变,它仍是立于市中的高大建筑,有“旗亭百隧开新市”,“旗亭起百寻”的说法。同时各级市场的旗亭均驻有官吏,若有违法者,则“宪罚徇罚,中刑小刑,……分伙于旗亭”。这表明旗亭仍是政府设立于市场中的管理场所。但在具体的管理制度方面,又与前代不同。唐代废除了“悬鼓击之以罢市”的制度,代之以“凡市以日午,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的新制。另外,唐代部分旗亭的建筑外体有可能呈现红色,故元稹在诗中说“旗亭红粉泥”,这应该是在建筑中加入了铁丹类涂料的缘故,以此来显示旗亭的庄重与威严。

  其次,旗亭指市场。旗亭的这一涵义在唐以前就已出现,《洛阳伽蓝记》中记载,大觉寺“北瞻芒岭,南眺洛汭,东望宫阙,西顾旗亭,……是以温子升碑云:‘面水背山,左朝右市’是也”。这里把旗亭与市场等同起来,说明至迟在北魏时,旗亭就有了市场的涵义。梁时庾肩吾还在所作《看放市》诗中说,“旗亭出御道,游目暂回车”,这也是把旗亭当作市场来看。降及唐代,市场已经发展成为旗亭的主要涵义,并且在唐前、后期并无明显的变化。唐初,郭正一在《鄽肆对策》中描述道:“罗肆巨千,广充上积之货,旗亭五里,俯映星繁之珍”,显然此处的“旗亭五里”是指市场所占的范围,正如隋时东都大同市周四里,通远市周六里,丰都市周八里一样。诗人王勃也提到过“旗亭”。龙朔三年(663),他在给绛州司马的上书说道:“向使太公失于周伯,则旗亭之屠父。”这里提到的太公屠父传说始于《战国策》,“太公望齐之逐夫,朝歌之废屠”,而《尉缭子》则进一步做了解释,“太公望年七十,屠牛朝歌,卖食盟津”,显见屠牛、卖食均是在市场中进行的贸易,那么此处旗亭当是市场之意。开元初,李勉“作尉浚仪。秩满,沿汴将游广陵。……既抵维扬,寓目旗亭,忽与群胡左右依随”,“扬州地当冲要,多富商大贾”,其中不乏来自波斯、大食等国的胡商,而李勉寓目的旗亭就是这些胡商交易的市场。开元中,敬括作《花萼楼赋》,说花萼相辉楼“俯兰丛之长坂,对旗亭之延郭”,旗亭能延郭而出,正说明其范围广大,恰可与“旗亭五里”相呼应。天宝时,名妓李娃“命车出游,(郑)生骑而从。至旗亭南偏门鬻坟典之肆,令生拣而市之”。旗亭南偏门的“鬻坟典之肆”当是指书肆,书肆一般都位于市场之中。旗亭作为市场的涵义,在唐后期也仍然延续,《集异记》中曾载:

  唐余干县尉王立调选,佣居大宁里。文书有误,为主司驳放,资财荡尽,仆马丧失,穷悴颇甚。每丐食于佛祠,徒行晚归,偶与美妇人同路……

  (美妇人)曰:“妾素贾人之妻也,夫亡十年,旗亭之内,尚有旧业,朝肆暮家,日赢钱三百,则可支矣……”

  按这位美妇人所说,她在旗亭内有肆,可用日赚的三百钱来维系她和王立的生活。如果其肆不在繁华的市场之内,这是很难做到的。大中时,梁承义驻军寿州,“得钱六十万,置楼邸于旗亭之冲,岁收其利以助用,摭拾其余货以创军营二所”。很显然梁承义是把楼邸建于市场之内,从而通过贸易来获利。咸通年间,唐昌县建德草市,“百货咸集,蠢类莫遗,旗亭旅舍,翼张鳞次”。乾宁时,越州的“旗亭客舍”常受文人青睐,多有人题诗其上。其实这些都是位于市场之内的旅舍、客舍。

  总的来看,唐代的旗亭延续前代,有市楼、市场双重涵义。不难看出,其市场的涵义是由市楼涵义衍生而来的,因为旗亭高耸市内俯察百隧,所以很自然地就被当成了市场内的标志性建筑,久而久之便用它来指代市场,成为市场的代名词,这也是唐代旗亭的主要涵义。

  二、旗亭的功能及演变

  唐代旗亭若从市楼的角度来看,它除了有管理市场的功能外,还是一处聚会宴饮之地。如:

  开元中,诗人王昌龄、高适、王之涣齐名。时风尘未偶,而游处略同。一日天寒微雪,三诗人共诣旗亭,贳酒小饮。忽有梨园伶官十数人,登楼会宴。……俄有妙妓四辈,寻续而至,奢华艳曳,都冶颇极。旋则奏乐,皆当时之名部也。

  又如,乐工许云封自言:

  外祖闻某初生,相见甚喜,乃抱诣李白学士,乞撰令名。李公方坐旗亭,高声命酒。当垆贺兰氏,年且九十余,邀李置饮于楼上,外祖高笛送酒。

  再如,大历时韦子威与老友丁约久别重逢。

  (二人)携手上旗亭,话阔别之恨。……又登酒肆,其言如蜀。脱衣换觞,与威对饮,云:“某自此游适矣;勉于奉道,犹隔两尘,当奉候于昆仑石室矣。”言讫。下旗亭,冉冉西去,数步而灭。

  还有“咸通初,有进士张绰者,下第后多游江淮间,……不喜装饰,多历旗亭而好酒杯也。或人召饮,若遂合意,则索纸剪蛱蝶三二十枚”。

  从以上史例可以看出,旗亭楼上设有酒肆和垆,可进行娱乐宴饮活动,当垆者为妇人,有“当垆娘”“当垆女”之称,多是“红妆二八”的年轻女子,如文中贺兰氏如此高龄者并不多见。旗亭所售之酒,价格多是非常昂贵,以至于贳酒、质酒者颇多,除上文提到的王昌龄、高适、王之涣贳酒外,李贺也曾贳酒旗亭,其诗有“旗亭下马解秋衣,请贳宜阳一壶酒”之句,这是用秋衣来贳酒,而有些旗亭之酒则需要用锦衣来质,“咸通九年(868),同昌公主出降,宅于广化里。……时有中贵人,买酒于广化旗亭。忽相谓曰:‘坐来香气,何太异也?’同席曰:‘岂非龙脑乎?’曰:‘非也。予幼给事于嫔妃宫,故常闻此。未知今日何由而致?’因顾问当垆者,云:‘公主步辇夫,以锦衣质酒于此。’中贵人共请视之,益叹异焉”。旗亭酒价之昂贵,由此可见一斑。

  旗亭之所以具有聚会宴饮的功能,当是受高台饮酒之风的影响。此风由来已久,至魏晋南北朝时愈显浓烈。曹子建常与亲朋,“会陵云于朱堂。献酬交错,宴笑无方”,自言“置酒高殿上,亲友从我游”,北齐武成帝,在娄太后死后,“登三台,置酒作乐”。唐时这一风气仍然延续,许敬宗“营第舍华僭,至造连楼,使诸妓走马其上,纵酒奏乐自娱”,长宁公主“作三重楼以凭观,筑山浚池。帝及后数临幸,置酒赋诗”,李白也曾豪言,“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不过,若因此就认为唐代的旗亭就是酒楼,或者认为旗亭从中唐以后演变为饭店、酒楼,则是不够准确的。旗亭和酒楼的意义并不相同,所以在唐人笔下,它们往往是分开叙述的。仅以李白诗文为例,“溧阳酒楼三月春,杨花茫茫愁杀人”这说的是溧阳县的酒楼;“忆昔洛阳董糟丘,为余天津桥南造酒楼”,酒楼虽未必为李白所造,但洛阳天津桥南有酒楼应是不误。李白还时常怀念任城的酒楼,他说“南风吹归心,飞堕酒楼前”。相较来看,李白仅在《崇明寺佛顶尊胜陀罗尼幢颂》中提到过旗亭,“天下所立兹幢,多临诸旗亭,喧嚣湫隘,本非经行网绕之所”。显然,此处“喧嚣湫隘”的旗亭是指市场,而非酒楼。

  事实上,若将旗亭和酒楼进行对比,则会发现它们主要有两处不同:首先,旗亭进行宴饮娱乐的场地空间一般要大于酒楼。如上文所述,开元时,王昌龄、高适、王之涣三人登上旗亭,不久后又有梨园伶官十数人及妙妓四人相继登楼,此时旗亭之上总计约二十人,但仍可进行乐曲表演。到“建中、贞元间,藩镇至京师,多于旗亭合乐。郭汾阳缠头彩率千匹,教坊、梨园小儿所劳各以千记”,藩帅之间的宴饮,场面非常热闹,特别是有时会有像“郭汾阳”这样的重要人物出席,其下有为壮场面而参加的僚属,有为活跃气氛而表演的教坊乐人、梨园小儿,人数必然十分众多,而这盛大的欢聚却发生在旗亭之上,足见旗亭场地规模之大。而反观酒楼,有时虽也能聚众合乐,但却远无旗亭的排场。第二,旗亭的使用功能要多于酒楼。酒楼只有宴饮娱乐的功能,而旗亭的主要功能是管理市场,兼具宴饮聚会的功能。

  旗亭并非酒楼的这种情况,直到宋初还延续着。乾德五年(967),崔仁冀在《奉国军节度使彭城钱公碑铭》中写道,碑主钱亿“班铁尺于旗亭,市无二价”,可见此时旗亭仍是市场内的管理机构。但随后情况渐渐发生变化,乾道五年(1169),楼钥称相州城内有“二酒楼,曰康乐楼、曰月白风清,又二大楼夹街西,无名。东起三层,秦楼也。望傍巷中,又有琴楼,亦雄伟,观者如堵”。乾道六年(1170),范成大“过相州,市有秦楼、翠楼、康乐楼、月白风清楼,皆旗亭也”。相互比较可以看出,相州城内雄伟的康乐楼、月白风清楼、秦楼,楼钥称其为酒楼,而范成大则径直称为旗亭,这表明至迟到南宋时旗亭已经完全变为了酒楼的涵义。

  另外,旗亭上虽有酒肆,但旗亭本身并非酒肆。《桂苑丛谈》曾对此有过描述,“僖宗末,广陵有穷丐人杜可均者,……每日常入酒肆,巡坐求饮,亦不见其醉,……有姓乐者,列酒旗于城街之西,常许(杜可均)以阴雨往诸旗亭不及,即令来此与饮”。这里的“列酒旗于街西”,应是乐生在街西造有酒肆,因此才会邀请杜可均,在阴雨天不便去旗亭的时候,可到他的酒肆中来饮酒。这同时也清楚地表明了酒肆并非旗亭。

  总之,从旗亭的市楼涵义来看,它除市场管理功能外,还具有聚会宴饮的功能,但在唐代旗亭并不是酒楼、酒肆,直到宋代旗亭才被称为酒楼。

  三、旗亭里的涵义和位置

  在唐代的墓志中,有时会出现旗亭里这样的地名。李健超将其列为待考坊名。现就将所见有关旗亭里的墓志开列如下:

  何少直之母兰氏“遘疾累月,以开成二年七月七日终于旗亭里之私第也,……以其年十月二十五日葬于万年县龙首乡袁蔺村净福里”。

  安公“以仪凤三年八月廿五日,卒于旗亭里,……夫人(康敦)孀居釐室一十余载,……以垂拱二年六月五日,寝疾卒于旗亭里第,……合葬于北邙山之平原”。

  姬恭仁,仪凤四年(679年)逝于“洛阳县惟新乡旗亭里”。

  张大酺“夫人段氏,……春秋卌有八,去垂拱二年七月十二日卒于旗亭里之私第。……葬于北邙山王晏村北原礼也”。

  陈泰“终于会节里私第,春秋廿九。夫人常山房氏。……以神龙二年十二月七日,终于南市旗亭里第,春秋七十二。……同窆于邙上之阳礼也”

  何君夫人刘氏,“元和十三年殁于江都县旗亭坊之私第”。

  王元贞,大中末“享年八十,终于同州旗亭坊之私”。

  由上可以看出,长安、洛阳、江都、同州都存在着旗亭里或旗亭坊。所谓“里”最初是指“从西周直到秦汉,城邑中居民聚居的基本单位”。“东汉以后,宫中贵族的住处有称为‘坊’的,……到北魏时,开始对都城中居民的‘里’称‘坊’,有时‘里’与‘坊’互用。”唐代延续北魏,在大多数情况下“里”与“坊”也是可以互用的,那么旗亭里实际也就是旗亭坊。从前文的论述可知,旗亭既可指市楼,又可指市场,但若与“里”字相关联时,就不可能是具有市场管理意义的市楼,而只能是市场。因此,旗亭里实际上就是市场中的居民居住区。从墓志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洛阳和长安的市、坊内都存在旗亭里。

  首先,洛阳南市内的旗亭里,上引墓志,陈泰“终于南市旗亭里第”,说明南市有旗亭里。旗亭虽为市场,但它仍可位于市中,长安的西市中就有旗亭,西市“市内货财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秤行之南,有十余亩坳下潜污之地,目曰小海池。为旗亭之内,众秽所聚。(窦乂)又遂求买之,其主不测,义酬钱三万,既获之。……造店二十间,当其要害,日收利数千,甚获其要。……号为窦家店”。可以看出,小海池既在西市内,又在旗亭内,说明旗亭与西市两者存在包含关系,很明显,旗亭不可能包含西市,而必是位于西市之中。又从窦乂的买卖和日后的经营行为来看,市内旗亭当是指市内的一处贸易区。由长安的情况可推知洛阳,洛阳南市隋时其内就有“一百二十行,三千余肆,……四百余店”,旗亭也必是包含在其中。

  市内又有居民居住,如鲁谦家住“西市锦行里”,成璘家住“南市面行”,吴全素还曾入“西市绢行南人人家”。牛来颖依此推断,市内的锦行、面行、绢行这些“经营项目为‘行’的商业管理组织,同时也是居民居住地的地界标示”。既然锦行、面行、绢行等行处可以居住居民,那作为市内贸易区的旗亭当然也会有居民居住。因此,市内的旗亭里应该就是市内贸易区中的居民居住区。

  其次,洛阳坊内的旗亭里由上引安公墓志所述可知,他与妻子都终于旗亭里第,这说明洛阳除南市外,坊内还有旗亭里。关于它的位置,从张波的墓志中或许可以得到答案。张波“以旧族豪家,迁于洛邑。门邻甲第,还嗤高盖之忧;巷接旗亭,方知大隐之趣。……春秋五十有六,大业十一年三月十一日卒于洛阳县之嘉善里”。可见,张波居住在嘉善坊,不但“门邻甲第”而且“巷接旗亭”。据《增订唐两京城坊考》载,嘉善坊有“元文都宅、韦津宅”。元文都“开皇初,授内史舍人,历库部、考功二曹郎,……擢为尚书左丞,转太府少卿。炀帝嗣位,转司农少卿、司隶大夫,寻拜御史大夫,……未几,授太府卿,帝渐任之,甚有当时之誉”。韦津“位至内史侍郎,判民部尚书事”。此二人均为地位显赫的高官,其宅可证墓志“门邻甲第”所言不虚。而坊内的道路,基本上是由“十字街和沿墙街、十字巷(小十字街)、曲”三级道路体系组成。墓志中的“巷接旗亭”当是十字巷可通于旗亭,这样可以确定嘉善坊有旗亭,那洛阳坊内的旗亭里自然就是嘉善坊内市场中的居民居住区。

  再次,长安坊内的旗亭里,上引墓志中何少直之母兰氏,终于长安旗亭里私第,说明长安坊内存在旗亭里。前文所引《集异记》中提到,王立偶遇一美妇人,并与之同居。美妇人自言“妾居崇仁里,资用稍备”,又言“夫亡十年,旗亭之内,尚有旧业,朝肆暮家,日赢钱三百”,其后她为王立生有一子,因哺乳需要,“日中再归”。以此来看,美妇人所言的旗亭当离其宅不远,所以才能日中而归、日暮又返,极有可能就在崇仁里内。又前文提到“同昌公主出降,宅于广化(崇仁)里。……时有中贵人,买酒于广化(崇仁)旗亭”,此处崇仁坊旗亭虽指市楼,但市楼也必立于作为市场的旗亭之中。这也正好从侧面印证了《长安志》所说的崇仁坊“一街辐辏,遂倾两市,昼夜喧呼,灯火不绝,京中诸坊,莫之与比”。由此综合“美妇人”与“中贵人”的经历来判断,可以确定长安的旗亭里,就是崇仁坊内市场中的居民居住区。

  需要进一步辨明的是,由于洛阳嘉善坊北临南市,长安崇仁坊靠近东市,这可能容易让人产生“巷接旗亭”是接南市之旗亭,而美妇人的店肆是在东市中的误解。其实,嘉善坊与南市中隔有一条横街,若是与南市中的旗亭相接,当是“街接旗亭”而非“巷接”,巷是指坊内的道路。美妇人在旗亭内的店肆也不可能位于东市中,前面提到美妇人因哺乳婴儿,需“日中再归”,而东市日中始开,她不可能在开市的时候返回家中。因此,洛阳的嘉善坊和长安的崇仁坊内当有旗亭里。

  综上,墓志中所说的旗亭里,分为市内和坊内。市内的旗亭里是指市内贸易区中的居民居住区。坊内的则是指坊内市场中的居民居住区。洛阳的南市、嘉善坊,长安的崇仁坊内都存在旗亭里。作为市内的旗亭里,在每个市中都会存在,所以在墓志的书写中才会具体标明为是哪一个市,陈泰就是“终于南市旗亭里”。而坊中的旗亭里,应该是唯一的,只在城内的某一个坊中存在,因此墓志中直书旗亭里,就可指代坊名。何少直之母与张大酺之妻的墓志都属于这种情况。实际何少直之母终于长安崇仁坊,张大酺之妻逝于洛阳嘉善坊。

  余 论

  唐代作为市楼涵义的旗亭,到宋代已经转变为酒楼。这主要是由城市的坊市制度变化引起的,在坊市制下,市和坊都是封闭的,在围墙所圈定的范围内,旗亭高耸其中,可俯视百隧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但从唐中后期开始,坊、市的围墙逐渐被打破,大量的商业活动和社会活动都转移到了街上来,形成了“侵街”的局面,这一局面的不断发展,最终导致了在北宋末期坊市制彻底崩溃,相对开放性的市场制度完全确立起来,而在这一过程中,旗亭赖以存在的封闭空间被打破,这就使得在旗亭上进行市场监督管理的官吏,无法把目光扩展到纵横交错而又不断延伸的街市上。旗亭的管理功能自然也就越来越弱,逐渐被驻于市外的都商税院所取代。在这样的背景下,旗亭市楼的涵义完全消失,而以它为基础衍生而来的市场的涵义也就随着不复存在了,旗亭里也只是被当成以往的一处地名延续下来,甚至改为旗亭街。这样旗亭就只剩下了娱乐宴饮的功能,演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酒楼。旗亭和旗亭里的这一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开放性的经济交流场所是发展商品经济的必须。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在唐代即使是在唐前期,城市的坊内也不仅仅只是有一些零散的售货、服务点,同样有像旗亭这样的市场存在。这为今后坊市制度的研究增添了新的内容。

  (作者孙俊,系北华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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