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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研究院第二批“学者工作室”补充申报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10-15

  为推动历史学科融合发展,切实发挥史学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中国历史研究院于2023年4月发布了第二批“学者工作室”申报公告,遴选工作已初步完成。为进一步扩大专业覆盖范围,遴选出优秀的历史学研究领军人才,创建结构合理、优势和特色明显的综合性研究团队,现组织开展补充申报工作,申报的重点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外文明交流史、中外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北方民族史、先秦史、晚清史、近代中外关系史、中外现代化历史比较等领域。欢迎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历史学研究领域的优秀科研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积极申报。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学术成果丰硕,学术品行端正,在历史学领域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影响力。

  2.申请人为国内历史研究领域的优秀科研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二、申报材料

  1.《中国历史研究院“学者工作室”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申请人及责任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学术成果清单。学术成果为申请人近5年来已发表或出版的历史学学术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和普及读物等。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发表或出版时间等情况,并将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版著作版权页、刊发期刊封面及目录等)随《申报书》一并提交。

  3.获奖情况清单。包括成果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申请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及个人荣誉证明复印件。

  4.项目清单。包括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级项目非涉密清单,已结项项目和在研项目应分类填写。

  三、申报受理

  1.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至中国历史研究院成果评价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1号楼中国历史研究院成果评价处(邮编:100101)

  详情请登录中国历史研究院官网(http://hrczh.cass.cn/)或致电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010-87421835)

  电子邮箱:wangyuqi@cass.org.cn

  中国历史研究院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中国历史研究院“学者工作室”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

  附件2:中国历史研究院“学者工作室”申报书

  附件3:学术成果清单

  附件4:关于《中国历史研究院“学者工作室”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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